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是英国一个酷爱航海旅行的人。他年青时学医,后来在海轮上担任外科医生,多次环游世界,到过许多地方,有过不少的奇遇。最值得称道的是他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四次游历。下面便是他的游历见闻。
第一卷:利立浦特(小人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游历见闻。这里的人,身长不满六英寸,他置身其中,就象巍巍的大山一般。小朝廷里充斥阴谋诡计、倾轧纷争。穿高跟鞋的一派与穿低跟鞋的一派互相攻击,誓不两立。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大人国)游记。格列佛在利立浦特人的心目中是个宠然大物,但一到布罗卜丁奈格,他就象田间的鼬鼠一般小了。格列佛被当作小玩艺装入手提箱里,带到各城镇表演展览。后来,国王召见他,他慷慨陈辞,夸耀自己的祖国的伟大,政治的贤明,法律的公正,然而均一一遭到国王的抨击与驳斥。
第三卷:“飞岛”、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日本游记。主要描述格列佛在“飞岛”和“巫人岛”的游历。飞岛上的人长得畸形怪状,整天担忧天体会发生突变,地球会被彗星撞击得粉碎,因而惶惶不可终日。在科学院里,设计家们正在从事研究如何从黄瓜中提取阳光取暖,把粪便还原为食物,繁殖无毛的绵羊,软化大理石等课题。在巫人岛上,岛主精通巫术,擅长招魂,他们博览古今,发现历史真相被权贵歪曲,娼妓般的作家在哄骗人世。
第四卷:慧骃国游记。叙述格列佛在慧骃国的游历。在这个国度里,居主宰地位的是有理性的公正而诚实的智马,供智马驱使的是一种类似人形的畜类--耶胡,后者生性、贪婪、好斗。
几个童话式国家的遭遇和见闻,掺入了英国的社会现实。其中“大人国”和“慧骃国”。社会理想虽然保存了宗法社会的原始特点,但却包含着启蒙主义的社会原则和价值观。作者把嘲讽对象夸张变形到残酷甚至荒唐的地步,与现代的“黑色幽默”素有相通之处。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都很棒!
格列佛前后四次游历奇遇,历时十六年零七个月。他把这些亲身的见闻记载下来,“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所以不管怎样我也决不可能感到失望”。
“以演奏而论,我觉得大体很好,一气呵成,精神饱满,细腻的地方非常细腻。我们听了都很高兴,很感动。好孩子,我真该夸奖你几句才好。回想一九五一年四月刚从昆明回沪的时期,你真是从低洼中到了半山腰了。希望你从此注意整个的修养,将来一定能攀蹬峰顶。”
这是傅雷老师,听过儿子傅聪的录音后,对儿子所讲评的。这里面包括了,傅老师对儿子的录音,精细的分析,以及客观的赞赏。并且在后面提到了对儿子的希望。这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法。既要体现出自己对孩子的肯定,让其有努力拼搏的决心,更让其有成功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希望,给孩子指明了前进的路线,发展的方向。
《哲学家死亡录》是(英)克里切利的著作,由王志超、黄超翻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据说这是“让哲学再次被重视起来的一本书”,所以拿来读了一遍。曾经有一位自***者被救醒后,茫然地问一旁的护士:“天使,请告诉我,我这是到了天堂还是地狱?”护士很认真地回答:“现在还在三岔路口,也许你应该原路返回了。”理性之光照射到个体生命的尽头,都清晰地呈现一个不能重新来过的相同结局。“人生有限的事实揭露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很多真相”,但积极地人生中,“我们的确不知道我们是谁?我们是什么?这是我们心中的疑问”,也是哲学始终关注的中心命题。按照黑格尔的说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哲学,就像一座壮观的神庙没有神像,徒有其表,空空荡荡,因为没有可尊敬可信仰的东西。”本书被认为是:“关于190余位哲学家之死的精彩而又搞笑的奇闻轶事……”,“有太多好玩的段子”,“调侃地介绍了历史上那些最出色的思想家,并对人类幸福的意义及可能性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学习死亡,我们学会了如何活著”……这些当然都有助于引起人们对于哲学的重视起来。
