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小学每一学年都会面对一个作文题目——《我的偶像》,我总会写我爸。
现在已经记不得为啥不写我妈,大概是他那时候老忙没啥空絮叨我,还带我吃大盘。
记得他只打过我两次,而直到生娃前最长的独处是复读那年陪我艺考的两个周。
他做过最酷的事情是我复读高考完的那个晚上,他看着看着电视说,“你相好的女同学照片可以给我看看吧?”
我戴着眼镜负责任又有些有点愧对我妈地说我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爸,但拜年时看我爸长大的一个奶奶说我像我爸,走路都像年轻的他。
这个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看不到的那个我那么的像他。
所以,当我爸用柔和的方式关心我时,我开始觉得他老了。
最铁的同学说起我爸最多的事就是我最大的一次酒我同学把我架出车时,楼下等我的我爸冲我就是一巴掌,我同学吓了个楞都要干仗。上床后除了零星鼻涕泪一把把的咋呼着的记忆就是我爸一直叹气一直给我拿纸。
所以,当我用强硬的方式抵触他的关心时,他应该也许是觉得我长大了吧…
高中的时候自以为是不时写信劝他宽心,现在懂点事了却更不会说话。
换句我妈的话就是越大不如小。
每每无地自容又每每依然如故。
老照片里搂着4.5岁我的他大概是我现在的年纪,大嘴巴露着着牙笑着,我很难过的随了他嘴巴的辽阔和我妈嘴唇的丰硕。那时候他一天两顿酒,一顿一斤,混蛋的时候应该比我还混蛋。
我想我的今夜的几颗星一定挂在我爸昨天的夜里。
可我又想等我明天老去的时候,可以比现在的他更开通。
所以,爸你看到的话,你要听我的话每早喝大麦若叶。
——题记
在这里认识的所有人都是我的'小星星,星星会眨眼会发光。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或许性格不同,但他们都很闪耀
认识了许多人,只是说认识罢了,却一点也不了解,每每认识一个人留下备注也就没有多说一句,只是她却不同于他人。20xx年的夏天我们认识了,那时候伪男的我与她在话题里相识,并且聊得很开心。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第一眼就认出我是一个女孩子。初识的我们话或许不多,但依旧是每天过得很开心,偶尔聊聊天,偶尔在话题遇见互相评论一下。
后来关系熟络了,我也淡网了,上宝典找她一般都是有求于她的。有一段时间都是要她帮我签到,后来她就断签了,几次过后我也是又气又笑,从那以后我都不敢找她签到了。因为我知道,这个女孩记性不好,她是个好女孩,老是麻烦别人不太好哦。
后来我就跟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坏,有事就找你,没事就不找”。她没有嫌弃,她说这是真实。她啊,不同于别的女孩,说实话,淡网的那段时间,很多朋友都不记得我了,她是唯一一个。有的时候就发个话题,她看见就会回复我说,“人妖又诈尸了”,是啊,又诈尸了,毕竟几个月都不出现。
其实我和她的聊天记录都是断断续续的,隔几个月聊一次,一般都是我找她,找她聊天,她会陪你聊,不管是什么。她不主动找我,是因为她不是那种有事没事都找你的, 而且我不在就尴尬了。
她是一个大姑娘,我见过她的照片,很好看,就像天上的仙女,这并不夸张。看她的照片,看得出来她很高,在班上也应该是很受欢迎的那种。毕竟温柔的女孩,都喜欢嘛。
她文笔很好,脾气好,性格好。她的文笔很轻柔,很细腻,而且每篇文评分都很高。她不像别的大佬那般,她很容易亲近。
我喜欢这个女孩,希望世界善待这个温柔的女孩。
你要问我的偶像是谁,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他不是明星,不是大款;而是我的老爸。他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但骨子里却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我很崇拜他。
还记得那一次,本来心情就受到了重创的我还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来势汹汹的洒水机,它的水溅了我一身,我已经没有力气去与那人辩论了,也只好忍着怨气乖乖的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车子又突然罢工了,这更使我着急忙慌;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推着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着回去该如何解释呢;我很快就到了家,刚进门,就看到了老爸的那张脸,我惊恐万分,顿时哑口无言,不过还是被老爸逼得说了话,我语无伦次的讲出了一路上的所有事情,说完了就立刻闭上眼睛,本以为老爸会对我大发脾气,甚至对我动手,我正等着老爸的耳光,没想到触摸我脸庞的竟是老爸那双温暖的大手;本以为睁开眼会看到老爸愤怒的面庞,没想到看到的竟是老爸那张善良,和谐的脸庞。老爸他那双闪亮的眼睛略带些慈祥,他看着我,让我顿时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果然,老爸让我先洗个澡,上点药,他要下楼去惩治那辆突然罢工的自行车。等着等着,老爸回来了,他告诉我,一切搞定。
我突然觉得老爸不是那么可怕,相反,我却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爱与呵护。
我感受着老爸对我的一次次呵护,一次次关爱,让我觉得老爸‘真好’。
这就是我的偶像,它既不是明星又不是大款,但却有着一颗正直而又善良的心;他是我现在的偶像也是我唯一的偶像,之所以崇拜偶像,不是因为什么,而是因为他是我的老爸
这就是我崇拜偶像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偶像老爸!
