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和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昨天,我从书城买了杨红樱的一本新著作——《一棵长着耳朵的树》。
这本书说的是一些有趣的童话,例如:小人精和迷糊豆。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傻呆呆而充满孩子气的迷糊豆意外的遇到了卷心菜里小精灵——小人精。小人精和迷糊豆在一棵参天大树的帮助下飞上了天空,看到了天上的世界,他们还帮助短松鼠增长尾巴然后参加从最高的树上跳到地下的比赛,帮助杜鹃妈妈孵鸟蛋,帮心脏病的同学实现跳舞的梦想。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迷糊豆是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孩子,而不是只会拿着书本死读书的书呆子,不是被补习班排满周末而慢慢消磨掉童年快乐的学生。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喜欢帮助任何人和动物。这正是真正孩子的天性——天真、善良。在小人精出现之后,迷糊豆的天真和善良又有所增加。
这本书的作者——杨红樱想告诉我们的是童年时的快乐时光是可多不可少的。童年只有一次,时间是最宝贵的,童年也是最宝贵的。童年的时光是不能被补习班的时间取代的。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什么都珍贵,所以一定要珍惜童年,珍惜时间。
我们从小就应该学会“坚持不懈”这种精神。当我看了一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坚持不懈”的重要。这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了: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84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它实在是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累倒,圣地亚哥***死了大马林鱼,把它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他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便开始搏斗。但在回港时,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读了这本书,老人说的一句名言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并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再回想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海明威吧!他笔下的圣地亚哥是崇尚的、完美的人的象征,他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不仅如此,他还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
俗话说: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想想我们呢?平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
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其实,当我们捧起《红楼梦》时,对此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归根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故事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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