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他的妻子,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为何会突然离开,她会陷入怨愤和绝望中,她会自我反省和贬低,认为他的离开或许是因为自己哪里做错了,哪里不够好。
她要带着两个孩子继续生活,没有了丈夫,生活的重担一下子落在自己柔弱的身上,她要一面顶着别人的非议,一面坚强起来出去工作。
那样的绝望和恐惧,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当得知自己的丈夫是铁了心不再回来时,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毅然走出去开始了自己的创业。
她是个坚强的女人,没有沉浸在悲伤和绝望中,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事业做的很成功。
这使我想起了徐志摩和张幼仪之间的故事。都是妻子被无情抛弃,最后凭借自己的努力重新站起来的典范。
不过徐志摩是为了陆小曼而抛弃张幼仪,而思特里克兰德是为了自己的梦想。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都被思特里克兰德毅然放弃优渥的生活而去追逐梦想的勇气感动,这本书也是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在展开。
所以没有人注意到作为“配角”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存在。
但在书中关于她后来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两个孩子都培养的很出色。
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勇敢,她更值得人们的称赞和尊敬。
每个杯子里都有一位公主。有盖子的杯子。每位公主都有打着卷儿的头发,穿着大篷篷裙。揭开盖子往杯子里倒水,公主就提着裙子敏捷地跳出来,四处闲逛。噢,不是闲逛,那叫散步。等杯子重新空掉,公主才跳回去。
有一天,一位杯子公主睡得太香——因为前一天夜里在月光下散步太久的缘故——水倒进来的时候公主没来得及跳走。更糟糕的是,那杯水还立刻被送到一个叫卷卷的小女孩的嘴边。杯子公主就这么和温开水一起到了卷卷的肚子里。
卷卷是个很淘气的小女孩,下雨天不带伞扑出去乱玩,结果感冒了。妈妈找来感冒药,端了温开水让她把药吞掉。药真有效,第二天卷卷的感冒就好了。可是,这药竟然还另外有奇妙的作用!
本来调皮得跟男孩子似的卷卷,忽然文静起来。说话细声细气,吃饭小口小口,主动要求穿裙子,自己绑辫子,跟人说话特别特别有礼貌,跟爸爸妈妈说话都您好您好请啊请的。更重要的是,早晨起床竟然不要妈妈叫,一大早就自己洗漱好了,端坐在餐厅里,一口一口地喝牛奶。
这太奇怪了,妈妈说,细嚼慢咽当然是好事,我做了苹果馅饼,她竟然也小口小口吃!那可是苹果馅饼呀!!按妈妈的.妈妈的妈妈传下来的秘方制作的苹果馅饼,国王见了也应该大口吃大声夸,吃完还要没有就从别人手里抢。
的确很奇怪,爸爸说,女孩子文静点当然是好事,卷卷现在下台阶都一级一级走而不是三级五级蹦我很高兴,可是她竟然都不再爱钓鱼!说什么会把皮肤晒伤。从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那会儿传下来的制作钓饵、寻找鱼窝的高超技巧可不能失传。
爸爸妈妈把这些奇怪事情写信告诉远方当儿科医生的姑妈。很快回信就来了。姑妈告诉他们,卷卷肯定是不小心喝下了杯子公主。肚子里有公主,行为就会像公主。
公主?!爸爸妈妈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同时说:我宁愿要淘气包女儿,也不要公主女儿!
