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王乐康。
王乐康不胖也不瘦,圆圆的头,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明亮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王乐康喜欢看书,全神贯注地盯着书中的文字,很入迷。他还喜欢写字,特别是美术字,走进他家,一幅幅漂亮的字呈现在眼前,可好看了。
在校园里,我和王乐康是一对好伙伴,谁有难处,我们俩总是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下课时,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如亲兄弟一般。有一次,做练习题,我忘记带涂改液,王乐康知道了,连忙把他的递给我,使我能够按时完成作业。放学了,我们经常一起回家,有说有笑,好开心呀!
还有一次,我跑步的时候,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王乐康看见了,马上跑过来,小心地把我扶起,带我回教室,拿出药品,用棉花给我的伤口涂上药水。王乐康问我:“现在好些了吗?”我说:“好些了。”然后他让我在座位上休息,叫我不要乱动。
我为有这样的一位好伙伴而感到自豪!
这时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许多的“朋友”,但童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我童年有许多小伙伴。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是瑶瑶。
她是一个暴力的女生。一个圆圆的苹果脸,脸上有两颗黑黑的大葡萄。而这两颗大黑葡萄使她看起来更加的有精神了。眼睛下是一个扁扁的鼻子,这个鼻子远看像一个被东西砸扁的鼻子。但这扁扁的鼻子长在上面一点也不影响,扁鼻子下面是一张能说会到的嘴,这张嘴可以把你吵到烦死为止。不信,我举个例子给你听听:
某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和她在我家一起做作业。,楼底下有个同学来和我们一起做作业。因为他不知道我家住几楼几号,所以在楼下叫我的名字。只见她立即冲下楼,对着那个男生就大叫:“你,叫那么大声干嘛,你难道不知道别人正在休息是不可以打扰的吗?像你这种不懂礼貌的人,真是该死。”说着她就要打下去。“妈,可不要被这个小祖宗打到,如果谁被她打的话,不住院才怪。”我立即大叫到:“不要打,那是我同学。”她才停下手来接着说:“你真不懂礼貌,要不是看在她面子上,我早就把你打的满地找牙。后来,同学在一句话都没说就气冲冲的回了家。星期一,同学和我说快被她吵死了。这就是她厉害的嘴巴,一张能把正常人吵成“神经病”的嘴巴。
这个脸上的五官和她的苹果刚好是一个完美的配合。可这个完美的配合上有一个小小的缺陷。脸颊上有雀斑。这些雀斑的出现使人看着十分闹心。就像一个极品红富士上张了许多斑点。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我童年到现在的小伙伴。一个永远是伙伴的伙伴。希望我们之间的是伙伴,而不是仇人。
蜜蜂的伙伴是花朵,羊的伙伴是青草,鱼的伙伴是小河,小猫的伙伴是小鱼儿,小兔的伙伴是萝卜,小狗的伙伴是骨头,我的好伙伴是书。
如果把知识比作海洋的话,那么书就是海洋上一只只满载乘客的游船了,我就是船上的一名小乘客。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我的好“伙伴”——贝丝丫头我有一个好“伙伴”,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她却常“伴”我左右。她就是贝丝丫头。
贝丝是一个平凡而又独特的七岁小姑娘,她不仅有着非凡的勇气,还特别乐观,通情达理。一次,爸爸给她买了一条她梦寐以求的小狗,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对狗毛过敏。无奈,爸爸只好把小狗还给了卖家。贝丝并没有大哭大闹,而是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身为一个家境不富裕农家女孩,贝丝有着远大的志向。她一心想上大学,成为当地第一位兽医。在她们那里,上大学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何况家里条件也不好,基本不可能负担起昂贵的学费。贝丝就自己在路边摆了摊子卖水果。
她还参加养牛比赛,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赢得了宝贵的五块钱奖金。这是一个多么有主见有能力的小姑娘。看看她,再看看自己,我连洗衣服这样的小事都不会,哎,真是无比惭愧!自从认识了贝丝这个乐观而又坚持不懈的女孩,我从她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记得有一年跳绳比赛,我作为班级种子选手参赛,结果发挥失常连名次也没有拿到。我十分沮丧,第二年就没有信心再参加比赛。
暑假,我偶然看了《贝丝丫头》这本书,认识了这个活力四射的女孩,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懦弱。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跳绳比赛,因为没有参加上一届比赛,我需要先在班级入围。大家的实力都非常强,如果这一次再跳不好怎么办?干脆放弃吧!我的心里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了贝丝执着的身影。换做是贝丝她会怎么样?我问自己。于是我抖擞精神,奋力竞争,终于成功代表班级出赛。赛场上,随着裁判员一声令下,我深吸一口气,飞快地甩动绳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得到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
现在,我和贝丝越来越像,开朗、自信、宽容、勇敢……这个无形的好伙伴教会了我许多许多。大家都来认识《贝丝丫头》吧!
