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题记
每一段文字里,都会有一个故事,就像是每一次的经历中,总会记住一些事情一样,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的记忆,总会让我们的心感受到不同的情怀。其实在很多时候,喜欢或者欣赏某个人,大体都是因为有一些共同的爱好,才会让彼此成为一生的朋友。不论是远还是近,能找到心意相通的朋友,真得是此生无憾了。
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
有些人,无需相识,却能通过一段话、一篇文字,明白彼此的心情。虽然隔着一张屏,一本书,一张纸,因为懂得,所以,她就是那个可以走进自己内心深处的人。 有些事,无需相约,却能在同样问题上达成同一共识;有些情,无需轰轰烈烈,却能深深铭记在心底。虽然时光荏苒,青春不在,虽然隔着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因为懂得,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不管是开心或是悲伤,都可以在心底温情拥抱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遇到了,或男或女,只需一人,便足够了。因为只此一人懂你就胜过懂她自己。这种懂得,不是相邀,也不是牵引,而是实实在在自然而然的明白,这样的明白,无关风月,无关功利。
她懂你文字中隐藏的哀伤,懂你眉宇间隐含的淡淡清愁,懂你那一身素衣,懂你那一抹微笑;懂你那落花飘零时孤寂的心情,懂你那秋燕双飞时流淌的情思;懂你的低眉,你的浅笑;懂你的深情,你的不悔;这样的懂得,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亦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种懂得,不必言语,不必刻意,有时,只需浅浅一个微笑;这种懂得,不必解释,不必逃避,有时,只需轻轻的一声呼唤。这种懂得,是一种心情,一种欣赏,更是一种心灵的默契,是青春草地上拂过耳边的那一缕清风。任时光飞逝,她永远都站在灯火阑珊处默默相守。任繁华落尽,她永远都守着心灵的契约,千帆过尽处默默相望。
在生命的长河里,我们太多的是在过着平淡的生活,那些华丽的爱情外衣,终究难以看懂;那些疲惫的身躯,裹着岁月的伤痛,终究不会深藏到底。秋风夜雨,总想有人能触摸内心的柔软,相视中读懂你潮湿眼眶里承载的故事。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走不进你的生活,却知道你的沉默,无论是谁,你的生命就有了诉说。
人生是一场遇见,人来人往,最稀罕的就是遇见另一个自己。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的太婆家养了一只小猫咪,名叫跟跟,我非常喜欢它。
它全身雪白,加上几块乌黑的斑纹,显得格外美丽。白天它的耳朵耷拉着,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呼噜呼噜大睡。一到晚上,两只耳朵就竖起来,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像两个发光的铜铃。让人看了胆战心惊。
它像只跟屁虫,所以我们叫它“跟跟”。比如说上次吧,我在太婆家跟它玩得有点久,它就一直跟着我,吃饭跟着,看电视跟着玩,玩电脑跟着,就连回家也要跟着,以后在外太婆家看见他的影子就得赶紧闪。
虽然跟跟很粘人,但是说到岗位它可是很尽职的。一天晚上,我听到有“唰唰索索”的声音,吓得我直发颤,这时跟跟昂首挺胸的走了过来,好像说:“胆小鬼,只不过是只老鼠有这么可怕吗?恩,看我猫大侠的厉害。”跟跟在床底下又跑了,又是蹲,又是抓的,声音很小我真的很佩服它。过了不久,跟跟就抓到了,好像在对我说:“看见了吧,我猫大侠可是很牛的,老虎不发威你们当我是病猫啊。”
它还特别的笨,不过就是笨得可爱。有一次,我在商店买了一块橡皮,是一条别致的小金鱼,它呀看见了以为是活的就去把它咬的粉身碎骨,让我看了砰然大怒,它委屈的眼神好像在说;“如果你别买它就好了,我看你对它那么好,我又想吃它,又吃醋了。
这就是跟跟,一个猫大侠,一个爱吃醋,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猫,不知道你记住它了吗?
童年的成长对我来说似乎是很清晰的,我一直认为,回忆我童年的成长历程就像看一个电视节目,我什么都能看见,什么都能听见,甚至可以预见到后面要发生的一幕。
我记得爸爸妈妈带我去游泳馆玩,结果我栽倒在泳池里,爸爸拼命往过跑,我还是喝了几口水——因为爸爸不会游泳。我记得爸爸把买来的橡皮和小玩具挂在花盆里的植株上,告诉我这是玩具树,只要辛勤浇灌,就会结满玩具。我记得爸爸妈妈带我去动物园喂骆驼,我学爸爸用手托着草喂,结果被骆驼咬到手指,那个骆驼的牙啊,可真叫个黄……我还记得后来我的健康出了状况,三天两头要去医院做客,可是无论去哪里,不是妈妈抱着我,就是爸爸抱着我。那个时候,我是一只害怕离巢的小鸟,感受到的都是爸爸妈妈羽翼下满满的爱,那时候无论我提什么要求,爸爸妈妈都会满足我。
后来,长大了一些了,开始接受更多的知识,我学阶梯英语,学电子琴,学围棋……。其实在学习之前我对这些还是有兴趣的,可是基本过上几天就觉得没意思了,可是,妈妈竟然不再满足我的要求,强迫我坚持了下来。比起爸爸妈妈百般呵护我的时候,我感觉他们对我的爱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深了,甚至有些瞬间,我都以为他们不再爱我,但是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当我的电子琴学到九级,终于可以毕业的时候,我的电子琴老师告诉我们要在天津礼堂开一个毕业汇报表演会,并且让我领奏。听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半天没反应过来,接下来就是心跳加剧。以前体弱的时候,无论什么事都是爸爸妈妈替我解决的,我从来没有独立面对问题的时候,现在却要我站在台上,而且和我的伙伴们隔着好远,台下还有几百人在盯着我。我和妈妈说这件事的时候,心跳的速度竟然又不争气地快了起来。妈妈看了我一会,说:“你想永远被我们搂在怀里吗? 你不想像白鸽一样自由地飞翔吗?”
