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是我的12岁生日,我开心极了。晚上,我邀请了同学来我家玩。起先,妈妈从门外抱进来了大蛋糕,同学们欢快地拥了上去,围着妈妈。吹蜡烛啦!我一口气的吹完了所有的蜡烛,大家的掌声响起来,每人的嘴角都露着一丝微笑。过了一会儿,有人站起来说:“听说吃蛋糕完后,要把奶油涂向寿星。”听了这句话,每个人的手里抹上了一点奶油,全部都朝我的脸上来,我气愤极了,开始反击,双手沾满了奶油,同学你追我赶地乱窜了起来,这时家里成了“战场”。一分钟后,每人的脸上都有许多的奶油,妈妈说我们是一群“小花猫”。
“战争”结束了,又开始玩起摸摸抓,一个同学眼睛上蒙上了一条红领巾,转了五圈,同学们趁机躲到各个角落去,这个抓人的同学可好玩了,一下子抱着我家的水壶当人,还撞到墙好几次呢!还有一个外号叫“小肥猪”没找到地方躲,竟难跑到我床铺和墙的缝隙里去躲,结果出不来,同学们还使出全身的力气,好不容易才不他给拉出来,“扑通”一声,同学们全部都坐在了地上哈哈大笑。
日月如梭,虽难这件事过去了许久,但还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的闪现。
站在梳妆镜前,仔细的端详自己的脸庞,不错,镜前那个扎着蓬松马尾辫的女孩便是我。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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