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书里写的是鲁滨逊从小就想做一位航海家,但他却遭到父母的反对,还说海上很危险,可是这并没有阻挡鲁滨逊对航海工作的喜爱,于是他不顾父母的阻挠,悄悄地与朋友们出去航海了。
有一次出海,他们遇到了海啸和风暴,肆虐的狂风,顷刻间吞没了他们的船只,船上除了他一人死里逃生外,其他所有的人都被风暴夺去了性命,鲁滨逊被肆虐的海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看着这荒芜人烟的地方,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努力的寻找食物和水源,在这个荒岛上,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和那顽强拼搏的精神整整生活了28年,最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巴西。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以后我要勤奋努力,持之以恒去做好每一件事情,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一个懂事自立的人。(邓蕊)
期末考试后的这几天,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创造了自己的家,种植了很多粮食,养了许多家畜。他在小岛上居住了28年多,的确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毅力的人,我应该学习他这种精神。但是,我觉得他太不孝顺了,在爸爸妈妈极力反对的情况下,还坚持去航海,结果几十年都没见到爸爸妈妈,当他再次回到家的时候,爸爸妈妈已经离开人世了。就算他最后回到了家,也没有尽到孝心呀!!
妈妈的话:暑假前买来了幼儿彩绘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并和儿子一起阅读了这本名著。因为要坚持我们的博客,所以要求儿子写一篇读后感。原以为儿子的想法会和绝大多数人的一样——认为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还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等等。没想到,儿子说的第一条想法竟是:“妈妈,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特别不孝顺的孩子,爸爸妈妈不让他去航海,就是怕他出危险,结果还是出了。而且,他回家后爸爸妈妈也去世了。”我知道,他是听到鲁滨逊的爸爸妈妈还没有等到儿子归来就去世的消息,认为鲁滨逊作为儿子没有尽到应尽的孝心,才有感而发的。虽然和我想象中的读后感大相径庭,但我还是决定尊重他的一部分想法,但为了显得不那么“叛逆”和“哗众取宠”,我还是把应该有的读后感内容讲给他听,让他懂得作者笛福写作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还是那句话,读后感也没有“标准答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尊重孩子不太成熟的想法,应该是正确的吧。
前几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讲的故事让我感动,鲁滨逊的精神让我敬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海上的一次冒险中遇到了一些意外,同船的人都死掉了,只有他一个人漂流到了一座荒岛。在岛上,他还收了一位叫“星期五”的奴仆,最后他救了一条船上的人后才逃离荒岛。
鲁滨逊的坚强让我想起了出生在澳大利亚而同样坚强的尼克.胡哲,他天生没有四肢,他也想过放弃,可他没有那样做,现在他只用他大腿根部的“小鸡脚”就可以完成游泳、冲浪、踢球等运动,后来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演讲家。他与鲁滨逊不同样具备坚强不屈、勇敢执着的精神吗?
鲁滨逊十分耐心,当“星期五”还是野人时,什么都不懂,鲁滨逊十分耐心的教他知识,让“星期五”一个野人学会了说话,也拥有了一定的文化。这不正是在生活中我们所缺少的吗?
我,在生活中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一点也没有耐心。而且我并不是身处荒岛中与自然做斗争的处境。以前我选择了退缩,今后我一定不再退缩。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整个暑假读的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了。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很让人敬佩。
书中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鲁滨逊不屑守成,坚持自己要去航海的梦想,三番五次地抛开他爸爸给他创造的良好生活出海。但是在航海的过程中,遭遇了海难,一整船人中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逃到了一个荒岛上,开始一无所有,但是他没有悲观,没有放弃,而是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及防御工事,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最后他和被他救的一些伙伴一起逃出荒岛,在英格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佩服鲁滨逊的毅力和创造力,他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还把那儿改造成了世外桃源。虽然书中主人公因为坚持自己的梦想,吃了很多的苦头,可是我还是觉得他是自己的英雄。在无人荒岛独自生活23年(救了其他人后又生活了5年,他一直没有放弃自己、一直在为再回故乡想方法。他这种坚持的精神是最可贵的,我们在学习中也最应该向他学习,坚持不懈、追求理想,最终理想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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