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意义深刻的一本书,《这个夏天》。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告别裔凡”这个平凡的故事。
当我满怀兴趣地打开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篇篇故事的题目,“告别裔凡”这几个字最吸引我的眼球啦,不禁有一股强烈的好奇心涌上心头:“裔凡”是个地名吗?谁要告别它呢?为什么要告别它呢……一条条问题随着好奇心而来。于是,我满怀***地把这故事一气呵成地看完了。
此故事讲述三个同龄而不同性格的人:裔凡、季红霞与王小曼男女生之间的事。裔凡借着想理解女生的理由写了一封信给季红霞,但季红霞带着一种轻蔑的眼光去猜测裔凡,觉得他非常可笑。然而,季红霞一直不理会他。直至有一天,季红霞的好友王小曼代她回信给裔凡,就这样王小曼却成为了裔凡第一个回信的人。此后,双方就以书信来往、交谈,而交谈的内容是双方并不了解的问题。
在生活中、交谈中,不要互相猜测别人。要想知道真相,必须用行动去求证,去探究,要实事求是。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学会了凡是都要去求证与探究真相,不要只凭自己的猜测,要实事求是。
小时候,我十分喜欢鸟,最爱的是鹦鹉。那时,我家在中心市场的小巷里,离家不远有一个花鸟市场。那里的鸟儿真多!有白鸽,见到人来就“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有小巧玲珑的麻雀,机灵地转着脑袋;还有画眉鸟,弯弯的眉毛就像真的用画笔画上去一样;最可爱的要数鹦鹉了,像神仙般的羽毛让人一见就想去抚摸它……每次来到花鸟市场,我都陶醉在鸟儿们的欢乐啼叫声中。
于是我盼望拥有一只鸟!一只可爱的鹦鹉!
一个周末,爸爸带我来到花鸟市场买了一只鹦鹉送给我。那只鹦鹉长着红润的小尖嘴,五颜六色的羽毛简直就像天堂里的神鸟……我高兴地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我把鸟笼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书桌上,让鹦鹉陪着我做作业。我开心极了!一边做作业,一边用眼睛瞟着鸟儿,还和它说话。不知不觉半天的时间过去了,我的作业才做了几题——我根本没有心思做作业,一心只想和鸟儿玩耍……
在以后的每个周末,我都和鸟儿快乐地说话,鸟唱歌给我听,它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冬天过去了,春天又来了。活泼可爱的鹦鹉失去了往日的机灵,渐渐地不爱唱歌了,渐渐地也不爱吃饭了……
又是一个周末。清晨,我睁开眼睛,没有听到鸟儿那熟悉的、清脆的叫声。我急忙来到阳台,只见鸟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站在鸟笼的横杆上,我轻轻地叫着鸟儿的名字,它只是勉强地睁开眼看了我一眼,又闭上眼睛。我想:小鸟可能太累了,让它好好休息吧!那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我在睡梦中一直担心鸟儿会不会冻伤。第二天我一大清早起来就去看鸟儿,只见鸟儿静静地躺在鸟笼里,一动也不动……
“鸟儿死了!”我大声哭起来!爸爸妈妈安慰我,我依然哭个不停。忽然,我睡着了,梦见小鸟和我一起快乐地唱歌……过了很久很久我醒过来了,独自一人来用纸箱装着鸟儿到郊外把它埋葬了。
暑假里,我读了秦文君写的书《这个夏天》。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贾里和鲁智胜,主要写了鲁智胜因为自己的“变形宝马”(自行车)被偷了而愁眉苦脸。贾里是他的好朋友,决定要帮助鲁智胜,可是需要诱饵。一气之下,贾里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了鲁智胜。到了抓小偷的那一天,他们躲在树上。发现贼之后,鲁智胜叫上爸爸鲁小民与他们一起合力抓到了小偷,要回了变形宝马。这件事很快的传出去了贾里受到了学校的表彰,鲁智胜也对他刮目相看。
读完了这本书,觉得贾里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而且在关键时刻可以为朋友挺身而出。在这个片段里,贾里愿意借给鲁智胜自行车,如果换做别人肯定不会。鲁智胜是一个重义轻财的人。贾里借鲁智胜的西装去应聘纺织厂,但是不小心剪破了鲁智胜的衣服,他不仅没有生气还说:“一件西装换一件故事也是值得的。”
我们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取长补短,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17岁,一个有花有水,有酸有甜,有笑有泪的年代。在这个年代,我们的生活里不知不觉多了一种味道,它叫做“涩”,但却不是苦涩,而是那种淡淡地青涩。
17岁,我忽然变得多愁善感,因为这是一个离别的年代。面临毕业,空气里到处都是离别的气息。每个人都用忙碌掩饰着自己,生怕一不小心就触动了心中那块最柔软的地方,伤感便从那一刻开始一发不可收拾。
我清晰地记得那一晚,枫,我最好的朋友,他把那张保存了快一个学期的淡紫色的纸递给我,那张纸很漂亮,我在开学时就发现了,还曾一度想往上写字,但枫阻止了我。他说,那是留给他最舍不得的好朋友的。今天,他把它给了我,我知道,对于有些自闭的他,我确实是他唯一的朋友。就像当初我就知道那张纸他早晚也会给我。
静,这上边有我给你留的`几句话,谢谢你一年来对我的照顾。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就像看《情深深,雨蒙蒙》时,曾经把眼前这个男孩看得眼圈直红,我却没有一丝感觉。但今天,我是怎么了,怎么就被这个下巴下才有些毛茸茸的男生的几句话给说得心里有些翻江倒海。
也是,这一年来,到底我跟他发生的故事比我活了17年似乎还要多。他第一天转学过来,正好我心脏病发,作为新同桌的他急得都不知该打110好还是119好了。等120车来,担架却上不来,他就一气把我从四楼抱下去,到现在我也不明白瘦小的他是哪来得那么大的力气。
接着我就大事小事不断,自闭的他,似乎就惟独对我的事格外的上心。我病了他就逃课来医院陪床;我不开心他就陪我无休止的逛街;就算明明知道我无理取闹他也甘愿受我欺负。我不知道那代表什么,只知道我有危险,有困难,有烦恼他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我面前。
现在面对着这张纸,面对着纸上他提的小诗:时间带不走空间,欢笑在心中沉淀,最初的爱是永远,每当梦醒边缘,太阳会再次出现。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这将是我们之间最后的句号。
我们之间,就像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要结束的电影。同学们总说我们算是恋人,我说不是。因为我们从没有像别人那样亲热,没有一起看过一场电影,甚至只有我们俩时,多数也是他陪我沉默。
我知道,他还是会回去那里,那个他曾经生活过十六年的地方,因为每当他和我说起那里时,我可以从他的眼神里读到他对那里的眷恋,他曾说过,那是生他养他的地方,那里有他的梦想。至于我们,就像彼此生命里划过的一颗流星,彼此在对方的生命里灿烂过就足够了。
默默地,我把纸连同我们那段不该称作爱的情折好,放进抽屉的最深处,同他一样继续苦读,让实现梦想的动力将这个年代的青涩挤压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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