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是中国航天事业的奠基人,中国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中国自动化控制之父"和"火箭之王"。两弹一星元勋,是共和国永远的丰碑。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科学界的一代伟人,钱学森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彪炳史册的科学成就,还留下了弥足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观看纪录片《钱学森与中国航天60年》,我得以进一步了解钱学森的感人事迹,体悟钱学森精神的内涵。这部纪录片也唤起了我高中时观看电影《钱学森》的时留下的记忆,联系二者的内容,我的心中颇有感触。
钱学森是一代科学巨人、中华优秀儿女的典范,他的成就可以说是高山仰止、大海无边,虽然我们可能永远无法取得像钱学森一样的成就,但是我们仍应学习他的伟大精神——作为我国著名的“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钱学森教授的一生为中国的`航空和国防事业付出了毕生的精力。他拥有着一颗赤诚火热的中国心:他放弃了美国良好的生活条件,毅然选择回到国内,回到一个在外国人眼里,被视作是一个农耕社会的新中国。即使被美国人软禁,即使已经失去了教授的职位和地位,即使有无数的美国间谍监视着他的私人生活,但他依然没有向恶势力低头,依然坚持着自己回国的信念和执着。回国后,为了党中央***、周总理托付的重任,为了新中国的国防事业和航天事业,为了新中国亿万同胞的安全,他一直在坚持着科学研究。他放下了身为天之骄子的些许傲慢,坚持带领所有人学习导弹技术;他放下了和家人团聚的时间,坚持在前线指导工作。他为我国的科研付出了自己半生的心血和精力,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他伟大的另一面。与此同时,他对科学的精神同样令人钦佩。在回国建设时,他在谈及导弹的制造时说过:不能让导弹带着任何疑惑上天。他也从不放弃每一次机会,从不放弃每一个人;即便是失败了,他都不会有任何的埋怨和指责,而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着手再一次的尝试。科学事业就是需要这样一丝不苟、坚持不懈的精神。也正是因为以钱学森为代表的科技工作者们对待科学的精神,从新中国成立到如今的60余年里,中国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从弱小到强大,最终成为国际社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当今社会信仰缺失的大环境下,我们需要钱学森式的爱国者。钱学森的事迹值得我们学习,钱学森的精神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首先就应学习钱学森的爱国精神,如他一样对祖国充满热爱,对工作、生活充满激情。其次,我们应学习他的奉献精神,为科学奉献一生的精神。或许我们此刻还没到达他无私的境界,但至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心中时刻要装有祖国装有他人,要为祖国的利益,群众的利益着想。最后,无论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都就应学习钱学森一丝不苟,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学习贯彻钱学森精神,我们将能够以端正的态度面对学习与生活,发挥出自己的潜能,进而实现自己理想和价值。
虽然钱学森永远离我们而去了,但钱学森给予我们的震撼和感动长存心间,涤荡着我们的心灵;钱学森精神将永垂不倒,激励着我们无畏前行。
(一保障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
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以财产权为核心,以维护经济自由为目的,排除国家权力的越界侵犯,体现经济自由的内涵。以财产权为代表的私权在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同时,不应无限扩大和推崇。当私权损害或可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时,国家就应当对这些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规范,让私权在法律秩序下实现相对的经济自由。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不仅彰显了国家在法治社会里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调整和干预市场秩序的重要平衡点。
(二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对公平
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发展水平,而经济法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司法环境的平等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于自由竞争能否发挥主要作用,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为了保障这一基本需求而设置了均衡的调整规则,以确保市场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通过经济法的约束和调整实现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个体行为和国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通过市场诚信和符合规则的竞争,维持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三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本位” 为其核心价值, 在确保市场自由选择和个体利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满足的同时,也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经济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干预权行使的底线,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维持平衡的标尺,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维持平衡的重要体现,不可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侵犯他人权益,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超越经济法的规定和边界。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及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因此,对部分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进行的必要限制和约束是经济法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辩证统一
自由和秩序作为自治和他治,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超出一定秩序范围的自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不断引出新的自由要求,对旧的秩序时时构成挑战和冲击。经济法作为调和、平衡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矛盾,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自由和民主,凭借国家干预和经济法的约束来限制个体的无度自由和滥用权利。同时,经济法的设定必须符合一定的经济规律,必须建立在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协调、引导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的辩证统一,进而为建立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自由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这是***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每一位公民,都应熟悉和把握这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刻内涵,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国家安全法”,自觉成为国家安全法的模范遵守者和持久守望者。
2000多年前,古人左丘明就警醒世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面对“国家安全法”这样一部事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大法,每一个公民都应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我们不仅要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参与、、感受国家安全这一高大上的主题,更要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等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一天的记忆与实践。
(一经济自由的内涵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 的论断为经济自由提供了重要而直接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在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拥有利己心的“理性经济人”;而“看不见的手”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最优,进而实现国富民强。然而,经济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当经济自由逐利的特点暴露出盲目性时,“看不见的手”主导下的经济自由会使少数人产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可能。此时,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调整,以保证发展生产和服务贸易外部环境的合理有序,同时通过必要的法律形式固定经济自由的限度和范围,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国家干预的必然
经济自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市场主体受“利己心”的驱使,往往会陷入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不再安全,竞争不再自由,造成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此时,国家干预就成为了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和合理出口,其合理性在于国家能够解决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同布坎南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适当的政府活动更能使竞争充分而有效率,而这些活动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教育话题,也是一个对人类来说十分重要的话题。有的人可以平安度过一生,而有的人生命中却遍布荆棘,处处充斥着天灾人祸。今天是安全教育日,为了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学校组织我们看了安全教育影片。
影片看得我心惊肉跳,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轮之下,一只只青春的歌谣泯灭在尖锐的汽笛声中......这样的一幕幕,都是因为缺少安全教育,抱有"车会让人"的错误想法而酿成的悲剧,不可挽回的悲剧。我们不仅扼腕痛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交通呈现出行驶高速化、车流密集化和驾驶员非职业化的趋势。汽车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尽的痛苦。现在,交通事故乃是这种事故中的"头号***手",每年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一年一次"汶川大地震",而它对社会的伤害程度却比的证高得多。中国每年交通事故约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超过10万人,高居世界第一!影片中司机的无证驾驶、酒驾,疲劳驾驶,学生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打闹,一群小朋友横穿马路......一个个镜头都让人心惊。作为中学生,我们还拥有大把的光阴,美好的岁月,我们正处在最灿烂的年华,若是因为一时放纵而失去了生命,就追悔莫及了。
除了交通事故,火灾也令我记忆颇深。在火灾来临时,若是没有掌握科学有效的自救方法,很可能将生命白白葬送在火海之中。其实,在火灾时被浓烟中有毒气体呛死的人远远高于被火烧死的人。因此,在火灾逃生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俯下身贴近地面匍匐前进,因为近地面处浓烟较少,还能够呼吸到残余的氧气。看来火灾也并不是不可逃避的,只要掌握科学的自救方法,就不至于落入死神的手中。
影片还介绍了一些洪水、泥石流、地震、雷暴等自然灾害的逃生方法,让我感受颇深。生死决定于那一瞬间的选择。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掌握自救知识,树立安全意识,让生命的乐章悠扬,让青春的梦想飞翔!
