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作文(以芳华为题的作文500字)

芳华 作文(以芳华为题的作文5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02 00:31:48
芳华 作文(以芳华为题的作文500字)

芳华 作文【一】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芳华 作文【二】

电影用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战场的残酷,6分钟的长镜头非常考验演技、摄影技术,但是冯小刚运用的炉火纯青,整个画面都处理的非常好,直击人心,视觉冲击非常强烈,观众仿佛就置身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场之中。虽然影片中有战争戏,但是导演选择了模糊战争,弱化战场厮***,而是以此为故事背景,以此为故事跌宕起伏的诱因,促使这群文工团的青春少年成长成熟。

即使我们和那个时代有距离,即使我们并不了解那样一代人的经历,但是电影《芳华》做到了让我们无障碍触碰。这是一段隔着时空的对话,向我们讲述属于那一代人的热血青春。一样的青春特质,点燃人们内心的热血激情的火花,向理想致敬,向各自的芳华致敬。

电影《芳华》不只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是一种对青春的留恋。虽然面对命运的安排,渺小的人们无力抗争,但是酸涩无奈里有我们不屈的追求。谁的青春不芳华,理想终将在青春里绽放光彩。

芳华 作文【三】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 作文【四】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平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平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平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平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芳华 作文【五】

每个生命都有终点,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开始走向那个点,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所有的人和事和物,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灰飞烟灭、消失殆尽。我们想铭记,把他们写在羊皮卷上、刻在石碑上、写在古老的纸张上,最终还是被时间的长河洗劫一空,只言片语中,仿若还能看到,曾经的芳华。

都说岁月无情,其他它已经足够小心翼翼,每个变化都细微到让人不易察觉,好像变化根本没有发生,好像一切还是从前,对于它的鬼斧神工之笔,我们常常掉以轻心,直到拿出老照片......

也许敲击这行文字时,有道皱纹已开始酝酿,试图混进某个好看的地方。

窝在家里看余华的《兄弟》,比起《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好不容易略显生机的一部,看得舍不得出门。在毛毛的再三催促下,放下书,打开门,毛毛短短的小尾巴不停的摇啊摇,舌头开心地伸出来,爪子抓着地板360°打转,一圈又一圈,抓的地板吱吱作响。这家伙,一出门像脱缰的野马,四爪并用一个劲儿往前奔,忙不停歇的兴奋着。溜好毛毛,索性去看部电影。

旁白说:不想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然后电影落下了帷幕。

这样的定格应该是最好的,脑海中还是穗子好看的刘海,丁丁爱笑的酒窝,小萍惊艳的舞蹈......彷佛他们不会老去,永远定格在青春,是回忆起来都会自带光芒的芳华。少了男一刘峰,哦,原谅我讨厌老好人。

看好电影回去路上,已经23点多,遇到一位老人相向而来,70多岁应该有的,总觉得不对劲,这个年纪,这个时间点,一个人在行走,转过头去,老人双手装在棉衣口袋,踽踽独行。本想去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忙,是不是跟孩子吵架离家出走?他已经走出蛮远了...... 或许也是在回忆。

冬季马路旁昏黄的路灯,总是容易引发回忆。

莫名其妙涌现几个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买房买车吗?

怎样才算是在活着?有生命体征就算活着吗?

要下一代的意义是什么?繁衍生命、传宗接代吗?

显然以上答案绝不能使自己满意和信服。

想起月初公司组织去褚橙庄园游学,褚老马老用自身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那就增加生命的厚度。马老后来又用自身的例子告诉我们:生命的厚度增加了,也可能反过来增加生命的长度。

向死而生是不是说,把每一天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去珍惜,去淋漓尽致的活着?

如果把生命的尽头确定在某一天,再反过来生活,我们是不是就会更加努力、认真对待每一天,把生命的每一天都燃烧透?

芳华 作文【六】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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