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也读了不少书籍,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自幼喜爱冒险,在后来的一次航海中船体破损,不幸的是,除鲁滨逊一个人以为,其他人全部遇难了。在鲁滨逊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靠自己的努力、智慧和勇敢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他学做了各种各样的农活,自己动手劳作;没有房子,自己动手搭建;没有食物,他就尝试打猎,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制作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还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和朋友。面对漫长的二十八年,鲁滨逊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生活得井井有条,从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消极悲观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非常坚强,有着执着生存信念的人。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最后逃出了荒岛。
现实生活就像一张大网,有甜有苦,当人们来到甜地时,就会一辈子都在甜蜜中度过;当人们来到酸地时,会一个劲的想离开这个地方,却怎么也逃不出去。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不由的震撼:设身处地的去想象,如果是我遇见这样的状况,我可能早已经惊慌失措,除了一个劲的乱跑,或者就是因为没有生存的信念而悲观失望,彻底奔溃了,根本不用想到如何能够逃出荒岛了。
同时我也得到一个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能悲观消沉,而要积极面对,努力发现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创造并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现在社会压力很大,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承担着各种责任和压力,连我们小学生也不例外。近来新闻上多次报道过有学生受到老师家长的批评,或是生活学习上遇到一些挫折失败,尽然就会选择轻生自***,这是很不对的。鲁滨逊在那样的逆境之下,都能抱有生存的信念,通过自身的努力顽强的生存下来。我们当代的如此优越的生活环境,更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
当然,如果想像鲁滨逊那样生存下来,我们必须平时多多学习积累各种生活生存所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而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更重要的是开阔自己的眼界,学习积累各方面的知识,锻炼我们的能力。这就是这本书如此打动我的原因吧!
街头,车来人往。凛冽的寒风呼呼吹着,行人们都裹紧大衣,趁天还没黑,加快步伐赶回家取暖。很早吃完晚饭的爷爷奶奶们也都放弃了散步,在温暖的房间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打起了瞌睡。
但是,这样寒冷的傍晚,一个叫陆天的少年手里拎着刚买的菜,踽踽地走在路上,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他穿着单薄的.旧衬衣,在呼啸而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从小就开始帮家人分担一些事情。
跌跌撞撞地过完马路,他正准备拐进巷子里,忽然,他听到几声微弱的狗叫声。他不由得停下来,寻找声音的来源。果然,在一个墙角,有一只乳狗趴在地上***着。陆天想:“这只小狗一定是饿了,好可怜啊。可是,我家里也没有多余的东西给她吃啊。但是,她实在太可怜了!”他不再犹豫,慢慢向小狗靠近。
陆天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小狗凌乱却柔软的毛。小狗停止了***,睁开了一直紧闭的眼睛,警惕地看着来人。陆天笑了笑,温柔的问小狗:“不怕,我不会伤害你。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狗没有回答,只是站起来斜着头看着陆天。陆天又说:“我叫你朵朵,怎样?”小狗还是没有回答,却似乎像听懂了似的,摇了摇尾巴。“你这是同意了吗?”说完,陆天从菜篮里一片本来就不大的肉上面撕下一小块,分给了朵朵。
朵朵扑上来,近乎于凶狠地“抢”走了那块肉,三下五除二就吞进了肚子里。陆天看着朵朵一口吃完,叹气说:“可惜,我不能给你更多了。不过,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以后我还会来给你送食物的。”
这次,朵朵竟然高兴地“汪汪”叫了两声,而且还摇着尾巴围着陆天转了两圈。陆天吃了一惊,欣喜的把朵朵一把抱了起来,悄声对它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知道吗,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陆天!”妈妈的声音从巷子里传来。陆天连忙放下朵朵,拎起菜篮,向朵朵挥了挥手:“下次见哦!”
夕阳下,马路上,小巷旁,城墙下,一只小狗正望着初识的少年离去的方向站了好久,又恋恋不舍地蜷缩进角落里。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为了出去闯荡,他依毅然放弃优裕的生活,当上了一名水手。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遇上了罕见的暴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了下来。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面对着生疏、恶劣的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是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他的头脑和双手,从破船上取下有用的物品,着手建造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进然有序的家园、“王国”。
鲁滨逊在自己的“王国”里待了整整28年,在这28年,他忍受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最后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只,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困难。
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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