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芳华作文800(我们的芳华作文600-800字)

我的芳华作文800(我们的芳华作文600-8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10 02:59:41
我的芳华作文800(我们的芳华作文600-800字)

我的芳华作文800【一】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我的芳华作文800【二】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我的芳华作文800【三】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我的芳华作文800【四】

你的故事写满我的芳华,影片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命运,但那些故事在彼此的芳华里绽放着奕奕光彩。

电影中“活雷锋”刘峰(黄轩饰)是一个在文工团里不被认可的存在,而受到刘峰照顾被文工团破格录取的何小萍(苗苗饰),从到文工团的第一天就成为了一个“笑话”。文工团女兵萧穗子(钟楚曦)作为何小萍这个“笑话”的见证者,因为父亲被打倒这样的经历,萧穗子对何小萍和刘峰的遭遇充满了同情。在刘峰和何小萍无意中卷入残酷的战争之后,命运巧合,萧穗子与二人重逢在硝烟弥漫的战场。

影片以萧穗子的第一视角“我” 作为电影的叙事者,见证了刘峰、何小萍等文工团青春少年们大相径庭的命运,具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我的芳华作文800【五】

也许是才气过人、富有传奇色彩的严歌苓吸引了我,也许是大名鼎鼎的冯导吸引了我,让我在一个冬日的下午,如此安静地坐在影院里,感受青春,感受芳华,感受挥之不去的忧伤。

宽大的银幕,不断切换的场景,一个女性的旁白娓娓道来……手持一瓶温凉的矿泉水,温度在掌心里一点点升高,上一世纪80年代的唯美浪漫青春时光在手中被绵密地抻开,不可言说的美妙由内而生。我找到了存在感,并带着一份情怀去追忆那段美好时光。

《芳华》塑造了一组文艺兵群像。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萍以及林丁丁、郝淑文、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电影用四十余年的跨度,展开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有着对一段历史、一群人以及潮流更替、境遇变迁的复杂感怀。

世界是安静的,整个观影过程是安静的,即便是那个血雨腥风的战争画面袭来的那一刻,我觉得我不是观众,更不是旁观者,我身临其境,就活在那个场景里。

电影《芳华》的拍摄手法有别于冯导的其他影片,温情贯穿影片始终,我认为电影的主题更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取向和情感安放。电影前半部分的俊男靓女,悠扬的音乐,清澈的和鸣,木纹质地的暖色地板,柔软曼妙的肢体,女性身体散发的清香以及暗生情愫的涌动……画面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纯真、美好和干净,让人有种不被时间蚕食的温暖。电影的后半部,涉及到了那段不轻易碰触的战争,尽管枪林弹雨,血肉模糊,这些芳华的年轻人经历战争的残酷洗礼,甚至付出生命却没有退缩。最惨烈的是,前期曼妙舞姿的轻柔肢体与后期残肢断臂的强烈对比,画面的矛盾和冲击直抵心灵,那些光鲜年轻的脸庞,那些平时被人忽略的细微章节,终归还是让观众获得了某种罕见的崇敬和震撼。

青春是整个片子的主线,但一切都是在大时代的背景下展开的,电影的故事情节唤起了一代人的集体回忆。有人说,这是一部以情怀取胜的电影。是的,无论是影片里呈现的集体主义与个性的压抑,还是禁欲主义与青春荷尔蒙的矛盾,还是时代更迭与个体命运的苍白和茫然,都不足以让人轻易释怀。唯一可以释怀的是电影带给我们的纯真,纯真是主体,纯真不仅仅属于过去,也属于未来——那种做人的底线、对别人的友善、对真爱的追求、对友谊的珍视以及对伟大祖国的捍卫,都需要纯真。

自由、真诚、冲动,懵懂,叛逆,不置可否,暗生情愫,秘密对抗……对青春的诠释隐秘而幽暗。没有人会讨厌自己的青春,尤其到了中年或者暮年,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一定会在内心世界里翻涌。

我们一直在与时间和记忆较真,但在历史大潮的汹涌下,在历史的变迁中,那些人性的丑陋和黑暗,那些扼腕叹息的感慨和愤懑都显得如此渺小和微不足道,我们一直活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此刻,我们只需要在宽大的荧幕前回望青春芳华,找到活着的证据,存在的痛点。

特别打动我的是文工团那段内敛的抒情,我们凭借所谓的“现代视角”返回那个特殊年代,本身就带着情感,小心卑微地察看内心世界里的光与影,洋溢的青春碎片在父辈们身上即可看到。

