我上幼儿园时的小朋友有些已经记不起来了,可是有一个小伙伴的名字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子里,她就是李金阳。
李瑶翔是少有的几个住宿的孩子之中的一个,她有些瘦,留着一个娃娃头,两只眼睛很大,闪烁出聪明的光芒,她那嘴角总是向上翘着,成天乐呵呵的。李金阳是个很开朗、外向的孩子,她很喜欢说话,见到长辈和小朋友总是大声的打招呼。也许是她一个星期才见到一次家长的缘故,每天我们被接走的时候她都会在门口看着,眼睛里流露出渴望,有一次我爸爸来接我,她竟然也随着我喊起了“爸爸”。
李瑶翔很坚强,一点都不害怕,不像我们这些每天早晨被家长送到幼儿园门口就开始哇哇大哭孩子,相比之下,她更像一个懂事的大姐姐。因为她跳舞跳得很棒,所以幼儿园的老师都很喜欢她,选她当我们幼儿园的领操员。冬天,每当去上操之前,她会让我们都穿好外衣,甚至帮我们拉上外衣的拉锁。记得我们上大班的时候正是“非典”流行时期,每天出门都要带上个大口罩。在幼儿园,我们每天中午都要喝一杯很苦很苦的中药,那棕色的液体发出的苦味弥漫了整个屋子,这时,很多孩子总会哭着喊着不想喝药,而李金阳却第一个喝下了中药,她一点儿都没有皱眉。将中药一饮而尽后,她冲我们摇了摇手中的杯子说:“快喝呀!喝了就不会生病了。”当我们都喝完了药,她就笑眯眯地为我们拍起巴掌。
瞧,这就是我儿时的小伙伴——李瑶翔,她总是比我们坚强,而且时刻照顾着别人。
我有一个小伙伴,叫陈凯思。他活泼可爱,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那时他是班上的英语科代表,我的英语不太好,他就主动帮我复习,这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下午,我正准备出去打球,陈凯思推门进来了。他说:“我知道你要去玩,可你的英语基础不太好。我们就来玩英语游戏吧。”他可真会说话,明明是要我学英语,还说是做游戏。就这样,我们学了一下午,我也忘了玩了。
陈凯思虽然是我的朋友,但他对我也公正无私。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作业,我把它抛在了脑后,只顾看电视。第二天到学校,陈凯思站到我桌前问:“你的作业做起没有?”我说:“呀,通融一下嘛!”他一本正经的说:“不行,我一定要报告老师。”下午时,老师把我喊到办公室,狠狠批评了我一顿。
放学了,我生气极了,没等陈凯思,一人回家了。我走到半路时,陈凯思跑来,拉住我的肩膀,我一甩,把他甩到了路边,他又拍拍土把我拉住,这下我没甩了,我叉着腰说:“我再也不理你了!我和你这麽好,你还要告状。”他把我的手放下,心平气和地说:“吴庚宇,你还在生我的气?可是,你没听过‘严是爱,宽是害’这句话吗?”我听了这句话,内心一震:是啊,人家对我那麽好,帮我学英语,可我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做不起,他还不伤心吗?若不是他去报告老师,我能学好英语吗?想到这,我脸顿时像火烧一样,我对陈凯思道了歉,一起搭着肩回去。
现在我转学了,不能和陈凯思一起学习了,但在我心里,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和我同班,一张娃娃脸长得小巧娟秀,经常默默的坐在一个角落里,从来也没有引起过别人的注意。她安然娴静不像有的同学那样咋咋呼呼大惊小怪的。我们的性格相投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很自然的玩到了一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们一起上学,上学路上有说不尽的悄悄话。我们一起玩耍,在我们的世界里有无尽的乐趣。我们最好的去处是她家的后院子里。我记得她家的地方很大也很多,有几处闲着的园子用土墙围着,里面种着很多树,夏天走进去树木遮天蔽日,幽暗僻静非常凉爽。里面还有几棵稀有树种,一棵木槿子,一棵绒花树还有一棵皂角树。木槿子一到春天就开满树鲜花,紫红色的木槿花散发着迷人的香气,每当木槿花飘落的时候,我们就把一片片花瓣捡起来,夹在书里做标本。我们的书也变得香喷喷的了。最喜欢的是那颗绒花树,繁茂的枝干向四处伸展,细小的叶平铺在树枝上层层叠叠,绿色如云。更奇的是当绒花开放的季节,满树的绒花像天空灿烂的晚霞映红了整个园子,清风吹过散落一地的花针,好像在树下铺上了一层粉红的地毯。我们坐在地毯上捡着落地的绒花,做成美丽的绒球,插在发鬓,串成漂亮的项链戴于脖颈。更不会忘记那棵果实累累的皂角树,小小的皂角在我们的期待中慢慢长大成熟,每年都会收下几箩筐的皂角,它是农村人用来洗衣洗被的很好清洁剂。
