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道义作文(正义与道义议论文)

正义与道义作文(正义与道义议论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2-10-06 12:42:45
正义与道义作文(正义与道义议论文)

正义与道义作文【一】

好奇感或许就是一件事的开端。

——题记

人的内心是很复杂的,当你想做某件事时,却感到危险的气息,当你逃避时,却感到不安,或许汤姆·索亚就是这样的人吧。

在第九章:亲眼看见了医生被***害,也是因为他与同伴去埋藏一只死猫才看见真相的。虽然不敢在***人真凶面前说出真相,但是最终还是在法庭上说出了事实。

我认为汤姆索亚是一个好孩子,因为他说出了事实,为无辜的人申冤了。即使之前因为害怕没有说出来,可是他的心中还是有正义感的。

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正义心的人很多,比如说:有一次,我弟弟在家里写作业,我给他出了一道题,这道题他曾经做过,但当时他并不认真,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于是今天我又重新拿出了这道题,我想考考他,希望他能记住上次的教训,做任何事都要一心一意的,绝不能不懂装懂。于是我便把上次做的答案收起来,把门开了一点,悄悄地看他是不是在找答案。我心想,他一定是在找上次做的答案。可是我看过后才发现,我错了。他没有在找答案,先是在看题目,然后拿出一张纸,好像是在分析题目,接着我看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的,这是弟弟的习惯性动作,遇到不会的题目,会走来走去,突然我看见他笑出声来,接着立刻在椅子上做了下来,我就只看见他的手臂在动,接着我又听见了笔唰唰的声音,大约十分钟,弟弟说他做完了,我还不相信呢,过去一看,竟让他做出来了,我又认真地验算了一遍,竟然全对呢,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他说:“怎……怎么了,不对吗?”他竟被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完整。我郁闷地想:我有这么吓人吗?我收了收表情,立即问他:“你,作弊了?”弟弟摇了摇头,我又问:“你,有这题的答案?”弟弟仍是摇了摇头,我更加疑惑了:没有答案,却做出来了。“那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我问他,弟弟说:“我看见这题时吓了一跳,总觉得做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做法,我便想找答案抄,可是我又想那样我还是不会啊,于是我便自己做,结果就做出来了。”弟弟内心的想法,我想我明白了,他只想对得起自己。

我觉得现在像汤姆这样的人很少了,我们应该对得起自己,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对我们有着很大意义的书。

正义与道义作文【二】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正义与道义作文【三】

窗外的树叶随风飘舞,打着旋儿旋转着身子,渐渐的,渐渐的飘落。

我,轻轻的合上书,凝望着窗外那飞舞的秋叶,在夕阳的映照下,她是多么的安逸平和。我回味着,也许这不是最令人激动的结局,但这一定是最圆满的。

书中,哈利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的坚强机智勇敢甚至是他痛失亲人后的悲伤,陷入逆境时的无助,成长过程中的一些自我,在书中一览无余,就仿佛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站立在我面前。哈利是个既幸运又倒霉的小男孩:幸运的是他一出生事便名扬魔法世界,继承父母的巨大遗产,拥有同生死共患难的的死党,校长在逆境中的热心指点;而倒霉正是因为他的大难不死而招来***生之祸,由于别人的陷害而被人嘲讽,遭朋友误解,一次又一次的在生死边缘徘徊……

一次又一次的跌到,爬起,让他变的坚韧,无所畏惧。他是保护魔法石的英雄,他是勇敢救人转化危机的天使,他是三强争霸赛的钢铁战士……无数的头衔没有让他骄傲,相反一次又一次的死里逃生让他渴望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命运似乎和这个渴望平静生活的男孩较上了劲。失而复得的教父在斗争中牺牲,让他燃起复仇之心;和蔼可亲的校长为了帮助哈利而设计***死自己,这让他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

真的好幸运,哈利在第一个学年就遇到了可以终生相伴的好友。他们因勇气走到了一起,他们之间几乎没有秘密,他们可以毫无顾忌的'相互开玩笑,可以信任的吐露自己的心声,可以毫无顾虑的将自己交给对方,也可以不顾生命危险的保护对方。朋友是一把保护伞,为他遮挡,朋友是双无形的手随时扶起跌到的他,朋友更是心与心的依靠,随时给予对方温暖。

世界总是温暖多于寒冷,在文末霍格沃茨的战斗中,亲情友情爱情顷刻爆发:曾因家人与哈利为伍倍感耻辱的珀西翻然醒悟,为了保护死去的弟弟的尸体不再受伤,不顾一切;唐克斯为了协助卢平,不畏生命的危险;而哈利为了所有人,愿意牺牲自己……

本以为结束了,但希望之火又一次燃起。哈利又一次的幸免于“阿瓦达索命”,被***死的只是伏地魔不经意间留在在哈利身体里的破碎的灵魂。幸运女神好象十分眷顾这位伟大的男孩:因为出于一位母亲对儿子的关爱,渴望知道儿子的消息,她冒生命危险对主人撒了谎,哈利又一次获救。

最终胜利归属正义,恶毒,自私的下场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折磨,蹂躏他人的下场是在作践自己,毒化自己本该纯洁的心。伏地魔只是一个被***冲昏头脑的可怜虫。在这物欲横流的大千世界里,这种人还少么?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人与自然的资源争夺……

反省吧!让正义驱逐***,让光明照亮地球,让温暖无处不在。

正义与道义作文【四】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解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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