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百花盛开的季节,我们本该在一起大笑的,本该在一起嬉戏的,但是你却离开我了,留下一阵清风,替你解释。
我想握住你的手,想让你留在我身边,因为你在的`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还记得我们一起坐在校园的大树前看着自己喜欢的书,还记得我们一起庆祝别人的生日,却在自己的生日时相拥而至,泪流满面。
在那个夏天,你说我们很快就要分开了,你将要跟自己的父母离开,去到北京生活,其实当时我就要哭出来了,但为了不让你伤心,我忍住了。说着说着你自己的眼泪便留下来了,我连忙拿纸巾给你擦去眼角的泪珠,哭什么啊丑死了!我不满的说出来!
第二天,你梳起你那高高的丸子头便来找我,兴奋地问我好看好看吗?好看好看!我无奈的看了你一眼,其实真的挺好看的。走吧去街上玩。
走在大街上,抬头看蔚蓝的天空,今天的天空挺好看的,你说是不是啊。咦?你怎么不说话?嗯?人呢?刚刚还在呢!
快来啊!这里有冰淇淋。我跑过去,兴奋地看着多种口味的冰淇淋!好激动!
买完冰淇淋你拉着我手,东跑跑西看看!我想拉着你的手,让你不要离开我的视线,你说了你到了北京会跟我联系的,
可是一点没音讯也没有,这些美好的往事我是不会忘的,我的好闺蜜,你看见了请联系我!
虚掩的房门“咯吱”一声开了一道缝隙,爸探进半个脑袋向里张望。天刚亮,同房的病友可能正在梦乡。我刚醒,缩着身子用被角半掩着脸。没错,是爸!
红的,一大束康乃馨,我惊呆了。那天,爸依旧是穿着那身泛白的工作服,头发很凌乱,或许外面风大。清早的雾水打湿了他的发尖,脸上似乎还带着风的痕迹,看起来比以前沧桑了许多。然而,我禁不住想笑,爸的样子笨拙而滑稽,他那一身装扮与他胸前一大束康乃馨极不相称。我总以为,鲜花该是有着某种浪漫和情调。爸朝我这边走来,我咧着嘴躲在被角里偷偷地笑。“哦,醒了。”爸惊诧的表情让我知道我是多么爱睡懒觉。“嗯,可是老爸,您这花是给我的?”我还是有点狐疑。这一问,爸反倒有点紧张,两只手不停地换着拿花,脸上泛起了红晕,慌乱地点了点头。“昨天还和***商量着买什么,后来***说你喜欢康乃馨。一大早我就到花店拣了几束新鲜的,只是店主将它包装得太鲜艳……”爸停住了,他可能真的不习惯这种送花的场合。
爸翻遍了抽屉终于找到了一个插花的.瓶子,很脏。没等我说话,爸已放下了花一路小跑着出去。我端详着那一大束火红的康乃馨,竟不知怎么已被了。我又想起了出事的那天,妈的慌乱,爸的平静。腿摔成了骨折,都怪我骑车太粗心。当时只记得一阵巨痛,腿再也拿不动了。医院的急诊室在四楼,电梯口挤满了人。我知道爸妈是担心我病情严重才决定上急诊室。爸背着我急匆匆地爬楼梯,一路上没歇过。伏在爸的肩上,我清清楚楚地看清了他脸上的汗珠。爸的身体很单薄,可背我的时候我分明感到了他的力量。四楼,我不知那长长的楼道有多少阶,也没有目睹爸将我送进急诊室后的气喘吁吁。那绝不是一段好走的路……爸捧着花瓶进来了,脸上是憨厚的笑。那一刻,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人说,朴素的爱却是最伟大的。我恍然明白,其实爸从来没有给过我富丽堂皇的爱。我和他的故事没有影片上的轰轰烈烈。我的童年,他的爱是交给了三月里高飞的风筝,黑的小鲫鱼……点点滴滴地用温暖包围我长大。
不知何时,爸已插好了康乃馨,一个人憨憨地在排列每朵花的顺序。左边、右边、向上、向下。我静静地凝望他,感受满屋里清晨的。花瓣上,一滴露珠滑落了下来。微妙的情感里,康乃馨也懂得为我。
……我渐渐地睡着了,迷迷糊糊有一双手将我的手轻握,我没有睁开眼,然而我的眼泪却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一满脸。
撇开友谊,无法谈青春,因为友谊是点缀青春的最美的花朵。 —— 池田大作
花落悄然本无声,谈起青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些为梦想奋笔疾书的霜晨月夜,和在那懵懂岁月里始终陪伴在身边的好友。友谊,便是在那段熟悉而又稍显陌生的时光里,留给我最深的青春印记。
