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一开始我猜测可能是第一个死亡的人假装死亡然后在背后密谋着这场谋***,没想到不是第一个,也是,马斯顿看起来年少轻狂,从外表上看是策划不了这么周全残忍的谋***。总觉得一切案件的发生都太顺利了,在被唱片或者是谋***造成***动的同时就没有人看到有人经过死者的酒杯吗,那么多双眼睛在慌乱的同时也盲目了吗。将军一个人坐在海岸,海岸不像森林茂密繁盛的树木遮挡视线,一览无遗的\'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的行迹也是怀疑。
就像法官说的,谋***也是一场艺术,艺术家们制造出美丽的作品,都想要被群众发现,赢得他们的青睐和追捧,来达到自己内心的满足,或者铸就不凡的地位。法官也是,不然就不会把动机,独白,过程,手段都写下来装进玻璃瓶寄予大海,或许石沉大海般从此成迷,也或许迟早会被人发现,无论是大海还是人们成为他的读者,他一味地相信这是一场史无前例定能惊动世界的大艺术。
那些逃脱法律制裁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在法律都无法证明你有罪的情况下放纵自我,毫无忏悔,自己的内心只有自己知道,暗地里做过的事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裁决,你是想要救赎自身还是被别人以私刑判决,总有一个好出路供你选择,那就是秉持真心,坚持善意,乖,犯罪的事我们不做。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死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死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初拿到这本《无人生还》,乍以为是一本常规小说。翻了下作者简介,顿时发现自己错了。本书的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侦探小说女王,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她的创作生涯持续了五十多年,共创作80多部侦探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著作之丰仅次于莎士比亚。
“无人生还”的源起是一首童谣,“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作者将故事场景设置在一座无人到达的孤岛上,通过邀请信的形式,约了十位不同背景的人物来到岛上的别墅,为信里的“邀请人”服务。这十位受邀人,形色各异却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有着法律难以约束,但无法逃脱道德的制裁。最终的结果,十个人“离奇”在岛上死亡,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前来调查的警察也束手无策。
故事的最后,作者通过死亡策划者的自述,以“飘流瓶”的形式将故事真相进行了告白——这使得之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滴水不漏。用今天的“潮”语来说,就是细思极恐。作为读者,不得不由衷佩服作者的慎密构思与细致描述,特别是对人物心理和人物对话的口语化描述,令人不忍释手。
除了那有些冗长的姓名,《无人生还》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佳作,值得一读。
今天下午刘浩轩的妈妈到我们的教室讲课,而阿姨的主题是我感兴趣的“无人机”,她还带来了一架小型的无人机。
这架无人机“长”着八个旋翼,每个旋翼上都有一个小型螺旋桨和一个陀螺仪。下面还有两个可以接电池的线和一个可以充电的线。无人机有一些优点和缺点,它的优点是:就算无人机爆炸了我方也不会有人员伤亡;它就算跟敌军同归于尽我方的损失也能降到最低。而它的缺点则是:一旦没电机体就可能坠毁;如果信号被屏蔽那么飞机就完全不起作用了;而且它只可以装两个导弹。所以我想将来要制造使用时间更长的电池和无法被屏蔽的信号。我以后还想要发明可以装十个导弹的无人机。
今天我终于认识了无人机,还知道了一些关于无人机的知识。我长大以后要创造更先进的`设备,为人类做出贡献。
“五一”节那天,妈妈带我到射阳的一个部队去参观无人驾驶的飞机。
一到那儿,我就看到几位解放军叔叔抬出一架比玩具大一点的飞机,可它比玩具飞机沉多了,好象是铁做的。飞机被放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三位解放军叔叔走过来,一位拿着遥控器,一位操作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位用望远境观察飞机。
不一会儿,随着“轰”的一声,顿时间飞机上天了,火箭助飞器也随着落了下来。飞机在我们头顶上空飞旋,快看不见的时候,我看见离我不远的地面上有一架小型雷达在转,我发现它转的方向和飞机在天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很奇怪,就去看看遥控器和电脑操作的情况,原来遥控器怎么指挥飞机就怎么飞行,你看,让它抬头就抬头,让它拐弯就拐弯,电脑上还能立即反映出来,真神奇!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操纵这个无人机,那该多好啊!
《无人知晓》是日本导演是枝裕和的电影作品。
讲述的是一个单亲妈妈带着四个没户籍的孩子生活。因为不想让房东知道她有这么多孩子,所以除了大儿子明能出门,其余三个孩子只能呆在家里。后来妈妈因为谈恋爱离家出走,只留下一点钱,让明照顾弟弟妹妹们。孩子们过得越来越艰难,无助地等着妈妈回家的故事。
弟弟妹妹想要的零食明基本上都给他们买,自己却不乱花钱。过新年那天,他站在超市门口等着蛋糕降到最低价才买回来。
明请店员姐姐帮忙在信封上写弟弟、妹妹和他自己的名字,并分别装上钱。回家后,他高兴地对弟弟妹妹们说:“妈妈给我们发新年礼物了!”弟弟妹妹们高兴起来,不再抱怨妈妈没回来陪他们过新年。
京子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女孩,但她只有一架玩具小钢琴,所以她把妈妈给的钱放在一起,攒着将来买钢琴。他们生活得越来越艰难,没钱买吃的东西的`时候,京子将自己攒钱买钢琴的钱拿出来,让哥哥给大家买吃的。
因为没钱交水电费,家里已经停电、停水还停了煤气,所以他们只能去公园上厕所、洗衣服、洗头发,接饮用水。在这么艰苦的生活中,孩子们却很乐观地面对。
他们在公园里玩的时候,发现了很多植物种子,并采集起来。还拿回家不少泥土,用不同的器皿写上自己的名字种下种子。
茂是家里最调皮的孩子,但他是家里照顾植物最认真的,他每天都给植物浇水,这时的他乖得不得了。
这部电影最悲惨的地方就是妹妹小雪站在阳台高高的椅子上,等妈妈回来,不幸摔下来受伤了。可是因为没有及时去医院,所以小雪去世了。
哥哥明知道小雪最想看飞机,所以他将妹妹埋在了可以天天看飞机的地方。
导演是枝裕和在电影细节设计中埋下种种希望,孩子们种下的种子都长出了绿油油的叶子,好像孩子们心中充满了希望——妈妈一定会回来。
这本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导演通过调整影片色调的手法,让整部影片一直都充满了淡淡的、明亮的色彩。
特别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最后一个镜头,白晃晃的夏日阳光下,孩子们自由地走在马路上,调皮可爱的茂还在电话亭里捡到一块钱。
电影在这里就结束了,我的心情也从悲惨、难过中飞出来,渐渐明亮起来。
看完这部电影,我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天天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度过我们亲密无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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