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玲珑剔透的丹凤眼,一夸浅浅淡扫的柳叶眉,嵌在红晕的脸颊上,浓密的头发乌黑发亮,在阳光下灿灿地生辉,光艳透过她的眼镜上,折射出了绚丽的光彩,显现出她一丝纤柔与淡雅。
她,娴静少言。时常伏在桌角,独自一人津津有味地看书。书,是与她相伴的知己,她爱看书,喜爱在书中找到那个与自己谈心诉苦的朋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书香的熏陶中升华自我。
即使是和她寒窗苦读多年的我,也难以找寻到她内心深处的秘密。
她,勤奋刻苦。每堂课,无论是音乐课还是美术课,她都会瞪大双眸,有滋有味地听着。众人皆醉她独醒,当班里其他同学在美术课寻欢作乐时,她总是用手支撑着脑袋,听着老师从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她时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时而会心地微笑着,从她陶醉其中似的神色中,我看到了一个孜孜不倦的花季少女对求知的满足与对知识的渴望。她,满脑子的智慧,仿佛像一夜繁星,为她点缀着人生的传奇与美好。
她,热爱运动。每逢体育课,她都会跑在队列的前头,一马当先,就连我们身强力壮的男生也望而生畏呀。她,奔跑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享受着和煦的春风带来的清爽,轻嗅路旁的丝丝花香,她醉在其中,快乐地奔跑在青春的跑道上。除了跑步,跳绳、踢毽子、跳远等许许多多的体育项目她都样样涉猎,她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她青春活力最美好的见证。
她,喜爱音乐。校园艺术节,她在舞台上轻盈地弹奏着古筝,她好似和音乐融为了一体,在抑扬顿挫的旋律中,我看到了一个爱音乐的人,坐在竹林里的清溪旁,弹奏着彩虹似的曲,那典雅,在柔和的乐声中,化作了一缕淡淡的阳关,照在她头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在宽广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她只是一班普通的一员,而她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桌的你,你是天边最亮丽的云彩,闪耀着夺目的光彩,照射出人生的辉煌。
圆圆的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小诺。她乐于助人、尊敬长辈、爱护小动物。
有一天,小红的笔忘记带了,她便向班长借,班长客气地给了小红一支笔。下课的时候,小红把班长的笔弄丢了,她心里想:班长一定会生气的。小红低着头去找了班长,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我把你的笔弄丢了。”小诺笑了,说:“没有关系,只是一支笔而已。你只要勇敢承认错误就没关系。”
还有一天,小诺和我一块去登山。在路上遇到一个卖水果的老爷爷,那时候是冬天,但他却穿的十分单薄。小诺毫不犹豫地掏出要买食物的钱给了老爷爷,并把自己带的鸡腿也给了老爷爷。老爷爷连忙致谢,说:“小姑娘,谢谢你,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我感到十分内疚,便把自己带来的钱也给了老爷爷。心想:小诺真是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孩子啊。我们这一整天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但是想到老爷爷能吃饱穿暖就非常开心了。
还有一次,在老家的时候,我们是一个村子的,村子后面有一个小树林,我们每天都会去那里收集树叶给自己编皇冠,想象自己就是森林之王。但是有一天,我和小诺在采集树叶的时候看到一只受伤的小鸟在被小猫玩弄,我们立即把小猫赶走救下小鸟。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小鸟渐渐地恢复了,我们两个都十分高兴。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为她感到骄傲因为有她这个朋友我感到自豪!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作文课开始了。陈老师走进教室,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同桌的你”四个字。大家一下子愣住,安静了下来,像是激昂的进行曲中突然插进了一个休止符。瞬间之后又是一片议论声。我和同桌两目相对,木木的,似乎时间都静止了。过了两三秒,我们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啊?!”虽然同桌是我们朝夕相处最熟悉的同学,但他(她)也是经常惹人生气的冤家,缺点自然多,可怎么写他(她)的优点呢?大家都不禁发了愁。
我的同桌叫郑明轩。他个子不高,长相白净,尖尖的鹅蛋脸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他特别瘦,胳膊和手细得跟鸡爪差不多,仿佛一碰就要散架。一个男生,居然比众所周知的“瘦高个儿”——我还要轻得多!他跟班上最重的杨舜元比起来,那就是一根竹竿和一块门板的差距。可别看他瘦瘦小小,他跑起来却是能量十足,常常一骑绝尘,把我远远抛在后头。