父亲年轻的时候在剧团工作,那熟悉的场景和气息一直在梦里缠绕。那时候,剧团里的演员们平时在大舞台上排练,留给幼小的我对舞台艺术这种表演形式的无限向往。我们一群孩童,照着大人的样子劈叉、下腰、拿大顶、踢腿、练功,所有让身体变得柔软的方式方法都一一尝试,乐此不疲……

那个时代,剧团还是很光鲜的。父亲是乐队的演奏员,他和年轻的演员们走在希望的原野上,背着琴弦,意气风发,生活充满了浓浓的诗意。有时候没有出去演出任务,剧团里的演员们就神圣地走在游行队伍里,肩上扛着巨幅领袖像,游行的木制大车上坐着四处观望的我,街两旁围观的人群瞬间让我觉得剧团的游行队伍其实就是一个大舞台,那些光鲜靓丽的演员走在人群中很是耀眼。

记忆较深的是两个连接东西两个方向的大院里,大家一起生活,一起唱,一起跳,那些女演员在餐厅吃饭,翘着兰花指拼命地挑拣肥肉,男演员们将碗伸过去,眼睛闪耀着光芒……

最崇高的事,最容易破碎。后来剧团处于边缘化,大家还是走散了。

还有八十年代的那场战争,我们刚上初中,被战斗英雄的事迹感动的直掉眼泪,每次英模报告会都会哭得一塌糊涂,如若那天有沉闷的类似雷声的响动,校园里会有人惊奇而神秘地说,这是老山前线的炮声呢。学校的黑板报上每次都有文学爱好者的文章,我就是在一个落霞的傍晚,清晰地记住了抄写板报的丁俊玲,她将自己的一篇《母亲》规范规整地抄在黑板上,我看到了一位母亲盼望前线儿子早日凯旋的复杂心情……对于老山战争的所有记忆,都在校园里,都在青春里。

我父辈们的青春,我们的青春甚至下一代的青春,都因这场电影而芬芳。电影《芳华》从某种意义上说,让我们找到了青春年华的影子,也找到了彼此,以及面对现实时的回望和感慨——逝去的芳华永远回不来。

我只想说,现实中我们更期待芬芳年华里的纯真和温情。

我的芳华作文800【六】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众人捧***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我的芳华作文800【七】

《芳华》上映之后,好评如潮,有人说这是今年最好看的电影。芳华里有许多人性闪光点,像活雷锋刘峰,一生都不曾做过坏事,什么时候都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每个人的面前,直视任何人的目光而不必躲闪。但是同时,他的结局也是相当悲惨的,上战场残疾后转业,每月挣300块钱,还被各种执法人员欺负,老婆也跟人跑了。于是有了那句发人深省的台词:“一个从来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冒犯了林丁丁,甚至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是肮脏的想法,这个从神坛走下的圣人依然被观众买单,不为什么,仅凭他的善,就足以夸够一辈子。

我们很多人都在感慨,在朋友圈刷满屏的《芳华》影评观后感里,我们看到的,几乎都离不开“善良”一词。但是我读到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一个社会的堕落,是从表扬善良开始的》,文章中提到一句最触目惊心的话:一个可怕的事实——善念正在沦丧。最让人痛心的一个案例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女子在马路上被车子撞晕在第,路上很多行人眼看着,却没有人肯送她去医院,也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后来女子终于醒了,向路人呼救,却没有一人上前帮忙,最终女子被另一辆车子碾压,一条鲜活的生病就这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看到这个案例以及配的当时的监控视频,心里直发毛,深深得疼痛。现在微博上、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评论说老人倒地不扶、孕妇摔倒不扶等等言辞,原因就是因为那些讹人的时间林林总总,但是就算是这样,当我们遇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摆在面前,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就能拯救的时候,真的能因为那些猜测和后果就视而不见吗? “人之初。性本善”,我想,人性还未泯灭,是无法视而不见的。但是驻马店一路口发生的这起事件确实令人心寒,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善念正在沦丧。

《芳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的冷漠是因为所有人都冷漠,我们才会感觉会冷漠;而善良是只要有一个人善良,我们就能感受到善良。”一个堕落的社会,如果人人讲善良,反而越是彰显着这个社会缺乏善良,反而,当不再有人大谈善良的时候,善良已经自然回归到每个人的内心里,不需要被提起、被褒扬,因为,善良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了,你是如此,我是如此,大家都如此。

我的芳华作文800【八】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平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平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平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平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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