还记得我们在高大的树下摸肉牛(蝉蛹),爬上树梢找肉牛皮(蝉蜕),把一个个肉牛皮串成串挂在房檐底下,据说能卖钱,但也没有记得去卖过。晴天在树下乘凉,雨天躲在树下避雨。我在这棵树下用泥土圈起自己的家园,她在那棵树下圈起她的家园,家里用园子中的花草树叶装点的像花园一样,这也许就是我们想象的各自将来的家。在我们两家之间又修通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路边插上树叶就成了挺拔的白杨,我俩在这林荫路上行走,到对方家里串门,欣赏对方的家园,赠送对方礼物。天真烂漫的童年就在这玩耍中轻易的溜走,而我们那童年有趣的游戏却永生难忘。
升初中的时候,我进入县一中就读,她辍学了。从此我们再也不能经常见面了。参加工作后更少了见面的机会,直到听到了她出嫁的消息,才猛然想起应该去看看儿时的玩伴。而到了这样的时候,时间往往就不属于自己了,一拖再拖再听到她的消息的时候,却让我震惊了。她精神出问题了,我想不通在我心目中的那个天真的小姑娘,有什么难言的故事,使自己深陷其中而不能超脱。
那次回娘家,晚饭后天色尚早,出门不自觉的向那个久别的园子走去,可是街道已非当年的街道,房屋也不是当年的房屋,那个园子呢?那郁郁葱葱的绒花树呢?毫无踪影,我迷失了,当年的情景再难寻觅。久不见面的玩伴已经远嫁他乡,物变人非,感慨万千。
但那一次偶然的相见,却使我终身难忘。那是在老家的大街上,迎面走来一个憔悴的女人,当她走近的时候我才认出那就是她。她娟秀的脸庞多了几许苍白,忧郁的神情添了几多无奈。但穿衣打扮还是合体利索,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她正目无表情向前走着。当我正要上前打招呼的时候,她忽然抬头朝天大笑起来,她的这个动作吓我一跳,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很快收住了笑容,目视前方,我这才发现她根本没有看见我,一如既往的.向前走,没有走多远就又一次抬头大笑,然后立即收住笑容,这样反复的一路走着笑着,旁若无人。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被剧烈的震颤了。天啊,还是你吗?我的朋友,我的闺蜜,我已经忘记了的日思夜想的儿时的玩伴,是什么原因让你沉浸在自我之中不能自拔。也许这时的你已经没有了忧愁,那无尽的烦恼离你远去。可你睁着眼睛却看不到世界的花红柳绿,侧着耳朵却听不到树上的鸟语蝉鸣。周围的一切与你无关,你不再理会四季的变化世事的变迁。
望着你远去的背影,我泪流满面。想我们一起修房建屋,向往我们美好的将来世界,我家的院子里有你送去的月季,你家院子里有我赠送的莲荷,我们两家之间弯弯曲曲的路呢?路边那高大挺秀的白杨呢?你没有等我们两家的路走通,你就沉浸在无尽的自我世界之中,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朋友?我知道我力量微薄无法拯救你迷失的灵魂,但我相信你的救世主是你自己,你一定要走出这生活的泥沼,无需回避大胆的面对,正确的对待现实的一切,重新建起你美好的家园。这是你朋友对你无奈的祝愿!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那天晚上,只是躺在床上,然后静静地睡着了。
渐渐入睡,梦见梦里外星人的可怕样子,背着睡着的人回到别的地方,突然惊醒,来不及入睡,怕会发生类似的事情。
越想越害怕。我爬起来,跑到我妈房间,把她叫醒,说,我睡不着!睡不着就睡!妈妈说:我又跑回房间,钻进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却不敢闭上眼睛。我睁开眼睛,看着窗帘上的影子,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动,看着身后工地的光影,一直在动。是什么东西?我在想,外面的大风把玻璃打了,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我更害怕闭上眼睛。我睁大眼睛,盯着墙,不敢碰,头上冒汗,把头留在外面,四处找什么动静,眼睛累了,上上下下眨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多。只要一想起那个梦,就觉得神清气爽,好像今晚时间过得太慢了,比前一晚慢了一秒。
当我的眼皮不由自主地闭上时,我不禁感到疲倦,呼呼大睡。早上听到响声就跳起来,跑到妈妈房间把他们叫起来,而我又躺在床上睡觉。
今晚,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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