姑妈显然也很了解这点。信的后半部分详细写着公主症的治疗方法。
首先得找到一位王子。每只拖鞋里都有一位王子。布拖鞋。每位王子都有漆黑的眼睛,手按着剑。一家三口有三双拖鞋,另外还有一双备给客人穿的。妈妈把八只拖鞋全拿到餐桌上。爸爸拿一根筷子敲敲拖鞋底——像敲门那样敲。
第一双拖鞋里的王子打猎去了。
第二双拖鞋里的王子参加舞会去了。
第三双拖鞋里的王子半天才应声。
有什么事吗?王子很有礼貌地问,如果不着急的话请等一等,我刚钓鱼回来,得花时间清洗战利品。
钓鱼?什么鱼?鳟鱼鲟鱼小猫鱼还是了哩巴哩巴达达鱼?一听到鱼爸爸就来劲了。
都不是。是一条小蓝鲸。王子谦逊地回答。
天啊!蓝鲸,我就知道传说是真的,王子们都只钓鲨鱼和鲸鱼。
不一定。王子说。遇到食人鱼和鳄鱼我们也一定要钓的。
您知道,年轻的王子轻轻弹了弹腰间的佩剑,它们可能会伤害到人民,必须钓走。
是啊是啊。爸爸使劲点头,正要继续说话。
好啦好啦,快说正事吧。多亏了那宝剑发出的轻响,听得津津有味的妈妈总算清醒过来。
听到有一位公主需要解救。王子当然义不容辞地接受了。他把蓝鲸交给妈妈清洗,就和爸爸一起带着小女孩卷卷或者说公主卷卷去牙医诊所。
为什么要去牙医诊所?因为那儿才有那种,叫什么来着?就是那种掰开人嘴巴不让闭上的机器,我们就叫它嘴巴张开机吧。
小女孩在嘴巴张开机的帮助下张大嘴,王子向牙医叔叔要了一小团长长的牙线。用牙线打了牢固的活结,套在女孩下牙床的一颗犬齿上。王子顺着牙线爬进去救公主。
营救很顺利。顺利得王子都觉得有点遗憾。一般来说,拯救公主的行动中,不是都应该有条恶龙什么的出来捣乱吗?真可惜。
Hi ,大家好!我是一个可爱的卡通杯子。我是浅蓝色的,杯盖是我的帽子,帽子上有一只可爱的熊猫头,摇一摇我的帽子,熊猫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 我的杯身是熊猫的身体,和帽子一起,组成了一只完整的熊猫。我的帽子上有一个小洞,正好能放进我的`好朋友——勺子。勺子是我的“闺蜜”,每当我无聊时,它就会陪我聊天。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来介绍一下我的经历吧.
我刚出生,就被送到了一家礼品店,我的身边有许多不同的礼品:水晶球、音乐盒、风铃,我和他们和睦相处,成了好朋友。不就,我就被一位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买走了。她把我送给她最好的朋友当生日礼物。这个小女孩扎着两个马尾辫,穿着一件粉色的蓬蓬裙,她十分开心:“哇!真漂亮的杯子呀!”就这样,我来到了一个新家,小女孩的家真大,是上下层的,我心里想:我可真幸运,刚出生,就到了这么舒适安逸的家。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捧着我,来到她的房间,她的房间几乎都是粉色的,超大的床,小女孩把我放在书桌上,静静地看着我我,我都有一些害羞了。小女孩对我非常好,每次都轻拿轻放,每隔三天都要给我“洗澡”。我每天都享受着贵宾的待遇。我也全心为小女孩服务,每当她放学回家口渴了,就会用我泡茶喝;每当她做作业做累了,就会用我泡蜂蜜喝;每当她不开心时,就会摇一摇我的帽子,小熊猫的
眼睛一眨一眨的,她就笑了……
一天,我正在家里睡觉。小女孩怒气冲冲地走进来,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只见她飞快地冲过来,向我伸出手,我以为她要拿我,结果,她拿的是在我身下的本子,一不小心,“哐当——”一声,我连滚带爬地掉到了地上,我的身体立刻四分五裂,碎片洒了一地。小女孩看见了,含着泪,把我扫到了马路边。后来,清洁工阿姨把我扫到了垃圾站,周围非常臭,有腐烂的水果,有用过的餐巾纸,还有废弃的塑料瓶……看来,我的余生将要在这里度过了,我是多么不甘心啊!
我多么希望还在小女孩的房间,小女孩能再小心一点,不把我打碎,一起快乐的生活。小女孩,你会想起我吗?
可是最近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了,水也越来越珍贵了,本来这是好事,可当水变得珍贵了人们也不懂得去珍惜,那这可能反成了坏事。我不禁疑惑起来:这水是要如何珍惜才是呢?冰凉的水从龙头里冲出来,划过我们的手,带走了污垢而不留下多余的痕迹。这种淡淡的温柔要怎么去珍惜呢?
我冲洗着抹布,水一如既往地带走了布上的灰。待洗出来的水不再是乌黑的之后,就关上了龙头。扭干了水之后。我发现龙头漏水了。用力扳紧,无果。水依旧“滴答、滴答”地漏着。叹了口气,我摇摇头,走了:虽然确实该珍惜水,但是这也不是我能管的,公共的东西出问题了就是出问题了,等修理员来修吧。
我才转过身去,一位同学与我擦肩而过,对着那水池发呆:“哎……”
后面她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太清,大致是说现在东西质量不好,学校提倡环保反倒没环保了这样的。就是那个时候我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把水池下方的水盖盖住,移开,到了另一个水池洗手。
“为什么要移到另一个水池去呢?”我甩了甩手中的抹布,忍不住开口道。
“啊,是周啊,”仔细一看我才发现她是我们年级的,“嘛,到时候有人要洗抹布就有得用了呀。”
这时我才想起来,她是洗手的,洗完了要冲走的,而且不可能用积好的水池里的水来洗手,可如果把水积起来给下一个要用的人,或许就会有利用率。如此一想我又想到了更多,平时我来洗抹布的时候经常看到洁净的水积在池子里,那时我还在郁闷,究竟是谁有那空把水积在那里而不使用,原来其实是她们在节约水呢——用如此平凡至极的方法,这么细微的举动来为地球环保、节约水源出力呀!
