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惊人的判断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断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连和他生活多年的华生也难以琢磨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优点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总是观察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他总能把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最令我佩服的是机智的他在明处,而狡猾的罪犯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今天再一次读了《守株待兔》这篇课文,有了更加深刻的启发,故事中,农夫因为偶尔一次遇见撞到树桩上的兔子而天天坐在那棵大树桩旁等待,荒废了田里的庄稼,农夫是多么的愚蠢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妄想不用劳作、不用行动,就可以得到第一次成功时或幻想的成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把一次偶然的事情当做永恒,最后浪费光阴,耽误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一次偶然考试发挥好,就不去认真听讲,躺在那里睡大觉,那我们的光阴会被白白浪费,终会一事无成的。
《新月集》里的诗都是描写儿童生活的。每首诗看起来都像一个个零散的故事,但是将它们串联起来,便共同展现了泰戈尔一颗纯真的童心。泰戈尔用天真稚嫩的孩童语言,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写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强烈地表现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对家乡的热爱。总之,泰戈尔把“爱”当作了人类的理想,这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相辅相成,密切结合的。 就拿他的《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来说吧。诗中有一段这样写道: “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
“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读完这一段以后,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这首诗的主题——“同情”。是啊,每个父母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可如果换成了小狗或其他的小动物,人们还能给予它们起码的同情吗?从某种角度来说,对子女的爱是自私的,因为孩子是自己的。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正的博爱,把爱撒向芸芸众生,撒向大自然,撒向身边的一草,一木呢?当我们遇一只可怜落难饥饿无助的小狗时,还能给予它起码的同情吗?
像这样的诗书中还有很多。它们不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引起我们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基督教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基督教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在书店中静静的寻觅,我找到了一本美丽的书,说它美丽,是因为它拥有着美丽的文字、蕴含着美丽的情感,如歌一般幽婉,如酒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读诗,是需要意境的。吟读起泰戈尔的诗,一种不可测的魔力把我带到了儿童的梦幻中,“守财奴”一般的夕阳收起最后的金子,林荫路上的花一朵一朵落在地上,静静的萧萧的竹林升起月亮。
《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诗中这样写道:“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新月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能引起我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因为爱,泰戈尔才把写得如此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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