在大千世界中,渐渐涌现出许多新新事物,而追星也成了当代青年的众多爱好之一。有人盲目追星,有人有选择性追星,但追求的目标是什么,也许他们自己也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70偶像
“螺丝钉精神”至今为人们所传颂。
雷锋出一趟差,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雷锋的一生并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仍被人们所记住。雷锋可以说是一位平平凡凡的小人物,但他的影响却不亚于任何伟人。他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帮助别人当做自己的责任。
70年代的偶像不靠外表,也不靠嗓音,靠的是永不泯灭的精神。
80偶像
成龙、张学友、邓丽君,他们都在80年代找到了自己事业的归宿。
他们经历了多少磨难,才换来头顶的光环。成龙原本只是一个跑龙套的替身演员,过着衣不附体、食不果腹的贫苦日子,但他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理想,他不断努力,终于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变成了一代巨星。邓丽君的一首《甜蜜蜜》唱甜了多少人的心房,可她自己的幸福却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原本可以嫁入豪门终身享福的她却为了热爱的舞台放弃了富足的生活,最终孤独终老。
80年代的偶像不靠势力,也不靠吹捧,靠的是一颗坚持不懈的心。
90偶像
周杰伦、潘玮柏、蔡依林,他们都在这时大放异彩。
他们不一定有多艰辛的磨难,也不一定有多显赫的背景,但他们都是时尚的引领者。周杰伦的歌曲掀起一阵“中国风”的热潮,蔡依林的造型也一直是许多女生所模仿的样板。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引领者时尚的动脉。
90年代的偶像不靠经历,也不靠背景,靠的是对时尚的不懈追求。
不同年代有着不同的特点,到底谁是人们心中的偶像还是让人们自己去判断吧。
素有“交响曲之父”称号的海顿,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作曲家;他曾经作过“惊愕交响曲”、“创世纪”等流传千古、好听的乐曲,是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十位作曲家之一;海顿每天都努力的作曲,白天借着太阳光,而晚上就凭着月光写曲,是一个很努力的人。
但是海顿在晚年因为手指受伤,无法长时间谱写乐曲;在身体健康和追求事业难以兼顾的十字路口,他必须做出正确的抉择;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做了一个很困难的决定----停止作曲。
虽然写谱作曲就有如他的性命,就像是鱼离不开水一般;但是身体比什么都重要,没有健康,那么再伟大的成就也是枉然;所以海顿的放弃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我想他会放弃,自然有他的道理,因为身体的健康比任何自己热爱的事情还更可贵许多,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了自己的家人,也是他会放弃作曲的原因吧!
