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曾经走过作文记叙文(这里有我作文800字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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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11 03:57:09
这里我曾经走过作文记叙文(这里有我作文800字记叙文)

这里我曾经走过作文记叙文【一】

在这无边的黑夜里,我独自徘徊在一个足球场里。这里没什么人,大多都是为比赛而训练的,不过也是在这纷扰的世界里,何曾有人花闲心去邂逅一次激情的比赛。足球在人们的眼中大多认为是消磨闲情的闲事,而他却是我力量之源……

记得那次正值201X年的世界杯,那时的我还未曾接触过足球。但我的父亲却非常喜欢足球,天天都要去看世界杯,我跟着父亲也去看了。那是荷兰与斯洛伐克的比赛,过了十几分钟,依然没有进球,不耐烦的我厌倦了这样的等待,想起身离开。

忽然斯洛伐克在一次进攻时被对手拦截了下来,荷兰队的后卫无比精准地将球传给了罗本,罗本心有灵犀地前插,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的弧线落在了罗本的前面,但是旁边有两名球员在包抄他,他突然急刹,使得两名球员扑了个空后,从他们身边飞快的冲了过去,把球接了下来,拿球后狂奔内插,在门前独自一人面对着三个后卫与一位守门员,忽然加快了速度,一带,一停,一转,一射,球应声从三个后卫中穿过,绕过了守门员,皮球直飞球门左下角死角,进了球门。

那一霎成千上万的荷兰球迷高呼,人们高呼着“Robben”“Robben”(罗本,浪潮一般的呼声席卷着这个世界,胜利与狂欢充斥着球场每一个角落。

罗本犹如一个长着翅膀的'人在属于他的世界里飞翔穿梭着,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挡他的步伐……坐在电视机前的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被那精湛的技术与速度给震撼了,被那份激情给点燃了。一个在球场上拼搏了多少年的春秋为的不就是证明自己吗?而罗本已经证明了。他用他那精湛的技术与热血的激情与梦想点燃了整个绿茵球场与整个世界。

他是我的偶像,使我爱上了他,爱上了足球,使我充满了力量……

如今无比沉重的学习曾使我迷失了自己,但每当我想要放弃时,我的心中马上浮现出那激情的火样的眼神,顿时,我的心里也燃起了那份属于我的激情之火。

如今,只身站在球场上。我似乎感受到那份狂野,真实又虚实的狂野。无论身处何处,这份狂野总会点燃我的激情,仿佛置身于球场中,享受着这豪门盛宴,使得我的激情肆无忌惮地发泄了出来。尽管我知道它很快消失,但是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足够成为我走下去的信心……

夜色愈益深沉,我不得不离开。而我心中已有一丝惬意早已在蔓延,终于在踏离球场时,喷薄而出……

岁月可消耗我的身体,但不可使我的意志挫败,因为有他,有足球……

这里我曾经走过作文记叙文【二】

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是黎明来临的前兆。双手拨开前方的薄雾,“哒”那是我踏上青石板路的和音。

两排香樟树如士兵般整齐排列在青石板路两侧。头顶上方不时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像是在迎接我的归来。是的,这条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青石板路就是我儿时的乐园。

是被雾迷了双眼?眼前的景象与记忆渐重。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身影,惊奇地发现那竟是六岁时的自己。

六岁的孩童是天真的,可爱的,对新鲜的事物充满好奇的。在六岁那年,我迷上了风筝。我喜欢坐在村口看着那些比我大一些的哥哥姐姐在空地上放风筝。他们奔跑着,笑着,唱着,身后的风筝便借着风力摇摇晃晃地飞起来,在孩子们的脸上投出一片彩色的'阴影,望着他们的身影,我眼中的羡慕像是要溢出来似的。于是,我开始缠着父亲教我放风筝。起初,是父亲手把手教我的,后来像是孩童牵着一个比她大多的风筝在青石板路上奔跑,微风拂过,风筝飞起。彩色的风筝载着孩童的天真烂漫飞上了天空。

