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上过无数次课,学到了无数知识。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四年级的一次科学课了。
四年级,我们班来了位新老师——晋老师,她教我们数学和科学。晋老师说话既精辟又和蔼,她对数学知识十分了解,时常给我们出奥数题来扩展思维。她不仅布置的家庭作业特别少,还对学生特别亲切,所以深受同学们喜欢。记得在那年冬天,几乎没怎么下雪,到了本该春暖花开的时候,却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同学们都想下课出去玩雪,但出乎意料的是,晋老师竟然主动提出讲完科学就提前出去赏雪!同学们不仅对这位新老师更加喜爱!
一提起晋老师,我最先想起的就是一堂有趣的科学课。一直以来,我认为上科学课是最无聊的事,一翻开书,那一列列,一行行蝌蚪般的文字便令我望而生畏。硬把知识往脑子里塞,实在是枯燥乏味的过程,你看——读一遍,便想把书合住,读两遍,便想出去玩……如此反复读下去,不但一点儿收获也没有,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令人头疼的事。不过,自从上了晋老师的那堂课,我便爱上了科学课。
科学课,我们照例要背一些知识,不过,晋老师教了我们一个新招——理解记忆。只见科学书上印有一个插图,记录了蝴蝶生长的全过程:卵——幼虫——蛹——成虫,我们的背诵任务就是这些。晋老师先让我们看书读,然后看着书上的插图背,最后看着黑板背,再有慢到快。在背诵过程中,我脑子里不仅浮现出一组连环画:一个圆圆的卵里,爬出一只令人望而生畏的毛毛虫——蝴蝶的幼虫,这个幼虫经历几次脱皮,把自己结成蛹,挂在树上,过了几天,幼虫破茧而出,成为成虫,也就是漂亮的蝴蝶,然后蝴蝶再生下卵……周而复始,大自然向我们展现了许多神奇的事情。
同学们越背越快,也越背越有兴趣。这不再是背书,而是一场游戏,谁背得熟练,谁就是冠军!在我们忘情地背的同时,读书的诀窍——理解,也悄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任我们细细品味。
这真是一次令人终生难忘的科学课!
初三的秋天,我们分了班。这是的我有着对以前生活的怀念,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对新老师无限的遐想。
初见语文老师有一种“你走错班了吧!”的感觉。试想,会有几个老师,还是教语文的老师第一次见学生时会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加上高高的个子就更是会让人误会,这是一位体育老师。
老师走上讲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上课!”我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糊里糊涂的随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喊了句“老师好!”老师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拿出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慢悠悠的带上。这 个时候我才惊觉到“这就是我们语文老师”。
他没有急于上课,而是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自我介绍,不同于其他老师的匆忙,而是调侃、打趣了起来,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他的大名。我一直坚信“字如其人”,老师潇洒俊秀并且流畅的字体中 ,也一定能体现他的性格,一种包容与大度。
接下来的讲课,也是极尽幽默,带着丝丝缕缕家乡味的普通话,更加让他显得亲民起来。
老师讲起古文来,更是如数家珍。他从历史入手,用诙谐易懂的语言讲解这属于作者的一生,讲述着作者所处年代的荒凉、黑暗和腐朽。而且诗人所做的诗词也是朗朗上口,我心中对这个新的语文老师 渐起了一阵钦佩。生动具体的话语是可以使人经久不忘的,我觉得最枯燥无味的古文也变成了声色俱有的小故事,让人难忘。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我想他已然成功了,让所有同学信服他,敬佩他。信服与他的才智,敬佩于他的博学。这是初三分班的第一节语文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不仅因为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使无 趣的古文栩栩如生,使人经久难忘,也是让我学到了“不得以貌取人”的浅显道理。
是这节课是我对语文老师并不排斥,在心里还有些敬佩和欢喜,也是这节课是我和老师在日后建立的深厚的师生情谊。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谁呢?让我想想,哦,是他,他的确让我喜欢。
他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看上去好像很有神,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爱吃零食的小嘴,白里透红的小脸,就像一个熟透了的水蜜桃,个子不太高,身子也不胖不瘦。
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让大家在放学之前把练习册里的练习5做完,在那一个练习里有一道非常非常难的题,全班同学都不会,而他却做了出来,于是,他开始给同学讲做这道题的方法,让一部分的同学也把这道题做了出来。
记得还有一次,他和别人比赛骑车,他先让别人骑在他前面,自己骑在后面,当在一个拐弯口,他超过了别人,在前面挡来挡去,不让别人过去,别人怕撞到他,刚想刹车,但是没有把好把,直接从车上摔了下来,乐得他和刚从旁边路过的人哈哈大笑起来,而和他比赛的那个人气愤的像是一只老虎,准备把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撕成碎片。
说到这里,你可能早喜欢上他了,这个可爱、聪明、勇敢的他,老实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谈得上去爱老师、同学、父母呢?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和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你喜欢读书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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