由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出现了其他法律所不能调整维护的法域,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进行调整、协调、干预所形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关系理论而渐构造出了经济法的雏形。经济法所保护的法益和形成的社会影响在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干预和调节中必然展现出其他法律所不能及的优势。经济法主张均衡干预, 即在保障私权的同时追求公共利益,维护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和谐一致, 克服市场失灵,使市场达到均衡发展。
(一以公共效益为标准的经济法均衡干预
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依据,但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手段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公共效益,公共效益必须具有合目的性和纯粹的公共利益性,并以此为前提,来限制和约束私权与个人利益,从而实现均衡干预。
(二连接内外,增进合作经济的协同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每一个国家都置身于全球经济的影响之下,离不开全球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在此背景下经济法能否真正体现出适当调整国内外的经济关系,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关系的功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经济法应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涉及连接内外和加强经济合作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经济法要求相关企业重视经营效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高效的经营机制,使企业在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的同时, 一方面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对高消耗、高污染、投入多、产出少的粗放式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约束和限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统一国内市场,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
经济法应促进“行政性集权”和“经济性分权”,由于行政分权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地方利益集团比起中央政府,显然更存在阻碍市场流通的可能性,因此中央政府的行政性集权有时候显得非常必要。然而,单单“行政性集权”只能解决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真正实现“经济性分权”,把权力还给市场, 由市场来配置和调节经济活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经济法,才能在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中实现动态平衡;只有选择适合经济发展的路径,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协同发展,才能实现在法律约束下的真正的经济自由;只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法本身,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现实使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社会本位”及“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
今天观看了中央四台《国家记忆》关于许渊冲的报道,作为一名高校英语教师,我的感受颇深。许老在国家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尽显自己的翻译才能。他对翻译工作的颇高造诣令我佩服,但他作为一个97岁高龄的老人,在痛失伴侣后仍能争分夺秒工作的精神更让我惊叹。这也为我们在教育一线工作的教师做出了优秀示范,惜时如金,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
当他由于翻译“不爱红装爱武装”而遭受自我认同危机时,恩师钱钟书的回信使他豁然开朗。正如他自己所说,做学问既要继承前人,又要敢于突破,惟有此才能有所成就。这也告诉我们,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多鼓励学生,激发她们对学习的兴趣,使他们不断进步。
同时作为一名英语学习者,我们也要做到敢于质疑权威,严谨治学,坚持真理,永远不停下前进的脚步。
(一实现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和谐一致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在作用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会使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这就需要通过经济法来梳理和调整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法关系,实现个人、企业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促使社会整体利益向最大化和最优化发展。
(二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机协调
在解决公平和效率问题上经济法不仅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具有指导意义。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注重和维护社会公平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也只有注重和保持效率才能不断增强市场活力,一味强调公平,将会使市场逐渐失去活力,同样,一味强调效率,也会使社会矛盾逐渐加剧,社会公平受到挑战。因此,只有在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引导下,注重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有机协调,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充分展现,进而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三体现“以人为本”的最终价值目标
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应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在调整和规范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时,经济法发挥着促进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经济法的建立和运行,需要秉持在完善融合经济法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优化的同时更加重视和维护人的基本尊严的理念,因为如果失去了珍视人的基本价值这一出发点, 经济法也将失去归宿和存在的意义。因此,经济法不能以过度约束和限制人的.基本价值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只有当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时,才能体现经济法的人文理念,并通过经济法的运行将其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释放出来,让经济法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信服力。
(四 促进经济秩序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协调运行
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性在社会经济条件呈现量变状态时, 市场经济秩序也将随之改变, 并维持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协调运行。合理有序的经济秩序是检验经济法有效实施、规范和调整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关系,使市场交易充满活力的集中表现。建立良性的、自由的、公平的现代市场竞争秩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私权权益。同时,积极制定宏观经济管理规则,建立合理的分配秩序,实行有效的货币政策,实施产业支持政策和公正的价格机制,既可以确保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为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竞争秩序和促进社会收入的平衡创造法律条件,又有利于监督和促进宏观经济管理运行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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