大学前最后一次和溪桥在一起是我的升学宴,还记得那天晚上有我、门主、一帆和棍子,我们一起吃香辣鹅,玩流星蝴蝶剑,以暂时的欢聚来忘却即将离别的忧愁。九月二日,我和溪桥各自从襄阳出发,而目的地,却是南北两条相反的方向。我有些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以襄阳为起点,以楚河为界,让我们各自去征服半壁江山。出发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有惆怅,有不舍,有些许兴奋激动,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命运的担忧,冥冥之中,命运之线牵引我们向相反方向开始千里之行,终有一天,线将汇聚,而那时,我们将踏遍中华的万里河山。
让我们回到命运之线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初三,班主任老李,那时世界末日的传说还未得到证实,卡扎菲还是革命英雄,拉登还未死。我们之间的感情如醇酒,经年过后,历久弭香。我们俩并不是没有闹过一点矛盾,也曾为了某个问题而起争执,或是因为各自看法不同而产生隔阂。但我一直相信,没有闹过一点冲突的朋友,不是真朋友。还记得那时溪桥和我一起玩《金庸群侠传》,他为此还写了一本小说,但却在某个课间被当时班主任收走。私下里,班主任曾对我妈说过:“陈溪桥这孩子,可比李文恒精明多了”。我想她的措辞有点问题,她本意想表达的是“能认清正确的方向以及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却误用了“精明”这个词。记忆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你拉开一扇门,就会发现一片过往风景。那时,我和溪桥都喜欢写小说,他总是用俗不可耐的“升级流”,我总是用千篇一律的“灭门惨案”,而我们还自得其乐;那时,我和溪桥都很喜欢抢人东西吃,其实有时并不在真正抢了多少,而是一种扫荡般的习惯和乐趣。如今回想起来,真有点可笑,而我们当时的那种形象和状态,是永不复返了。
溪桥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勇往直前,意志坚定的人,从他当初前刷夜以及应试作文的文风就可以看出,锋芒闪烁在字里行间。其实这很好,我认为这是一种并不盲目的自信。高考之后由于目标被解构,溪桥一度有些散漫消沉,从微博日志上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之前风格的差异。但他始终还是想改变,我记得他曾有一条说说“蜕变”,说明还并未真正向庸俗屈服。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太弱,在失去外力压迫的情况下会失重,并没有明确的内在目标以及强韧的精神。
在溪桥走的前一天,我为他写了一首诗《英雄再会》,这是我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为自己自勉:“
恒河沙劫中
有一粒血
众生的轮廓
在谁的瞳孔里面
我们用青锋
划开世界的冰雪
说声再见
那拔剑煮酒的誓言
霹雳空弦
来自后羿的指间”
我忽然想到了那年八月二十八号下午,一帆请唱歌,我和溪桥两人手持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唱,从《离歌》到《拯救》,从《生生世世爱》到《死了都要爱》,从《泡沫》到《我的好兄弟》,直到众人散尽,只剩下淋漓尽致的我们两人。多么像芸芸众生之外的思想者,骄傲并孤独。
想想时光真是神奇,六年光阴弹指即逝。还记得我们在三中时每天放学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小路旁住宅区里有一只会说“早安您好”的八哥,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和溪桥再次并肩从那里走过,它是否能够认出模样改变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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