当我站在台上,背后逐渐被汗湿透,接下来就是我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电子琴上,当伴奏声想起,我仿佛又回到了教室,脑子里都是电子琴老师在指挥我们,我的手如行云流水一般,完成了这次表演。在台下观众的掌声想起的时候,我看见了老师在舞台旁边面带笑容,远远地挑起了大拇指。突然,我好像尝到了自信的味道。下了舞台,看见妈妈,我激动地眼睛湿润起来,突然说不出话。妈妈的眼睛里同样是晶莹的泪光,伸出双臂,缓缓把我搂住,说:“看,你能行。让妈妈再狠狠搂一下,以后,自由地飞吧。”
我又找回了爸爸妈妈的爱。不对,其实,我从未失去,只是突然理解了他们对我爱的方式。 我非常想回到过去,再体会一次爸爸妈妈不同的爱,然而,逝去的已无法再重新来过,留下的,是一片温馨的回忆。虽然时光不能重新来过,但是我清楚地看到了过去弱小的我一直在蜕变。在爸爸妈妈一次次通过各种场合教育我提高能力、锻炼我的自信后,我确信我已不再是一只小小鸟、鸽子,我在逐渐成长,我相信,未来我必定是雄鹰,翱翔在那蓝天上,就像诗歌中写到:请看我头戴簪花/一路走来一路盛开……
猫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长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小面孔,上面有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还有一个红扑扑的小鼻子,它虽然是食肉动物,可是长得一点都不像凶猛的食肉动物。
猫也是哺乳动物,它是胎生的,小猫靠吃母亲的奶长大。家猫可以在人类的休息常所生活。那野猫呢?野猫一般生活在草原上,靠草原上的草来荫蔽自己,猫身手敏捷,在野外猫靠敏捷的身手来捕捉在草丛飞鸟,其实家猫也是被野猫训化过来的。
许多人说猫怕水,不敢下水。其实猫也敢下水,也可以游泳。不过那只是生活在野外的猫。猫是一种非常干净的小动物,不管去到那里身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滑滑的。世界是最小的猫只有钢琴键那麽大,才两厘米。世界是最胖的猫有十五公斤重。在古埃及那里的人把猫奉为最神圣的东西。哪里有许多的猫的金像,它是最神圣的东西。
猫佷机警在休息或睡觉的时候一听到什么声音就立刻起来左看看右看看放心以后就在休息。猫一般生一至两只幼崽,把他们哺育大。
春姑娘来了!她把迷人的春光撒满人间,美丽的公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你瞧,那座圆形的大花坛,开满期千姿百态的花朵。白色的月季,紫色的玫瑰,红色的花花等等,分别组成一个个艳丽的花环,真是万紫千红呵,彩色蝴蝶被吸引住了,它们一群群飞来,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公园里,到处都是一簇簇、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花儿,红、黄、蓝、白各式各样。有的钻在狭窄的石诚意缝里,有的躺在树下的泥土堆上,有的长在假山上,把假山中间的山洞当面镜子照,真像一群顽皮的小姑娘。
路边树木欣欣向荣。樱花树上,怒放着一簇簇红白相嵌的樱花,白的像雪,红的像火,好似像雪山火炬合成的彩绸,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晃,欢呼春的到来。有几株桃树的树杈上,缀着一朵朵红艳艳的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露出半边带着红晕脸蛋朝着你微笑。春风中,不时飘来阵阵淡雅的花香,令人心醉。
春天的公园充满了活力,春天的公园把美丽印在人们心中,愿明媚的春光永驻人间!
喜欢一个人听歌,一个人行走,一个人想念。曾经有个人对我说,读你的文字透着淡淡的忧伤。我只是抬头看看她,然后继续低头翻看手中的书本,我没有告诉她,文字有时是最能体现当时心情的。迷恋许嵩(Vae)的音乐,喜欢听他在轻轻的吟唱,像听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结局或有或无,只有青春肆恣飞扬。
开始有些想念,想念童年的岁月,于是坐车一路颠簸到了奶奶家。冬天,一切似乎变得都不那么美好,叶落了,草枯了,一切不复从前模样。拍了好多照片,保存到电脑的时候,我把它命名为“勿忘、忆”。
从没有这么认真的去拥有一个梦想,小时候的梦想全是过眼云烟,转瞬即逝,不断地改变着梦想,以致在梦想的丛林中陷入迷惘,失去了梦想,不知后面的路该如何走下去。想到这里,苦笑着摇头,自嘲地认为自己真的很可悲,一个人没有了梦想,那他还算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人吗?
其实,失去方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放弃。后来我还是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只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执着。而对于梦想,我也始终心怀执着,坚持走下去。“梦想真的很遥远。”朋友这样对我说,可我告诉她:“是很遥远,但我不会放弃!”还记得曾经有一个人认真地告诉过我:如果连梦想都不能坚持下去,那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我们总是孩子气的去选择,去执着,去放弃。还记得写在日记里的一句话:把那些难忘的日子,深深刻上“青春”二字。青春本来就应该是这样不顾一切地向前冲,最后也依然可以回首,回忆那些只有自己才懂的伤痛。那些人,那些事,那些飞扬的青春,只属于自己,只属于自己的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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