郑明轩在正式场合有一些腼腆,话不太多。可平常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话痨,还时常搞笑。“哈哈!”“别说啦,嘻嘻……”“幽默大师”又在口若悬河。只见郑某有模有样,目光炯炯地望着前方。“有一个人,他膘肥体壮……”郑大师说的笑话太搞笑了,以至于我差点把喝的水全喷出来。哈哈,他不愧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幽默大师。
我的同桌郑明轩有许多优点和缺点,真要说起来,恐怕一天一夜都说不完。但总的来看,他性格脾气不错,好相处,既不像有的同学那么孤僻,也不过分“豪放”。我时常想,能有这样一位同窗六年的同桌好友,是不是该庆幸呢?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周华健的这首歌不知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在我心里,你——我的同桌,就是我一生的朋友。同桌,有了你,我的学习生活不再变得孤单乏味。在学校里,我们的任务只是学习,毫无乐趣。于是,上天派了你做我的同桌,带给我欢乐。你常常对沮丧的我说:“张欣怡,干嘛那么闷闷不乐?人生短暂,快乐才是王道。笑一笑吧!”每当这时,我听着你那句充满温情的话语,心中升起了对学习生活的热爱。你那张阳光的脸、瘦小的身体、和蔼的微笑、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都成了我心中一面指路的旗帜。同桌,有了你,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从前,我的生活中只有“学习”和“休息”两个字眼。
但你却改变了我千年难变的生活习惯。我们笑着,一起去兴趣班补习奥数;一起努力,参加“希望杯”竞赛;我考砸了,你会仔细教导我并安抚我……你对我说:“张欣怡,春夏秋冬是多么美好,我们要多出去走走,别把自己闷在家里,别让沮丧占据了你的大脑,别让无聊增快你长大的速度。”每当这时,我听着你那句充满温情的话语,心中升起了生活的丰富多彩。你那积极开朗的脸、削瘦的身体,都成了我心中挥之不去的记忆。也许这个秋天我们就要分离,但我想让你记住我——我这个可爱顽皮的女孩。我也想要记住你——你这个活泼开朗的男孩。
新开学第一天照例是要换座位的,于是我新学期的第一个同桌便是小A同学。经历了两周时间,我发现用一个字来形容他特别合适——"疯"。
他的“疯”表现在方方面面:上课的时候不时抢走你桌面上任何带纸张的物品,不管是书、笔记本、还是老师正在讲的试卷,他都一律不管大大方方地拿走,再在那上面乱涂乱画或是写上一些突发奇想,一边写还一边说:"我要疯。"当然,这一切都是没有任何理由的。问他理由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不过就算这样,他写的所存字都被控制在了最小的字体上,并且也会把他自己闯的祸都用涂改液涂掉。他刚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有没有得罪他什么,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后来看他涂掉所有东西,才知道他只是闹着玩,只是有点"疯"。
同样,他的"疯"也表现在对数学题的兴趣上,只要有不会的.题,问他准错不了,就算是超级难题他也不会放弃,并且会啃着这一道题不放,无节制地想上一节课,直到想出来为止。有一次,一道不怎么难的题因为我把条件看错了变得基本无法解决。这迫使他搬出一大堆公式,算了又算,写了又写,写出一堆过程才求出一个跟题目丝毫无关的数字,幸亏我恍然大悟看出了条件看错了,解决了这道难题。可他听了我的话虽然也认可我的做法,但还是认为如果条件改变问题也仍然能够解出,虽然有难度,但用他的方法也是能的算出答案的。显而易见,他没有做对,只是求了一个与本题无关的数。他竟非常为此自豪,问我不用这个条件能算出来结果吗?好像我这个做出这道题的还没有他白忙活一阵的高兴和自豪。当问他为什么不用这个条件来解题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他做数学题表现出来的干劲和不服输的精神还真是非常的"疯"。
他的“疯"是对生活疯狂的态度,他的"疯"是对真理疯狂的追寻,他的“疯"是对进步疯狂的渴望,可以说,他进步的源泉以及动力都来自于他的"疯"。
我们班级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调一次座位,我非常喜欢这样,因为这样的话可以和不同的同学做同桌。我最喜欢的同桌是“小帅哥”李奇功。
可能是他真的很帅,从二年级开始,我就很喜欢和他在一起玩。
李奇功个子不高,头比较大,没戴眼镜。眼睛不大不小,和我差不多,他还有一个光滑的下巴。一笑起来总是哈哈哈的,特别爽朗。他还是我们学校的轮值校长,干起活来特别敬业,所以我又叫他“敬业李”!
有一次,正是学校的放学时间,走廊上有几个同学在调皮,李奇功就把那几个同学给逮住了。他们还想耍小聪明,说着:“你放了我们吧,我们请你吃辣条。可李奇功义正严辞地说到:”不行,你们违反纪律,在走廊上打闹,影响放学的秩序。还想通过吃东西来贿赂我,我才不吃你们这一套。走吧,去德育处向老师说去。“说完,就押着这几个同学去了德育处。从此以后,这几个同学再也不敢在走廊上嬉戏打闹了。
这就是我最佩服并喜欢李奇功的地方,工作尽职,并且不受小恩小利的诱惑。维护好了学校的秩序。他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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