朋友,也许只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但是,他却会随着缘起缘落使我们的青春变得美丽。即使没有将来,那又何惧,至少我们拥有过。
朋友,我想对你说,时间冲淡一切,只有你仍然在我心扉。每当寂寞吞噬灵魂,在那不眠的夜晚,是我们的回忆来让我安心。还记得我们当时最爱的音乐么?那首总是带着浅浅淡淡的悲歌,或许这对我们来说,就是遗憾的美。我的好朋友,你知道么?我一直没有勇气问你:这些年过的好么?我害怕,我怕听到你带着幸福的回答,我怕你早已把我忘掉,我怕你否认曾经说过的话。也许是我太傻,把这份情努力隐藏,用笑来伪装潇洒。
朋友,我想对你说,你还记得我们的聚会吗?听着许久没听到的旋律,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那种不可一世的年代。我再次翻开青春年少的我们曾写过的,重温了我们的过去。看到那些夸下海口不负责的话,现在想想,总是觉得有些无知。年少时的我们总是很夸张,你知不知道,分开后的每个夜晚总是很想你。在那段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每每想起,我便会很感激,谢谢,我的朋友。
朋友,我想对你说,有些情绪很那表达,我们越来越融洽,习惯了彼此有牵挂。经过了风雨,才了解所谓的友情。今后的岁月,让我们一起了解,多少天长地久,多少海誓山盟,有几回细水长流?我们是对方,特别的人,我们对彼此不是一般的认真。是的,我们都不容易,坎坷用泪水冲洗,你们是我最大的动力。时间还在继续,回忆曾经的不期而遇。志同道合让我们走在了一起,请别忘记我们相约相聚笑过的日子。
朋友是一碗水,君子之交谈如水,朋友是一壶茶,细品慢咽有滋味;朋友是一杯酒,让你敞开关闭已久的胸怀;朋友是一首歌,让你喷用出内心最深处的激情;朋友是心酸的眼泪,勾起对往事的`回忆。
春天醒了,冬天睡了,又是一年过去了。时光走着它的路,路过青春的脚步,心中有悲也有喜。我想让你尽情起舞,放心的追逐。如果可以,我愿把我的一切献给你,只要你喜欢。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你过得还好吗?
在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中,我们快乐地学习,收获了很多的知识,也结识了很多小伙伴。其中一个最让我敬佩,他的名字叫吴展睿。
我和吴展睿同岁。我们一起上小学,一起分到四七班。课堂上比学习,课下结伴玩耍;周末一起打篮球、看电影;假期一起参加夏令营,去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同学、老师都笑称我们是“连体婴”,什么时候都“粘”在一起,形影不离。
吴展睿学习努力、成绩优异,是我的好榜样。他不管什么时候,都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这一点让我敬佩!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讲了一首李白的诗——《行路难》。
这首诗很长,寓意很深,不好理解。吴展睿因为早上肚子不舒服临时去医院看病而来晚了。所以当我们都已经能熟练背诵这首诗时,他还不太理解大意。因为这天是周五,按照惯例,下午放学我俩都会结伴去看电影,庆祝周末的好时光,这可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刻。
放学了,我迫不及待地对吴展睿说:“快点儿收拾,咱们去看电影。”吴展睿却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喜悦。他平静地对我说:“对不起,今天我不去看电影了,我得去找语文老师补课。”我急了,埋怨道:“你怎么回事?不是约好了吗?说话不算话。”吴展睿并没有生气,说:“真不好意思,今天我缺了一节语文课,又是重要的内容。我得找老师补上。”我争辩道:“自己回家看看、背背不就会了。”吴展睿笑笑说:“那怎么会一样!老师讲的更深入、透彻、全面,学起来更轻松。再说,看电影是无关紧要的事,只是图一时的兴致,咱俩可以周末再看。可是学习错过了,就不好补了。”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吴展睿的一番话,我不但不生气,反而内心对他生出一种莫名的敬佩来。
是啊!看电影和学习相比,当然学习更重要些。吴展睿这种热爱学习、一丝不苟、努力进取、不甘落后的精神太值得我学习了。有这样的`朋友在身边,我们一定会互相帮助、互相激励、共同进步的!
这就是我最好的伙伴——吴展睿,我们是“铁哥们儿”,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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