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从未褪色作文(爱永不过期作文600字)

爱从未褪色作文(爱永不过期作文6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1-10 08:25:07
爱从未褪色作文(爱永不过期作文600字)

爱从未褪色作文【一】

在百花盛开的春季,花香在春季的空气中弥漫,我站在迎春花树下,看着含苞待放的花朵,陶醉在这空气里。

迎春还是我前进的动力,也是我和爷爷一个没有实现的诺言。

“爷爷,您说它会活吗?它看起来好弱小呀。”我一边用收拍实迎春花树根旁的土,一边疑惑的问。“会,它一定会活的,因为它像你一样坚强呀!”爷爷看着刚在好的迎春花,笑着说。“爷爷,你可不许骗我,万一它要是不活,怎么办?”我嘟着嘴问。

“一定会的,只要你好好照顾它,然后每天都很快乐,它就一定会活的。而且我告诉你哟!它还会开花呢,可漂亮了。”

“真的?”我的眼里闪着愉快的光,“那……我们去给它浇水吧!”

爷爷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了一起,眼睛笑成了一条缝日渐消瘦的脸庞线条已不再明朗。只是,那是小小的我没有发现罢了。

爷爷给迎春花浇水,我在旁边看着爷爷的动作傻笑。“爷爷,等到迎春花开的'时候,你再来我家和我一起看花,好不好?”

“好呀!到时候你可就上学了。”爷爷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名叫幸福的笑。

迎春花慢慢出枝,长叶,长大,而我也随这时间的流逝慢慢长大。

可是不久爷爷因为突发性疾病去世了,我没有哭,因为爷爷说过快乐才会让迎春花长大,我还要和爷爷一起看迎春花呢!

此刻的我站在迎春花丛中,迎春花又要再次开花了,我仰望天空,心里喊着:“爷爷,你看见了吗?迎春花要开花了,而我真的好快乐好快乐,因为这是一个我们永远的约定。”

春天,幸福的起点,而我陶醉在花海中,享受着只属于我和爷爷的快乐。

爱从未褪色作文【二】

初中步入高中,我失去了仅有的快乐。什么样的快乐呢?

中招的成绩依然镌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时的痛楚还是那样明了。不得不说,这些痛楚都是我“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初三浮浮躁躁,不把课程当回事,吊儿郎当。每天是那样开心的与好朋友在一起,那时的我们,不虚伪,不轻浮,那时的我们,是我今生难忘的我们。词语很丰富,但是表达的意思不明确,你到底要写好还是不好?

高中,这个只有我一个人的高中,只所以是一个人,是因为我的好朋友都在市里上,而我因为成绩不好,又错失良机,所以我一个人去了偏僻的村里学校。步入一个新环境,一无所知的我呈现出好奇,想去融入的积极心态,我想要朋友,我需要朋友,我需要可以依靠的朋友。语句太有特色了。

军训为期五天的`时光,让我融入了高一4班的集体中去。我拥有了朋友,虽然不是那样的无话不谈,那样的没有隔阂,但我总归还是有一个可以陪伴我吃饭,睡觉的伴儿。那时的我,很珍惜。可随后的发生的事,让我又此次跌入低谷。分班,军训结束后,再次来到学校,我被分到高一3班,学校分班的原因是,觉得每班人数需要调整,所以进行分班。我又一次一个人来到了班级中。上课,竭尽所能的吸收老师所放射出来的知识,下课,松松垮垮的趴在课桌上。这样的安静,让我自己都觉得陌生。脑海飞跃到初三时候,下课时,我们一群人在走廊上谈天说地,那时的活力,我想再次拥有。事件有转折,情感有转折。

某一天,我结识了第一位知心朋友。她和我一样是城里人,我们的共同语言比较多,而且回家,上学可以做个伴,谈着谈着,我们的关系也就密切不少。我们是同一个寝室,座位也相隔不远,吃饭一起,去厕所一起,回宿舍一起,那时候我感觉,以前的快乐,离我不远了。我喜欢亲昵地叫她,毛毛。

