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海伦·凯勒是我最崇拜的人。她是一个又聋又盲残疾人,她用坚忍不拔的毅力,克服了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惊人的成就,并掌握了英、法德、西班牙等五国语言,写下了14部惊人的巨著。成为了世界上有名的作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我从心底里由衷地崇拜他。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我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书中优美的句子,舒畅的叙述,让我很难把她与一个聋盲残疾人联系起来。在书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是靠在手心里写下字母来辨认单词,靠触摸喉部震动和嘴唇不同来学发音,每一个发音都必须练习成千上万次。而她从来没有在困难面前退却过,放弃过,就这样,她战胜了一个个的困难。
面对海伦·凯勒的坚韧、强大,我看到了自己的软弱。我每天坐在教室里,面对几科课本与难题,总是感到厌倦,我不想去比较难的问题。背英语单词的烦闷、枯燥,常常使我讨厌学习,取而代之的是得过且过,学习成了我的负担。海伦·凯勒的人生,让我发现了我的脆弱与不足,让我惭愧的无地自容。我想我们班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吧?
从今天起,我要发奋图强,改掉种种的坏习惯,成为一个爱学习、有所成就的人。
人人都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我崇拜的人很多,有现实生活中的人,有影视作品的人,有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像满天的繁星,各具特色。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不平凡的那颗星,我最崇拜的人—动物小说家沈石溪。
沈石溪长得浓眉大眼,鼻子比较“挺拔”,下面是一双大大的嘴巴。虽不帅气,但也谈不上丑陋,看起来慈眉善目。沈石溪,原名叫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是一位优秀的动物小说家,写过很多优秀的动物小说,他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大奖等很多奖项,被人们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我特别喜欢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写的《狼王梦》、《斑羚飞渡》、《象母怨》、《野犬女皇》、《大鱼之道》等,我都读过,他笔下的动物有情有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鱼之道》,写的是一母鱼顺着水向上游,可是上游的人想要捉住母鱼。母鱼不甘心在危险的下游产卵,从而被人捉住,但母鱼在最后紧急关头,拼尽全身力气跃回岸边产卵,产卵后母鱼任人宰割,而无怨无悔。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兔子的故事也特别感人。一只流浪的兔子,被一个小孩子收留了,通过一段时间相处,小孩和兔子就变成了好朋友,他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有一天,小孩遇上了疯狗,面对强大的敌人,兔子几乎拼了性命救了小孩,自己却被疯狗咬得遍体鳞伤,最后奄奄一息。但在它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兔子为了不把疯狗病传给小孩,毅然跳进了火炉,为了朋友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特别崇拜沈石溪,通过他写的动物小说,我增长了很多动物知识,了解了很多动物如狼、大象、狐狸、猎狗等的习性,知道了除了人以外的动物,也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也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它们生命中也有残酷的竞争、有温暖的爱、有顽强的努力、有追求辉煌的精神……作为人类,我们要善等它们,关怀它们,让它们与人类和谐共处。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人,但最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小罗生于巴西,他小时候特别喜欢踢足球,可是他的家里很穷,没钱来买一个足球。于是,小罗就着急了,他赶紧想办法。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有一天,小罗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他让妈妈准备一些布和报纸,用布把报纸缝起来,这样就做了一个足球。于是,妈妈就照做了一个。小罗拿起妈妈做的足球,心里特别高兴。他叫起了他的.好朋友,让他们来踢球,朋友们个个都说好。但是,有的人问小罗,“好是好,可我们没带球啊?”“没关系,我带了一个足球,虽然弹性不好,但是还是可以踢的。”这下大家才放心。于是,他们分成了两组,开始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踢起足球。随着小罗一天天长大,他的足球技术越来越强,越来越厉害了。后来,他连续获得过两次世界足球先生,成为了世界著名的足球运动员。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有些人,虽然家里很穷,但是他们刻苦努力,发奋学习,长大后终于成才了,比如孟子、匡衡。可是有些富人家的孩子,整天只知道嬉戏玩耍,不知道学习,长大后成为了一个没用的家伙。
