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讨厌作文600字)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讨厌作文6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3-04 16:57:58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讨厌作文600字)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一】

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二】

天天叫他坐在我的旁边,很不舒服。我感觉他是令我讨厌的`人,因为他不诚实,明明是自己错了却不承认。

有一天,我带了几颗糖上学校,被他看见了。他就迫不及待地说:“陈慧贤,能给我吃一颗吗?”我笑着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摸摸衣兜,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带,就说:“我把我的练习册给你抄,行不行?”可是,我知道:抄人家的作业是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答应他了。

很快地,他的那颗糖就吃完了。可我的练习册还没抄几个字呢,他就要拿回去了。我说还没抄完哩,他说:“你的报酬不够!”听了这话,我顿时火冒三丈,毫不客气地说:“是你找我要糖的。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把我的糖吃了。你要是早说少了,我还不同意呢!哼!!”

还有一次,就在今天,他买了两块吸铁石,借给我玩。过后,我还给了他。

一会儿,他对我说:“陈慧贤,你把我的吸铁石还给我。”我很纳闷,不解地说:“我不是还给你了吗?”他不信,立即在我的位肚里翻找起来,没找着。他又趴在地上找,活像一只饥饿的小狗。又找了半天,还没找着。他爬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这就是我的同桌季小浩同学。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三】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习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四】

睁开眼,金默笑了起来,车子在高速路上行驶,风从天窗呼呼地刮下来。她提了提自己的棕色外套,感觉自己已经与克里姆特的画合为一体。

她光着脚走在张之冰凉的木地板上,猩红的指甲油像几粒快乐的石榴籽,她穿着张之的条纹线衫,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好看。他们整夜整夜不睡觉,他们不出门,他们抱在一起。他们再也不像两只纠缠着窒息而死的动物,而是变成两朵白色的云,暖烘烘的太阳穿过红窗帘闯进来,像要把他们抓到天上去,他们尖叫着,大笑着,白得越发透明。

金默放弃了去憧憬伟大和纯粹,因为自己就是伟大和纯粹。她放弃了牺牲,因为自己同时又是献祭者又是被献祭者。荣格说,向往地上的,就会被悬挂在天地之间,向往天上的,就会漂浮于天地之间。她下沉得够多了,几百个日日夜夜,她沉到最深不见底的大地深处,张之在地面因为恐高症而面色苍白地望着她,她向底部献祭了自己的生活,献祭了顾平,还有一个孩子,然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把它拎出泥淖,挂在它身上的蛇化成一只只白羽鸟,为她衔来金色的皇冠,上面刻着:“爱是永不止息的。”

张之有时和她一起飞,不再恐高,有时只是停在地面笑着看她。她不再哀伤,不再去问:“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飞呢?”不会像冯唐书里的女人那样说:“我不净不垢,忠厚纯良,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上帝,我一定会上天堂,你要跟紧我。”

一天夜里,她梦见坐在张之车的后座上,张之躺在她腿上和她聊天,她突然想起来车在开着,没有人握方向盘,她站起来,看到快要撞上旁边的货车,急忙伸手去拨方向盘,张之仍然在一旁看着她笑,她即刻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去拨方向盘呢?

我不喜欢写作文600字【五】

二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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