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布娃娃真讨人喜欢。大苹果似的脸上嵌着一对蓝宝石般的眼睛。一张小嘴微微撅着,像要跟我说悄悄话。布娃娃穿着一身连衣裙,粉红的.裙子上还镶着花边,裙子的正中间有一颗金光闪闪的五角星,漂亮极了。 起床了。好伙伴真是个小懒虫,叫好几声都不起床。我只好抱起它,帮它洗脸。洗好脸,我再帮它梳头。每天,我都帮它梳麻花辫。
吃饭了。我抱着布娃娃,一勺一勺地喂它吃饭(不过不是真的吃,只是吃好玩。
瞧!它笑眯眯的,好像在向我表示感谢哩!去逛公园。我也带着它,我跟它说话、谈心。睡觉了。我的好伙伴紧紧地靠在我身边。我轻轻地拍着它,唱着摇篮曲,它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有一次,布娃娃不见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找了很多地方,结果都是和尚庙里借梳子——摸错门了。终于,我在床底下找到了好伙伴,它满身是灰,脏极了。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洗干净。
原来,我晚上睡觉时,不小心把布娃娃推下了床,起床时,又把它踢到了床底下。
我真是太粗心了!布娃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让我每天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它真是我难忘的好伙伴!
我的好“伙伴”——贝丝丫头我有一个好“伙伴”,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她却常“伴”我左右。她就是贝丝丫头。
贝丝是一个平凡而又独特的七岁小姑娘,她不仅有着非凡的勇气,还特别乐观,通情达理。一次,爸爸给她买了一条她梦寐以求的小狗,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对狗毛过敏。无奈,爸爸只好把小狗还给了卖家。贝丝并没有大哭大闹,而是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身为一个家境不富裕农家女孩,贝丝有着远大的志向。她一心想上大学,成为当地第一位兽医。在她们那里,上大学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何况家里条件也不好,基本不可能负担起昂贵的学费。贝丝就自己在路边摆了摊子卖水果。
她还参加养牛比赛,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赢得了宝贵的五块钱奖金。这是一个多么有主见有能力的小姑娘。看看她,再看看自己,我连洗衣服这样的小事都不会,哎,真是无比惭愧!自从认识了贝丝这个乐观而又坚持不懈的女孩,我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记得有一年跳绳比赛,我作为班级种子选手参赛,结果发挥失常连名次也没有拿到。我十分沮丧,第二年就没有信心再参加比赛。
暑假,我偶然看了《贝丝丫头》这本书,认识了这个活力四射的女孩,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懦弱。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跳绳比赛,因为没有参加上一届比赛,我需要先在班级入围。大家的实力都非常强,如果这一次再跳不好怎么办?干脆放弃吧!我的心里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了贝丝执着的身影。换做是贝丝她会怎么样?我问自己。于是我抖擞精神,奋力竞争,终于成功代表班级出赛。赛场上,随着裁判员一声令下,我深吸一口气,飞快地甩动绳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得到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
现在,我和贝丝越来越像,开朗、自信、宽容、勇敢……这个无形的好伙伴教会了我许多许多。大家都来认识《贝丝丫头》吧!
大家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是谁?猜猜看?猜不着?我来告诉你,我的朋友名字叫“张鑫哲”。
张鑫哲是个乐天派,微笑天天挂在脸上。我们一起玩的时候,他从不生气。
那天,我和张鑫哲玩“刀战”,我用手当刀,我像摩天轮一样甩,我很用力,张鑫哲也冲过来了,我俩展开了一场大战了。我把他耍的远远的,我就跑了。这时,他发威了,吓得我跑呀跑呀,我藏了起来。他找不到我了,我躲在暗处发笑,我看见他一点一点地向我这里走来,一下子冲了上去把他摁倒在地上,没想到他劲挺大的,居然起来了,我赶紧跑了,我累得气喘吁吁,我停了一下,我想“我这点力气耍不过他。”怎么办?对了,他来了我就防,他果然来了,他冲了过来,我就防了,这招果然灵。他不能把我怎么样。
我跟张XX玩得很快乐!