海顿他的放弃,是一个很痛苦的抉择,也是一个困难的决定,就有如天堂掉入地狱般,足以让人崩溃;我想如果让我停止我热爱做的事我也会有如此的心情;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记得书上有一句很有道理的句子:“人活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扮演一个特定的角色。”我相信当海顿看到这句话时,心情一定会好一点的';我觉得他真的是一个有智慧的人,能够在困难时有一个理智的决定,值得我们效法。
我的爸爸是一名出色的人民警察,他每天早出晚归,不管风吹雨打、严寒酷暑,他都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但是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获得了许多徽章、奖状、证书,每当看到这些金光闪闪的徽章时,我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自豪感。
有一天晚上,各家各户已经关了灯,人们进入甜蜜的睡梦中。墙上的挂钟敲了一点了,但是爸爸现在才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他回到家里,在沙发上坐了坐,然后就去洗澡,就在准备上床休息时,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声,爸爸接了电话,然后说了几分钟就连忙跑过更衣室,换上衣服。我感到莫名其妙,连忙问爸爸发生了什么事,他说:“鹤城发生了打架事件,要立即去处理。”我极不理解地说:“你刚刚回到家一会儿,白天工作已经够累了,晚上又这么晚才回来,现在又要出去工作?不去不行吗?你交给助手完成吧!”爸爸听了,脸色顿时严肃起来,他望了望我,温柔地对我说:“我们做警察要有责任心!哪里有事,就要赶到哪里去!”说完,还不够三十秒就急忙地走下楼梯,急匆匆地走了。我走出阳台,望着爸爸远去的背影,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爸爸在繁忙的工作中,始终保持着一种难能可贵的敬业精神,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越来越清晰。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是我的偶像!”
爸爸不但有敬业精神,工作起来也是一丝不苟的。有一次,外面一团漆黑,天上下着黄豆般的倾盆大雨,但只见爸爸还在书房开着台灯,坐在大木椅上分析着偷车贼会在哪里?他时而拿起笔在白纸上画图,时而又凝视着图分析,时而又闭起眼睛,紧锁眉头沉思着……突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了贼会在广州、江门、中山这几个地区作案,老巢也可能会在江门那边,只要我们在江门的老巢伏击,其它地区都找人伏击、搜查,这样就可以抓到他们了!那天晚上爸爸足足想了三个多钟头才有了头绪,顿时,爸爸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站起来举起手,伸了一个懒腰,感觉如释重负。这时,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那滴答滴答的大雨仿佛是一支优美的歌曲,赞美着爸爸那种严谨的、坚持不放弃的工作精神。爸爸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是我人生中的指航灯,引导着我前进!
长大以后,我也要做一名出色的人民警察,像爸爸那样不怕苦、不怕累,要为人民服务,受人尊敬。我要创造奇迹,拿更多的徽章、奖状。
我家有两只五彩斑斓的鹦鹉,它们朝朝暮暮地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就在回家的前一天晚上,一只鸟扑哧着翅膀,独自出去了。它放弃了丰衣足食、不怕风吹日晒的日子,开始过起自由的生活。可是,它时刻不忘仍然关在鸟笼里的那只鸟,每日徘徊在鸟笼边。
我们一家也在“追踪”着鹦鹉的“行踪”,每天都斗志昂扬的“上阵”,灰心丧气的“回来”。但是,我们仍不放弃,变本加厉地抓回这只鹦鹉。今天下午,我们发现,这只鹦鹉停在别人家的栅栏上,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另外一只鸟。爸爸亲自上阵,经过了一翻激烈的“讨论”,爸爸敲响了鹦鹉“所在地”的那家人的门,打开门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奶奶,她热心地表示“热于助人”,配合爸爸抓鸟。爸爸毫无畏惧的爬上老奶奶地洗衣台,拿起漏网,往小鸟的“栖身之地”猛地盖去。可谁知,那只小鸟同样以掩耳不及盗铃之速,飞开了。爸爸扑了一场空。那只鹦鹉飞到了另一幢楼的二楼。幸好那层楼有一个大伯在洗衣服,他同样热心地打开了门,这次的爸爸有“无比英勇”地登上了高达一米的洗衣台,奋力朝阳台扑去。
那鸟从网的底部溜走了,爸爸再次白费了心血。鸟在小区里饶了一圈,又飞会了大伯的阳台上。这会的爸爸可是有了丰富的经验。他翻过楼层之间的矮墙,来到了二楼阳台的屋顶上,那只鹦鹉正蹲在阳台正中间恭候爸爸的到来。爸爸竟然站在了二楼的屋顶上!我大吃了一惊,又回过神来,叫爸爸加油!爸爸把网往阳台中间用力一扑,像扑蝴蝶一样,可是,仍然是以前的结局,鸟飞了,“鸡飞蛋打”呀!
让我敬佩的是爸爸竟然敢爬上屋顶,沉着的抓鸟,爸爸,你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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