风筝盘旋着飞上高空,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了,孩童的身影渐渐跑远了,化作点点光亮消散在了空中。手指抚过树干,继续向前走着。雾气渐浓,向远望去,青石板路的青与香樟的翠融合在一起,向远方蔓延。

忽的,耳边传来自行车铃声,猛然抬头向前看,雾中似乎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十二岁时的自己。

十二岁的少年是冲动的,突然喜欢上一样事物也是正常的。十二岁的我,突然喜欢上了自行车。一个父母都不在家的周末,我悄悄地从车棚里推出了自行车,又用湿毛巾细细擦拭干净,推着它慢慢向青石板路上走去。一次又一次地爬起重来,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你一定行!我强忍着手上的疼痛,站起身,又跨上了自行车,这一次终于不再骑的歪斜了。我笑了,跳下自行车,推着它向家走去。

一缕阳光穿过树叶,透过雾气照在那推着自行车缓慢行走着的身影上,那身影渐淡,最后消失在晨曦中。在阳光照耀下,青石板路绿的发亮,才突然发现已走到了尽头。

蓦然回首,望着那伴我成长的青石板路。我爱它,因为在它身上我有过欢喜有过忧;我也感恩它,因为是它在我归来时无声地告诉我:你已经长大;我也敬它,因为它悄悄地看我成长。

阳光下,青石板路发着光,它向外延伸着。我心中,那成长之路也发着光,渐与这青石板路相重。

这里我曾经走过作文记叙文【三】

我,一身破烂。手拿着破碗,走在城市的每一条街上,蹲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等好心的。可怜我的,藐视我的人们慷慨解囊,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我只管低头,卑躬屈膝,接受他们的施舍。他们可怜我也好,轻视我也好,我只是个乞丐,须靠他们来养活我;我不能去改变他们的态度,只能俯首承认自己地位的卑微;我只顾游荡,只顾流浪,流浪到哪里,那里的天就是我的被,那里的地就是我的床,那里的主人们就是我的衣食父母。

我到过辉煌的酒楼,那时寒风直刮,我身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还是褪色的,而从酒楼出来的不是笔直西装,就是貂皮大衣。我知道他们非富则贵。嘻嘻,看来今天我会大有收获。但是,我的走近,触动了女士的声带,她的尖叫让我呆滞;男士也不敢碰我,怕脏了自己的手,只护在女士身旁,朝我大吼了几句。我受了惊吓,慌忙落逃。富人们太尊贵,不允许有我这种人的'靠近。

我应该要有点经济头脑。市区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那里的人多得像蚂蚁。即使他们不给我一元二元,但一毛两毛凑起来也够我花上好几天啦。可我看到的是一张扑克牌,没有神情,只有冷峻。我向好些人乞讨,他们都行色匆匆,根本无暇理我。失望了,站在这街中央。看着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像热窝里的蚂蚁,全世界只剩我一人晃着。晃着流浪的人如石头,一边凉快去吧。

今天的我没有收获,身无分文,慢吞吞地游荡,不知不觉转到了贫民窟。这里的人和我差不多,同样的穷。但他们靠自己的劳动活着,你从他们的眼神可以看出”盼”――很现实的――谁都期盼财神爷垂爱他。但现实里,有多少人能搬出贫民区呢?我不奢望能在这里得到援助,活在这里的人是在挣扎着生活,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帮助别人就更不可能啦。我也不喜欢逗留在这里,虽然地位平等了,但还是卑贱。

曾经的我不是个乞丐,我也拥有工作能力,但我讨厌日复一日的匆忙,也厌恶冷峻的面容;财神爷也不垂怜我,让我无法享受富人的高贵,但幸亏我还可以感觉到冷热吧。我愿意沦为乞丐吗?不是的,我只是向往于自由,但却离不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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