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哦,让我想想,是她!
她的`确讨我喜欢:高高的个子,小小的最嘴,总梳着一条马尾辫,性格开朗,爱笑。
她,在老师眼里也算得上是一名好学生。但总是改不了那个毛病——倔脾气。有一次,老师把一道题的准确答案告诉了我们,问谁还没有改,邻座告诉老师她没改,老师说了她几句才改了,还滴下了"金豆豆"。
她也有优点。
她十分喜欢读书。书,简直就是她的命根子。她总是如饥似渴得读着,好像手里的书是一瓶水,一块面包。在她的书桌上,柜子里满是一些科幻,作文,童话之类的书籍。
我最敬佩的是她坚持不懈的精神。
一次,她看到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在骑两轮车,她也想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的腿上,胳膊都是伤痕,但是她不退缩,勇于面对困难。最后,她终于学会了骑两轮车。
唉!看我这脑子。都忘记告诉你们她是谁了,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和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外公。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不怎么管我,我的妈妈想管我却是有心无力。因为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爱和付出最多。
我的外公非常喜欢我,他非常体贴入微,对我总是知凉问暖。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我突然发高烧,这可是把我的外公急坏了,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也抓得很紧。他总是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在长大之后,才能有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总是常常伴读到深夜。
随着岁月匆匆流逝,我在一天天的慢慢长大,我的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初三的秋天,我们分了班。这是的我有着对以前生活的怀念,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对新老师无限的遐想。
初见语文老师有一种“你走错班了吧!”的感觉。试想,会有几个老师,还是教语文的老师第一次见学生时会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加上高高的个子就更是会让人误会,这是一位体育老师。
老师走上讲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上课!”我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糊里糊涂的随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喊了句“老师好!”老师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拿出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慢悠悠的带上。这 个时候我才惊觉到“这就是我们语文老师”。
他没有急于上课,而是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自我介绍,不同于其他老师的匆忙,而是调侃、打趣了起来,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他的大名。我一直坚信“字如其人”,老师潇洒俊秀并且流畅的字体中 ,也一定能体现他的性格,一种包容与大度。
接下来的讲课,也是极尽幽默,带着丝丝缕缕家乡味的普通话,更加让他显得亲民起来。
老师讲起古文来,更是如数家珍。他从历史入手,用诙谐易懂的语言讲解这属于作者的一生,讲述着作者所处年代的荒凉、黑暗和腐朽。而且诗人所做的诗词也是朗朗上口,我心中对这个新的语文老师 渐起了一阵钦佩。生动具体的话语是可以使人经久不忘的,我觉得最枯燥无味的古文也变成了声色俱有的小故事,让人难忘。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我想他已然成功了,让所有同学信服他,敬佩他。信服与他的才智,敬佩于他的博学。这是初三分班的第一节语文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不仅因为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使无 趣的古文栩栩如生,使人经久难忘,也是让我学到了“不得以貌取人”的浅显道理。
是这节课是我对语文老师并不排斥,在心里还有些敬佩和欢喜,也是这节课是我和老师在日后建立的深厚的师生情谊。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佟吉喆。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高高的鼻梁,高大的身材,长的可漂亮了!
有一天,上美术课时,我忘记带画纸了,可是老师是检查上次的作业带来了没有,顺便看看带画纸了没有。正在我为难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佟吉喆就急忙把画纸给了我,我赶紧说了声:“谢谢!”她帮助我躲过了老师的严厉批评。
我的好朋友佟吉喆既乐于助人,又刻苦学习。
有一次上课,我看见她那么认真的听课,下课时我有一个不明白的题不知怎么做,她就一字不漏得讲给我听,直到我学会了为止。
我多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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