高一的生活总是那么忙碌,每天五点多起床,晚上十点下自习,这样忙碌的生活让我更需要一个依靠,渐渐地融入三班,我的朋友也渐渐多了起来,我,琅,辉,毛,我们四人总是形影不离,虽然是两男两女,但我们的关系是那样的纯洁,我们彼此给彼此动力,我们彼此照顾彼此,我记得有一次我胃病犯了,很严重,在寝室睡觉,他们又是帮我打饭,又是帮我打水,真的很照顾我,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快乐回来了。这件事应该详细写,突出友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隔膜也多了起来,有一次刚到学校,因为琅的关系,晚上四节晚自习,我旷课了两节,一个人躲在操场的大树下,哭,哭的稀里哗啦。哭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字,可那时候,就是止不住的泉水从眼睛流出,心碎的感觉,如此形象。辉和毛找到了我,安慰我,陪我,渐渐地,我恢复了过来,可是心底的伤,是可以很快恢复的么?晚上,琅让毛给我带了封信,信中说他出现在我的生活总是给我带来伤痛,他选择离开我的生活,他选择和我做陌生人,就这样,我失去了一个朋友,再后来,辉因为打架的事辍学了,再后来,我又和毛一起过着日子,就这样,高一上半学期,毕业改为:结束了,就这样,我的快乐不曾回到初三。隔阂的原因表达的不清楚。

半年的学习生活总是那么快,当再次开学时,我的心,又碎了。分班,我痛恨分班,你让我一次次的失去,一次次的去适应,我不想,我不想这样一次次,累了,我累了。这次分班的理由是分科,不知道为什么,政策就是这样改变的快,以前都是高二分科,可这届,高一下半学期就分科。所以,我又一次失去了他们。毛和我不在一个班,辉回来上学,可是他是理科,琅和我是邻班,可是我们的关系依然那样生疏。在一次到一个新的班集体,我又是一个人。渐渐地,我们吃饭不在一起了,什么都不在一起了,我们拥有的只是见面时的一声招呼。在这个陌生的班级,我又一次找到了一个伴。可是,幸福总是这样的转瞬即逝,她因为恋爱了,我又一次成了一个人。心理活动如此细腻,如此痛苦。

可笑的人生,我最讨厌的一个人生活,现在我不得不面对。

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朋友,我不需要所谓的友情。

我告诉自己,只有自己照顾好自己才是王道。观点如此有力量,你如此坚强。

就这样,我的快乐,不见了。

我的处境(令班级中的一个新转来的女生所发现,她想要和我做朋友,渐渐地,我们熟悉,我们乐此不疲的生活活着,因为一件事情,我对友情这两个字深恶痛绝。

我生病了,请假回家住了两天,来到学校时,她不在需要我和她一起吃饭,她对我说的原因是,她一个人在学校,没人和她一起吃饭,她去找了她村的人,她说让我们一起去,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内心早已不想要看到陌生人,所以我坚决的拒绝了,她也没有考虑我是否一个人,就转身吃饭去了。从此,早上的早饭不是不吃,就是让同学稍,中午基本上就是泡面,一个人,我不喜欢孤独的去餐厅,就这样,一个人的生活。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不告诉她们你的想法呢?我要告诉你,我高傲的骨子里,不求任何人,我不留任何不想在我身边的人,我需要属于我的那一个人。就这样,我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就这样,我痛恨这个学校,我痛恨这里的人。怎么会有如此的想法呢?

暑假,我说服了家人,我转学回来了,当我把消息告诉他们时,他们一个个无不表现出舍不得我的样子,一个个说我走了,留他们一个人等等的话,我厌恶,我觉得恶心,是那样的恶心,虚伪,我想问他们,当你们把我一个人抛下时,有考虑我的想法吗?我再也不相信谁,不相信谁可以给我幸福,一个人,挺好。在这里,我要告诉村里那个学校的同学,我不需要你们,我不缺你们这几个朋友,我回来了,我回到了我幸福的圈子中,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让我看到友情,让我看到友情的不值一文。同学,你觉得这样的观点对吗?

爱从未褪色作文【三】

所以,被大家推荐了很久的魔道我也是今年年初才接触到。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此表白魔道/天官/渣反。尤其是魔道和天官的人物,宿命感真的是棒到没话说。

这两天花怜的车难产得厉害,跑去读了很多原耽。最近读的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是谦少的《从未忘记》。《明恋》也是这位太太写的,可是我不喜欢,太苦了……涂遥也好,肖林也好,赵黎也好,都让我觉得苦。对于齐楚,我只能说:路是自己选的,苦果也请自己吞下。

话题回归《从未忘记》,我为什么喜欢这篇呢?

