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喂!鸟大哥,你哪里来?我从来没见过像你那么奇怪的鸟?”“哈哈哈!我可不是什么鸟,我是飞机的\'一种,我叫‘无人机’!”
“飞机?”小鸟差点惊掉了下巴,“你是飞机?还无人驾驶?难不成你是玩具飞机?”“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不说了,我马上要去森林执行任务了。
小鸟半信半疑,也跟了过去。不一会儿,只见前方一片原始森林,浓烟滚滚,整个森林都被火海包围了。小鸟立刻待在了原地,可无人机呢?面不改色地向森林冲了过去,小鸟心急如焚:“你不要命啦!再去就要变成一摊废铁啦,快点回来,别做傻事啦!”无人机头也不回:“这是人类给予我的使命,我一定要把它完成!”
半小时过去了,无人机回来了,它的身上毫发无损,开心地对小鸟说,我已把火灾的方位、图像和视频全部都发给了总部,人们会根据我提供的情报,很快扑灭大火。小鸟顿时敬佩不已:“你可真了不起!”无人机又说:“我算不了什么,我们无人机家庭都干着最危险、最艰难、最肮脏的工作,比如:灾难救援、野生动物保护、传染病监控、军事侦察、地质探测、地理测绘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小鸟听了,不禁肃然起敬,心想:以后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同伴,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是日新月异啊!
刚开始看的时候一度因为记不住人名而想放弃,后来在本子上把名字一一罗列,从上了岛开始故事就开始精彩而不拖沓,整个故事情节十分紧凑。
孤岛上的几个昼夜,都是幕后真凶布下的天罗地网。通过文字读出了其中无声的尖叫。
当幕后真凶显露身份的时候,除了一声惊呼,我也感到一丝迷茫:他真的可以代表上天惩罚这些人吗?与恶魔决斗的骑士,在击败恶魔的瞬间,身染恶魔之血的自己,也成为了恶魔。
同为恶魔,真的可以惩罚其他的恶魔吗?“与魔鬼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魔鬼。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这句出自尼采之口的话感觉能完美诠释这部杰作。
命运无常,死生一定。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上存在这样把生命当做游戏的人,实在可怕,但似乎好多美国一些电影就喜欢弄这种,顶着一个堂而皇之的伟大目的,把一群人放在一个迷宫或者一个荒岛做一个生存test之类的,像网络游戏一样,接受各种任务和挑战,怪物,细菌什么的,一路不断有人死去,最后活着的人才能逃离,布置这一切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人的生命不该是一种手段,而且,人性经不起考验和测试,所以,当十个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时,相互猜疑是人性正常的反应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看的让人很不爽,不过本书制造的气氛很好,晚上躺在被窝里看,确实感觉到脊背发凉。
本书描述的故事,如果是一个真实案件,永远也不会有解,已知的条件不够,无法推断出来。当然,看完小说,也不可能推理出来,如果靠感觉猜对了凶手,只能说感觉真准。
这本书仍然没有打破我对悬疑类作品的预期,正如所有悬疑剧或者悬疑小说一样,隐藏关键的部分,制造混乱的部分,不同的是,本书中加了很多不知真假的内容,给推理制造了极大困难,因为那离真实远了十万八千里,但读者难以分辨,比如,开局就讲法官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卡尔明顿,我还记下了这个细节。如果把这当做真实的确定发生的事情,就完美的把法官排除,离幕后之人远了十万八千里。
作者精心构思了这个故事,但压根就没想要读者去解出谁是真正的凶手,作者想要的是完美的讲完这个故事,把自己精妙的构思,对人性的剖析写入书中,把悬念留存到最后,由作者亲自揭晓,让读者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很成功,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混乱,然后,就没有其他。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死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死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以前一直很喜欢读关于推理类的小说,因为这很惊险,很刺激,能带给人新鲜的感觉,喜欢有惊喜,喜欢有期待的感觉。随着一层层薄纱被揭开,随着一层层迷雾被推开,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是意想不到的结果,喜出望外的感觉总是让人舒服,又惊奇。每次读一本推理小说,总是会受益匪浅,越看越喜欢。荒岛上仅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凶手。但他们接连死去,无人生还。那么谁是***人犯?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人吗?如果不是,那么他(她)如何在死去之后,还能使自己的***人计划照常实行?他(她)为什么***人,又为什么给自己也贴上死亡标签?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显然把自己逼入了创作的险地。面临此景,侦探小说作者有两种选择,一是用天才的构思自圆其说,另一就是假托“心理悬疑”“奇幻”一类低劣手段胡说八道。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这首英国的古老童谣成了贯穿小说的线索。十个被害者先后像歌谣中描述的那样死去,使之带有谶语的色彩。它使这小说的文字冷飕飕的。你的耳旁似乎总有一个呓语式的童声,它在轻轻吟咏这歌谣,那漫不经心的声调中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犹如在童真的面庞上忽然出现嗜血的表情一般,让人在极端的对比中感到无形的恐惧。
从风和日丽到惨雾弥漫,小岛由度假胜地变成了人间地狱。这部英国的小说,会很容易地让你联想起英国的天气:多雨、阴冷。暗夜中的大海隐去了波澜壮阔的一面,冷峻地窥视岛上的一切。当海边也成为谋***现场之一时,从沙滩上退去的海浪便留下一抹忧郁,让人担忧死亡之吻的再度来临。尼罗河上的扑朔迷离,扰乱的是读者的智慧,而《无人生还》中的大惑不解,扰乱的是人们的心弦。
克里斯蒂似乎是深信人性本恶的。在谋***案中,几乎每位出现在现场的人都有作案动机。克里斯蒂在对每一位嫌疑人加以排除时,都顺便嘲讽着他们的阴暗一面。凶手预先在留声机中放置了录音,在众人上岛后逐个宣布了他们的罪状。原来每位上岛者的心头都藏有一个秘密:军官为了泄私愤故意将下属派往危险之地;医生醉酒后动手术致使病人死亡;女孩儿为了帮情人获得遗产故意制造了一起事故?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指控,小岛变成了审判之所。
在绝境中,有人心头坦然,因其多年来已无法承受罪恶感带来的痛苦;有人不以为然,因其从不曾以自己的罪错为忤;还有人惶然,有人凄然。但无论怎样,从贵族到底层,岛上的所有人都揭去了身份的装扮,在最残酷的现实面前表露了最真实的一面。渴望生命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想法,渴望解脱则是所有人的企盼——困境或道德上的解脱。如果说“波洛三部曲”里还有波洛的幽默作为调剂,那么《无人生还》则从头至尾充满压抑的悲腔。克里斯蒂的嘲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声色俱厉的批判。同时她也变得更无情——那首童谣无异于一份判决书,将这些待死的囚徒送至刑场,先让他们看到黑洞洞的枪口,而后蒙上头罩,再将枪口抵上他们的额头。那种等待中的煎熬带来了无法承受的沉重感。也许,当你在深夜读这本书时,会听见他们大口的喘息声。
“他们究竟是谁***的呢?”直到小说临近终结,这谜团一直困扰众人。最后是一份神秘的自白解开了谜。真正令人吃惊的,不是行凶者那难以为人察觉的作案手段,而是他(她)的身份和动机。人性的悲哀在最后的剖白中无法抑止,海中的荒岛犹如失落的人心,在罪错的反思中变得无所凭依。文明在小岛上荒芜,道德的流放地万物萧条,无人生还。这部小说在此时变得深刻起来,当后世的读者一再感叹克里斯蒂“目眩神迷”的写作技巧时,似不应忽略她笔下流露的哀叹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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