小朋友们,不管我们家里有多穷或者多富,我们都应该努力学习,争取成才。
当雅典奥运会已染红北京的天空时,当中国体育健儿勇夺金牌时,整个华夏民族的血液都在跳动着,对于奥运的兴奋,又似乎回到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引起全身的共鸣。2001年的7月13日,人们的努力给了日期永久的意义,因为世界上也许从未有过十三亿人为一个时刻而屏息的先例;当然,世界上也许就更未有过十三亿人同时腾跃的辉煌。
从1932年刘长春只身参加洛杉机奥运会的经历至今不能让人忘怀。不堪回首的一页,已被我们翻过,1984年7月,当许海峰石破天惊的一枪,粉碎了中国人在奥运史上金牌记录的耻辱,也使国人获得了更多的勇气和自信。优秀运动员“乒乓皇后”邓亚萍,克服先天的身体条件从事乒乓运动的不适,硬是凭着刻苦一次又一次地站在了奥运最高领奖台上,成为激励国人奋发向上的力量源泉;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洛杉矶以顽强拼搏成就三连冠的伟业,更是成为国人的骄傲;奥运健儿的雅典之行不负众望,最终实现历史性跨越、创下金牌总数历史之最。我们告诉着世人,这不仅是运动员们精湛的技术、良好的体育道德、顽强拼搏所创造,更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成就所赋予了强大动力。一次次拼搏,一次次辉煌,坚定我们走向奥运的梦想。
北京时间2004年8月28日凌晨2点40分,这是一个值得所有中国人铭记的时刻,在雅典奥林匹克体育场,中国选手刘翔以12秒91的成绩获得男子110米栏比赛的金牌!他创造了中国乃至亚洲的历史,成为第一个获得奥运田径短跑项目世界冠军的黄种人,这个成绩不仅打破了奥运会纪录,还平了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1993年8月20日在德国斯图加一声枪响,炸裂长空。刘翔疾如炸雷,快如闪电,起跑非常有力,他冲在了最前面,这一次他倾尽了全力,从第一栏起就一直领先。没有人能追得上他的步伐,最后一栏后,刘翔已经遥遥领先。
红色的'刘翔,黄色的面孔,高喊着撞向胜利之线!
12秒91!场上的人们惊呆了。刹那间,全场爆发出震耳的欢呼声……
雅典奥运会大幕已谢,但刘翔红色旋风般冲线夺金的那一刹那,却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脑海之中。
奥运邀五环,五环印奥运,体育健儿正搏击在奥运的热土上。他们更加忘我的投入,刻苦的训练,力求用实际行动在2008年的奥运赛场上走得更坚定、更辉煌。乒乓小将们顽强拼打力展国威;举重队员洒下汗水再创佳绩;跳水队员凌空飞跃再造辉煌;“风之子”刘翔,更是超越着梦想,他要用自己不懈地挑战和年轻的昂扬朝气向世人宣告:相信我,我能赢!这是奥运的精神所在,是实现2008飞跃之梦的无穷力量。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却是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以前我总觉得清洁工***活脏兮兮的,所以我看不起清洁工,但是这次我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事情还要回到不久前的那天……
那是一个寒假的清晨,东方刚出现了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没有嘈杂的说话声,没有喧闹的汽车声,静悄悄的,街道上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忽然听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我伏在窗边看了很久,那位清洁工老人一直在弯着腰扫地。
早饭过后,我下楼去倒垃圾,看到那位清洁工老人还在扫地。走近一看,清洁工老人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细密的皱纹,那是辛勤的年轮;一头糙乱的头发,泛起一层层白霜,那是岁月的痕迹;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那是时间的印记。虽然这活又苦又累,但是清洁工老人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容,老人的笑容就像池塘里落进了一块石砖一样,涟漪四散。无情的岁月在老人脸上写下了沧桑,是谁在他糙乱的头发里偷走了那一抹黑色?是谁在他原本笔直的腰间撑了一张弓?看着老人的缕缕银发、佝偻的脊梁、沧桑的脸庞,我很惭愧。清洁工老人这么辛苦,天天起早贪黑,打扫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一尘不染,而我却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脏兮兮的,我不应该这么做。虽然清洁工这个职业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眼前这个清洁工老人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变得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一个起早贪黑、任劳任怨的人;一个不怕辛苦、平凡朴实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手为我们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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