这本书也可以说是一本比较特别的哲学史,而“历史的唯一功能是充当了一面镜子,既照出我们自己,也照射出我们的世界”,可以使人明白某些世界、人生的本质,从而不至于过份“一无反顾地奔向健忘、愚蠢地陶醉于占有金钱财物所带来的肤浅享受”,或者那么容易地被那些似是而非的简单实用主义好听口号所诱惑。比如自由平等的前提,必须明白存在环境、知识、体质等诸多差异,有利因素少者追求与人平等必须付出代价,他们不可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作者希望的是,“当我们观察这些人的死亡时,所看到的不仅仅是那些符合我们期望的东西,也能看到一些不符合我们期望的遥远而疏离的东西,更能看到那些我们有所教益的东西”。
伊壁鸠鲁是有名的病号,死于肾脏衰竭的极端痛苦,但是他说:“只要想起了我理性和研究成果,想起它们所带来的灵魂满足感,就足以抵消所有的病痛”。象克罗齐那样“我将在我的工作中死去”,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被莎士比亚称作没人性的马基雅维利则分析说:“如果君主仁慈地地对待人民,人民就会支持他,就会大言不惭地说他们会为他冒生命危险。但是,这仅仅在于危险还比较遥远的时候。当君主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人民就会转而反对他。这就是为何君主必须利用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来进行政治控制的原因。”不过卢梭对马基雅维利的评价却是:“一位诚实的人,一位好公民。”拉罗什富科的著名言论是:“死亡同太阳一样,让人无法正视。”他不回避说死亡的可怕,他说:“死亡能被接受,要么是靠死亡建立不朽的声望和身后名,要么是其人太蠢。”达尔文则认为墓地“如地球上最甜蜜的地方”,佛洛依德昏迷后醒来也说“死亡的感觉肯定是非常甜蜜的”,维特根斯坦说“死亡不是生命中的事情,我们不会活著体验死亡”,所以不必太关心。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就是拥有时间,“随者我们的死去,时间便结束了”,关键是要“从我们有限的生命中挖掘出意义来。”
书中也没有忽视中国的哲人,他认为孔子重视服丧仪式,是因为“可以是生命的价值获得恰如其分的表达”,而墨子的“‘墨’是一些打上奴隶烙印的人的通用名字”,他们与孔子的看法必然大相径庭。庄子则认为“存在就是由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转化而限定的”,不过是符合了物质不灭定理,重新开始新的组合而已。生命充满了偶然性,只不过偶然性有被动和主动之分,偶然来到了世上,是被动的偶然,在特定的偶然中有所选择便是主动的偶然。
英国哲学家弗雷泽说:“只有不断地检验假说,剔除错误,真理才最后明白了。归根结蒂,我们叫做真理的也不过是最有成效的假说而已。”宇宙有无数的未知,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对立统一,所以哲学也就是无限的探求,重视哲学就是重视不断校正生命行进的方向。
开始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看巴金先生的《家》,但看完之后不由得佩服巴金先生在字里行间中体现出的强大的感染力,读此书时,我仿佛回到了20世纪初期的中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了高墙门第里的悲欢离合。
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满眼黑暗,社会中充斥着违心和奉承,家不再是每个异乡子女心心念念的避风港,相反的,家已经成了一个空壳,一个虚有其表的外壳,填塞着封建制度的,还有那代人数不尽的悲哀。
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子,直到看了接近一半的文章,都始终觉得他是一个懦弱的,被封建礼教所摧残的丧失了自己想法和主见的傀儡之人。他生来就是一个优秀的少年,少时被私塾老师锁看好,在家又被双亲所宠爱,父母都暗中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他的学习成绩优异,对化学有着浓厚的兴趣,曾经的他,也有着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他想到上海北京去研究化学,甚至想去国外留学,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婚姻决策和家庭变故,我可以想象出来他的人生大道将是多么平坦。
然而命运不可能从头到尾只眷顾一个人,终于,在失掉母亲的重压之下,他获得一场荒唐的婚姻——她的新娘竟是抓阄抓出来的,没有考量,没有思虑,只有荒唐,不尽的荒唐。 但他也终于是接受了,大概他懦弱的性格便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养成的吧。可能一直到了瑞钰被命到城外生产的那一刻,他的心还是没有产生丝毫的想反抗的精神。瑞钰也终于和他天人永隔,在房门的另一边,在妻子生命的最后,他和她,还是隔着一道门。