不知你身边可否有这样一个人;积极阳光、团结友爱、善于合作、谦逊有礼。我身边倒是有一位——姜xx。
初见她是在英语班,我们都还是小学生。她刚一进门我便被她惊艳到了:她身着一身淡绿色的衣服,身材纤美,墨发随风飘舞,眉如黛石所画,目若秋水一潭。她坐到我旁边,惊讶的说:“咦,你是田老师班的?”我惊讶于她的敏锐,便问道:“是,你是哪个班的?我们见过?”她嫣然一笑:“我是六年二班的,你去过我们班。”我恍然大悟,看见她阳光开朗的笑容,心里不由得对这个学姐平添几分亲近。
从那以后,两人便熟悉了。思佳姐学习很好,人缘也不错。我知道,那是因为她乐于助人。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她和老师们关系很好,因为她的谦和恭敬。我本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和她相处的久了,便自然而然的带了几分她的书生气,在潜移默化之中也变得比较谦和有礼。她很高兴看到我的转变,装模做样的说我是“窈窕淑女”,后来又打趣说我不像个淑女,倒有几分英气,秀眉一挑边说我是“谦谦君子”,随后便笑闹起来。
她有极强的集体意识。广播里只要说三年四班被评为本周文明班级,她便会开心的像考了年级第一名似的。我不解的问她:“姐,什么事开心成这样?”她骄傲地说:“我们班得了文明班级!”我就纳闷了,班级得个称号她怎么乐开了花?她笑嘻嘻的告诉我,集体的荣誉是每个人的辛苦努力换来的,当然开心。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心中装的是集体他人,为人谦逊,团结友爱,积极向上。阳光少年,我们是永远的好伙伴!
我总暗自庆幸,能拥有一段这样的友谊,给予青春欢声笑语;能拥有你执着的陪伴,让成长的滋味苦中带甜。感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不后悔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我愿意紧紧握住你的手,我愿意仔细聆听你的耳语,我愿意将时光刻画成你的模样。我愿意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在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中,我们快乐地学习,收获了很多的知识,也结识了很多小伙伴。其中一个最让我敬佩,他的名字叫吴展睿。
我和吴展睿同岁。我们一起上小学,一起分到四七班。课堂上比学习,课下结伴玩耍;周末一起打篮球、看电影;假期一起参加夏令营,去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同学、老师都笑称我们是“连体婴”,什么时候都“粘”在一起,形影不离。
吴展睿学习努力、成绩优异,是我的好榜样。他不管什么时候,都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这一点让我敬佩!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讲了一首李白的诗——《行路难》。
这首诗很长,寓意很深,不好理解。吴展睿因为早上肚子不舒服临时去医院看病而来晚了。所以当我们都已经能熟练背诵这首诗时,他还不太理解大意。因为这天是周五,按照惯例,下午放学我俩都会结伴去看电影,庆祝周末的好时光,这可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刻。
放学了,我迫不及待地对吴展睿说:“快点儿收拾,咱们去看电影。”吴展睿却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喜悦。他平静地对我说:“对不起,今天我不去看电影了,我得去找语文老师补课。”我急了,埋怨道:“你怎么回事?不是约好了吗?说话不算话。”吴展睿并没有生气,说:“真不好意思,今天我缺了一节语文课,又是重要的内容。我得找老师补上。”我争辩道:“自己回家看看、背背不就会了。”吴展睿笑笑说:“那怎么会一样!老师讲的更深入、透彻、全面,学起来更轻松。再说,看电影是无关紧要的事,只是图一时的兴致,咱俩可以周末再看。可是学习错过了,就不好补了。”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吴展睿的一番话,我不但不生气,反而内心对他生出一种莫名的敬佩来。
是啊!看电影和学习相比,当然学习更重要些。吴展睿这种热爱学习、一丝不苟、努力进取、不甘落后的精神太值得我学习了。有这样的`朋友在身边,我们一定会互相帮助、互相激励、共同进步的!
这就是我最好的伙伴——吴展睿,我们是“铁哥们儿”,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今天是星期五,这天,李老师又给我规定了这星期回家写的周记,题目是写一写我们最要好的初中同学。
我要写的同学是罗龙剑,虽然我们在小学不在同一班级读书,但是自从灭亡进入了初中,我们读在同一个班级,我跟他就是最要好的同学。我有什么数学问题请教他的时候,他都很乐意的与我讲解。从此我就与他建立了很好的关系。可是我的学习很差,有一天,我对他说:“我的学习很差,我大概也不如以前了,我们可能在下学期不在一起读书了,我们的关系也就不哄而散了。而他却说:”让我别灰心丧气,我们今后的关系会更好的。“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龙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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