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的作文500字(我的芳华作文500字)

芳华的作文500字(我的芳华作文5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2-11 17:56:44
芳华的作文500字(我的芳华作文500字)

芳华的作文500字【一】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芳华的作文500字【二】

??华的观后感

《芳华》影片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部队文工团,以刘峰(黄轩饰)为首的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在爱情萌发时经历了残酷战争的洗礼,并在时代变革中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命运。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芳华的,欢迎阅读。

想要急切看这部片子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俩娃生活还处于适应阶段,腾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影院看电影,憋坏了;二是之前看过太多冯小刚的喜剧电影,带给我们很多快乐和段子,凡是不是喜剧的电影,实话讲,我个人的偏好上没有太喜欢的,所以,我想看看前段时间“暂停上映”的这部《芳华》是炒作还是部良心片。

文工团的生活显然我是没有经历过的,身边也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生活经历,只是,在其他的一些小说或话题中偶有听说。所以,我不知道这样大背景的一步片子是否能给我带来很强的代入感。故事的经过我不一一赘述,只想就着剧中的人物来说说我自己的观后感。

一开始,何小萍“自己就像一个笑话一样”的开始了自己的文工团的生活。片子没有啰里啰嗦的背景介绍,也没有虚头巴脑玄幻式的让观众去悟,几个同舍女孩对何小萍的各种看不起让人心里起恨,可恶的高高在上的“高干zi女”把圈层划分的很明确,同是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穗子,你感受不到接纳和包容。相反,那个时候已经存在了“鄙视链”,而何小萍就是这个鄙视链的最低端。她隐忍着,因为她有一个有“身份”的爸爸,而这个爸爸从六岁已经离开他了,何小萍想念她的父亲,又因为爸爸的“特殊身份”而选择在被别人恶语消费时候保持了沉默。在我的价值观里,我不能够接受对别人撒谎,而当林丁丁质问何小萍是不是穿了她的军装去拍张时,当何小萍说出“没有”的那一刻,我接受了她的撒谎,也替她开始揪心起来,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样更糟的结果等着她。

剧中另外一个主角,刘峰,别人跟他贴的有标签——“活雷锋”。一样的,刘峰也被消费着,只是别人消费的不是他的痛,而是他的“活雷锋”的名号。影片进行到这里,我的心里有点痛,也有点恨,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因为,在我的眼中,刘峰配得上所有这些荣誉,他是个骨子里的好人、善良的人、不求回报的“活雷锋”式的人物。而别人呢,经常在戏谑着他头上顶着的“活雷锋”的招牌,关键,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群体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现在的这个社会里,不一样吗,你的善意和礼貌,你的群体性的规则意识,这些道德的基础性的东西,不也经常被人嘲笑和嫌弃吗?你开车想礼让行人能够优雅的过去,后面车上不耐烦的喇叭声立马响个没完;你想按规则办事,让整体或者社会更有秩序,马上会有人说你迂腐。痛,痛的是关乎道德的`悲凉;恨,恨的是聪明的无耻者的自我感觉良好。

在那样一个年代,爱不像现在这样说的那么随便,它会藏得很深,深的可能错过。刘峰心里就藏着林丁丁的爱,只是,他没有错过表白,然而这个没有错过的表白却是个荒唐的错误。林丁丁说刘峰耍流氓,尽管穗子在回忆中说过后来她理解了林丁丁,理解了她对“偶像”幻灭的失落、恶心。但是,我没有理解,我的理解就像何小萍后来让穗子转告林丁丁的那样,她根本配不上刘峰的爱。因为这件事,刘峰被审查,审查官和陪审员的嘴脸可能被恶意刻画,但是刘峰的反抗看的我痛快淋漓,是的,他们才是流氓!他们不懂真爱!他们在拿真爱耍流氓!