这是一个悲剧的角色,妻子的死给他些许的清醒,他帮助觉慧逃离高家,并给予他鼓励,看到这时我很欣慰,他终于有了些许自己的想法。
而高家的另外两兄弟,确是与觉新有着背道而驰的性格,觉慧聪明勇敢,饱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他喜欢自己的丫鬟鸣凤,也勇敢的去说,去做,但再勇敢的人,也难免被顽固的封建礼教侵蚀自己的人生,鸣凤被嫁给一个在年龄上完全可以当自己爹的“刽子手”冯乐山,仅仅只是为了让两家保持好的关系,鸣凤作为一个名门望族之间所固有的社交工具,一个牺牲品,最终选择以死来躲避这场灾难,鸣凤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她宁死不屈服封建的长鞭,即使已经遍体鳞伤。
觉慧在鸣凤去世之后,只是难过一段时间之后就让这件事藏在心里,他不能为了感情而放弃自己的理想,他们的杂志,始终是他努力的目标,他在充实的工作中逐渐找回了原来的自己。
觉民相对于觉慧,显得更加执着且沉着。当他被要求娶别人家的小姐是,便跑到友人家去躲着 ,直到老太爷说不再谈论觉民婚配的事之后才出来。他对琴的喜欢和对封建礼教的厌恶也充分从这件事体现出来。
觉民和觉慧一样都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最终是他们以及他们这一代人,真正的敲响这户家庭的丧钟。
高家的其它成员,就如克定和克安还有那讨人厌的陈姨太,他们整日装神弄鬼,先是以为老太爷驱鬼为由活活吓死了高家老太爷,又以避血光为由令瑞钰到城外生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瑞钰的死亡。克安阴险狡诈,克定穷奢极欲,不仅吃喝嫖赌样样行,甚至骗取妻子的首饰去买。他们伙同陈姨太,在高老太爷刚刚去世就闹着分家,他们所代表的,是的封建礼教和黑暗的社会制度,即使即将走向毁灭却仍然要给人最重的一击。
整个高家看起来井然有序,家庭成员们彬彬有礼,家庭和睦,殊不知平静背后暗暗涌动的狂潮随时有可能冲垮这座虚有家的空壳的建筑。偌大的高家万贯的家财,却没有人真正快乐过。
巴金所写的家,不仅是小说里的高家,更是那一代人的家,处在封建礼教濒临湮灭的边
缘的那一代年轻人,受着新文化运动影响的思想免不了与大家庭顽固的旧势力碰撞出火花,此时,何谈家的温暖,那一代人的家,家已不是避风港,而是每个人唯恐躲避不及的牢笼,高老太爷穷尽一生去维持着高家表面的繁华,到头来却都是表面的盛兴。
但那一代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他们勇敢的反抗与斗争,最终造就了一代中华民族的脊梁!
他有明亮的双眸,心灵却黑暗了。他看不见了,心灵却无比通彻。
——题记
它像是一个多面体,每个文字仿佛都有另一面,无不闪现着灵动的色彩,深深牵引着读者的思维。
它像是童话,像是寓言,又像是科幻小说,但若仔细阅读一番,又会发现它更像是讽刺小说。就像人们所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然而当你读完它时却感到有些伤感,故事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故事的开头讲到他最大的愿望便是给太太和孩子们提供比较优裕的生活条件。可见,在此时他单纯的内心中,生活得快乐是他梦想的起点。但在故事的结尾,当他经历种种困难,遇到了奇异的人物后,他的整个思想却变小了,以至于当他见到最亲的家人时,却感到极其厌倦。
究竟是什么让他如此“残忍”?像个冷血动物一样,不与任何人交流,却偏偏喜欢马,在他眼里马比人类更值得信任。或许是那般航海经历改变了他的所有,而这经历就像是人类的内心世界,他走了进去,发现了那个罪恶的秘密,这使他厌恶至极。
社会的阴霾笼罩着他,让他无法喘息。但在这其中他却看到了人的真诚,这使他喜爱至极,善良的人总希望现实的美好。两种情感的极端表现很好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到处充满了阴谋、虚伪、背信弃义、残暴和嫉妒。
世界是公平的,邪恶与善良是对立统一的。而勃罗廷奈国王,在格列佛看来,他具有令人崇敬、爱戴和敬仰的所有品质。可见,在黑暗的社会中,当所有的人都尔虞我诈时,总有几个品质高尚的人扮演着正义的角色。世界总有一个地方是闪光的。
虚伪的人类在故事中都被塑造的奇异,他们或大或小,千奇百怪,吸引了无数儿童的喜爱。但作者最后却用马与人类相比,让马儿说起了人话,充满了讽刺意味,动物的思想内心或许比人类单纯得多,它们团结友爱,厌恶一切阴暗的事物,可以说在它们的身上有着人类没有的很多品质,这或许是人类的邪恶反衬的。
或许,我们也该思考一下了,社会、人类究竟该是什么样的?我们说的都做到了吗?世界和平真的是个遥不可及的梦吗?
人类啊,收起你那虚伪的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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