很简单,因为它够甜。基本上可以算是个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我没在作者的淘宝店铺里找到实体书,也就无缘知道后续。至少到网上的部分完结为止,这真是一个很甜的故事。

叶岚和许辰,可以让我记起一些开心的`事:暗恋一个人的感觉,被回应的喜悦,小心翼翼的触碰,点点滴滴,都是甜的。

这两位虽然都各自纠结过,说到底都是幸运的。世界这么大,能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携手一生的人、兜兜转转又能回到对方身边,太幸运了。

爱从未褪色作文【四】

永不褪色的温暖记叙文500字

爱就像一坛陈年的老酒,时间越长才越能体现它的滋味。也许岁月流逝了太多,那些太大的感动已经模糊,但那些细小却刻骨铭心的感动却已渐渐渐渐刻入心壁,成为心室里最美的花纹。

记不起多少次为了这种事而争吵,记不清多少次的疏远与原谅。但却无法不故伎重演。又是多少次的假期,我又为图快活把作业留到了最后一天,看着一叠又一叠的作业,真是气愤又无奈。已是下午我却觉得时间充裕,一拖再拖,拖到了晚饭过后,我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去写。写到手上的酸痛越来越明显,我才终于肯放下笔休息一下,抬头看时钟已经快接近十点,老妈跑了过来询问作业量的多少,我指了指地上,说:“看,还有那一叠。”老妈一听,立即开始唠叨,本就心情烦闷的我哪里受得住,跟她大吵了起来,最后便不去理她。待她的.脚步渐渐消失,我叹了口气,闷抓起笔又开始写。是夜,静得只剩下时钟的嘀嗒声和我写作业的沙沙声。十一点半了,作业终于只剩一项了,松了口气,却听见“嘭”的一声,一杯柠檬水稳当的放在我面前,妈妈说:“以后别再这样了,作业全堆在最后一天哪里来得及?对吧?”我双手握住杯子,呆呆地点了点头。妈妈坐了好一会儿才走,我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情绪。我拉开窗帘,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被路灯照得异常亮却静谧的街道,终是有些感动想夺眶而出,却又硬生生地忍了回去。

是的,母亲的爱是温暖的,它活在你现在、过去与未来的岁月中,永不褪色。

爱从未褪色作文【五】

戎装在身,是我的美梦,我常做常新的美梦。

戎装在身,是古人建功立业的抱负。

时常想起汉朝的那个书生。他厌倦了笔墨纸砚间的劳顿与繁琐,感叹他的一生竟会消耗于如此无聊的生活。终于,他一转身,离开了原来的家园,投笔从戎。他选择了戎马倥偬,大漠风尘;他选择了为国效力,建功立业。他作出的是无悔的选择,他为汉朝建立了赫赫功勋。戎装在身,杨炯同样表达过对它的渴望:“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李白曾用冲天的豪气表达自己的梦想:“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李贺更是大发感慨,“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戎装在身,古人的梦想,今人的渴望,谁心中没有宏图万里,壮志凌云,“八千里路云和月”!戎装在身,便为梦想插上了神奇的翅膀!战火纷飞的年代,一身戎装,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的渴望,更为祖国为民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即使是鲜血,甚至是生命!陆游终其一生孜孜追求的不就是报效国家,慷慨赴难吗?在他眼中,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远胜过僵卧孤村,身老沧州的平淡生活。我们适逢盛世,早已远离了战火,但战争不会因为我们的善良愿望而永久远离,只要祖国需要,我们就应该义不容辞的穿上戎装,向梦想进发!

戎装在身,是今人英雄的代名词。

对英雄的赞美,对英雄的向往,也化做我们对那身橄榄绿的渴望。我们要像雷锋那样,让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在用生命为人民服务中统一;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为别人谋幸福上,以积极的精神超越,获得人生的幸福和幸福的人生。我们要像张思德那样为人民服务,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虽没有“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豪迈之情,也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之举,却同样让生命重于泰山,用生命铸就辉煌。我们要像抗洪勇士李向群那样,不惧怕滔滔洪水,为了人民选择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选择了奉献和牺牲,把入党申请写在惊涛骇浪之上,把战士的坚韧和忠诚写在巍巍长江大堤之上,用生命把挚爱和忠诚演绎到极限,这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戎装在身,无论他平凡还是伟大,都必须懂得为自己的国家、民族担当责任和义务,只有为祖国为人民奋斗牺牲的人,才永远值得敬仰和缅怀!

戎装在身,是单纯而丰富的一米阳光。

看惯了戎装在身的英武与豪迈,即使是五彩缤纷的颜色迷朦了我的眼睛却始没有迷糊那耀眼的国防绿。总觉得陆军的军装是天之高原最坚贞的万年冰峰,总觉得空军的军装是蓝天中最深沉的一抹晨缕,总觉得的海军的军装是波涛汹涌大海中最矫健的浪花,总觉得武警的军装是橄榄树下最温和的一米阳光。多美丽的戎装,即使不够时髦不够耀眼不够引人注目,甚至单调甚至繁重甚至平凡的简单至极,可是这身戎装却让那些曾经穿过他的人,让那些现在还在穿着它的人,甚至是像我这样从未穿过它的人向往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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