因为此事,刘峰和何小萍的人生开始第一次重大的改变。刘峰因为林丁丁事件被调出文工团前往“伐木连”。临走收拾行李,他要扔掉所有关于“荣誉”的那些东西,不再留恋,也许,他根本不曾留恋。影片中没有情绪化的表达,很平静,但这平静的背后是失望,是幻灭,是心凉。看到这里,我也感觉悲凉,我担心这个善良人会开始选择不善。当然,刘峰没有这样选择,他选择了平静的接受和离开,营队门口,送别的背景音乐响起,让人唏嘘。

也因此事,因为刘峰这样的离开,何小萍彻底心凉。她怎么能够理解,这样一个善良的人,这个无非表达出真爱的人,怎们能够被抛弃。她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对自己前途的放弃,她的心里在激烈的反抗着这个群体。高原上的A角机会,不管如何,也许来自于政委的激励,也许来自于她对战友们的热情所感染,她终于完美的演绎了这个A角。作为时常作为备胎使用的何小萍,尽管圆满的完成了临时到来的表演机会,但是,她要面对的也是离开,只是,她的离开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刘峰再次出现,已经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当他决定带伤独自留下来看护兄弟们的尸体时,那段旁白的猜测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是却异常讽刺。是的,他如果死在了战场上,也许才会被人记住,才会像英雄一样被人记住,甚至,还可能被写进一首歌里,填好了词,被曾经伤害过他的文工团的一名女主唱来不断演唱。这段旁白臆测的是刘峰个人的想法,而我们感受到的确实在现实社会中的一种暗喻或讽刺。的确,你不觉得吗,很多真正的英雄们,更值得全国人民给与关注和致敬的人,却连一个没有多少文化底蕴的娱乐人物而霸屏。英雄,大多战死沙场,他们保家卫国,舍小家而保了大家,但是,他们会被迅速的忘记。

何小萍在战地医院表现出色成为英模,可是她却荒谬的疯了。也许,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被这场战争的残酷冲击着,也许她长久以来被人看低,突然被评为“英模”反差太大而受刺激,疯掉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她被评为英雄模范的那一刻,她想到了刘峰,她想到了刘峰的离开,她想到了让自己心都凉了的人和地方。

时代的变迁,影响着这个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影响着刘峰、何小萍还有她的战友们。

只是,影片直到最后,用现实的价值来评判,刘峰和何小萍活的很难。就像何小萍在墓地问刘峰日子过的好不好那样,刘峰说:和躺在这里的战友相比,我敢说过的不好吗?我在猜测,他对这个变迁的时代有怨气吗?不可以有吗?那个曾经直接亵渎了他的真爱,说他耍流氓的林丁丁,早早的、务实的追随一个华侨而去,你能说她过的不好吗?或者,她算过的好吗?那个北京的高干女儿郝淑雯最终和西南军区高干zi弟陈灿“门当户对”的结婚了,可是,他们真的算是过的好吗?是的,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好,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呢,好吗?也许,他们真的觉得很好!他们是“识时务”的人,是走在时代浪尖上的人,他们自然应该被人认为过的好。

最后,刘峰和何小萍走在了一起,没有一纸证书,一对善良的人生活在了一起,过着平和而安静的日子,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们话虽不多,却显得非常温和“。画面虽好,但是,影片看到这里又添几分悲凉。刘峰当年全能,何小萍练功刻苦,他们这对善良的人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应该被时代忘记,甚至被抛弃。

《芳华》结束,剧中人芳华已逝。

我,也时常追忆曾经那么年轻的自己和那段青春岁月,偶尔也感慨时光荏苒,已到中年。谁的芳华都很美好,谁的芳华都会逝去。我也身处这十年风云变幻的时代,自己也被这个时代裹挟着、改变着,当然我也自己选择着。在这个时代,一样不断上演着相同或相似的故事,一样有荒诞、丑陋、无耻的人和事。如果你有能量改变更多,那就去做一个小太阳,温暖照亮别人。我也许影响不了太多人,但是,我会让自己做个善良的人、温和的人、有羞耻心的人,我会尝试着尽自己的能力去给别人温暖而不是伤害,让心内常驻芳华,心里有芳华,刻刻是芳华。

芳华的作文500字【三】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的作文500字【四】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众人捧***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芳华的作文500字【五】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的作文500字【六】

芳华的作文500字【七】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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