如此想着,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对方笑了,关上水龙头,甩了甩手:“啊啦,不用崇拜人家的,我也是学别人的,学校都没空修,很多电力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在那之前就先用自己的方法省一点。”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她也是听别人的。那么,在她之前,也有这样的学生凭着自己微笑的力量尽可能地节约水,并且把方法教给别人?
“我们又不可能去多么大的场地进行宣传,也不可能捐多少钱进行什么节水工程,但是这种事还是可以做的。”她如此说着,我们一起走向教室。
这么一说倒也对,我们能做的也只有这种微小的事,但是,我觉得这些微笑的细节比如何空有形式的宣传还要好很多:至少我们是自己出力了,我们学会了在意生活细节,从生活点滴起节约水,而不是形式性地任务性地去完成这些本该融入生活的行为。
不过,到底如何节约水呢?我不知道答案,也不想知道答案,我想做好现在的自己,继续从自己的细节节约这点点与滴滴——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别人问着我。
勾起唇角,我轻笑:“呵呵,因为这样可以给要洗抹布的人用啊。”
节水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以我的来说,这本书的故事并不精彩。对于现在的年轻来说,他们大多喜欢看顾漫,天下长安这些青春言情的小说。对这些世界级别的名著是不太能看下去的,而且尤其是毛姆的语言风格比较犀利,冷峻,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他纯粹在讲故事。他像个医生,拿着手术刀只管一步步的解剖,而读者就是他的“病人”,他们是如何的感受和想法他一点也不在乎。
甚至他的小说要表达的是什么主题,他大概从来没有刻意想过。
我们写文章写小说之前,总要构思自己的文章主题是什么,表达的意思是什么。但真正的大家显然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他们完全遵照自己的内心,讲好一个故事。
对这本书的主题理解,不过是后人自己总结出来的。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冷酷和严肃,大多数的人能读下去不过是书自身的热度带来的好奇。
我当时读的时候,差点就要放弃了。因为风格跟自己喜欢的完全不搭。但是我很想知道最后思特里克兰德的结局如何。所以一点点的看到最后。
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成名,明显有种艺术升华在里面。但这是很必要的,否则看过的人谁还会去追逐梦想。
但是大多数人心里清楚,哪怕自己拼尽全力,终其一生,自己也不一定有任何成就。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有理想,还要去坚持?
因为没有理想的人真的跟咸鱼没有任何区别。
平时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我们也想抬头去仰望月亮。
我是一个杯子,准确的说,应该是杯中之王。你瞧,我那用水晶做成的服装,闪闪发光,多耀眼呀!不仅如此,我还有一对美丽高雅的耳朵。瞧别的杯子,只有一个耳朵,它们哪比得上我尊贵因为我的高贵,我自然就成了商场中人人抢购的宝贝。后来,我被一个富人买走了。我这么尊贵的杯子,,就连上帝都不符合我的'身份,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富翁,真是令我大为不快!
最近,那个富翁运气不好,老是输钱,老是让我盛放平常人喝的粗茶,我喝得头疼得很。我一个堂堂的杯中之王,岂能受这种待遇!慢慢地,我开始回击,他一往我身上倒粗茶,我就故意用力跳下桌子去,把茶弄得满地都是。哼,我看他还给不给我吃人参水!可是,时间久了,人烦了,竟然把我当成一个花瓶,埋上土,在上面种了花。
真是可恶,那些脏兮兮的泥土会把我的花容月貌毁掉的,那些花会把我尊贵的身份衬得很低微的。我是一个杯中之王:有一对美丽高雅的耳朵,我不应该成为一个普通的花瓶。不,我是一个永远高贵的花瓶!我不能把青春年华浪费在这段可怜的日子里,我是大王,这些事不应我来碰,应该让那些身份卑微的人来干才对。在一个雨天,我受不了大风呼啸,电闪雷鸣,终于倒下破碎了。
第二天,我被宣告成为一堆废物。我不敢相信,我如此漂亮的容貌,尊贵的身份全都化为乌有。我的身体碎了,但记忆没有碎,我好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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