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每当星期天,我都要去体育场玩,看着那些小朋友们自由自在地骑着自行车,我多么想骑啊!
我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爸爸,爸爸看见我羡慕的样子,笑了笑说:“现在我们就去给你买一辆新自行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推着自行车我们直向体育场奔去。来到体育场,我看着别的小朋友在自由自在地骑着,心想:“骑自行车肯定很简单。”爸爸给我讲了一些骑车要领,并在旁边扶着我,我却逞能说自己能行,说着,我便开骑了。我刚上去,车子就不稳定了,我就往右边摔去了,这一跤摔得不轻:手撑地蹭破了,磨掉了一层皮,这跤摔灭了我骑自行车的热情,我再也不想练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姑娘骑着自行车过来说:“大姐姐,你摔得厉不厉害,你一定要勇敢,你看我肚子磨掉了皮,现在还在疼痛,我都没灰心,心想:一个小姑娘都能这样,我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想到这里,我就继续向前骑行了。这次,我双手紧握车把,目视前方,掌握着平衡,小姑娘见我又一次鼓起了勇气,骑到我身边对我说:”大姐姐,你慢点,小心一些。“我说:”我知道了。“就这样,我反反复复地练习,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通过学骑自行车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你只要有耐心,坚持不懈,就能成功。
在春节之前,我参加了本溪市少儿杯我要上春晚节目。
我们来到电视台,走进了宽敞的演播大厅,五颜六色的灯光 照射着舞台。我的心情非常紧张,但是我鼓励我自己,我一定 能跳好。 这时第一个节目已经开始了,我们正在化妆间化妆呢。我们演出的节目是舞蹈,名字叫飞得更高。我们的节目第15个出场。这时我听见了一个用英语说的小短剧,我只听懂了几个单词,我心里非常羡慕他们,他们表演的真好呀说的多流利呀…..这时到我们的节目开始啦。我是领舞的,所以我要表现的更好。在这个舞蹈里我们有个比较难的技巧动作叫前桥。
我做的也非常好,我始终面带着微笑,把这个舞蹈跳好。我也得到观众的掌声。
我心里感到非常的骄傲和自豪。心想我也要飞得更高,就像舞蹈里歌曲所唱的那样长大以后要当科学家和艺术家。这个晚会播出时我终于知道了那个用英语说的小短剧是什么了,叫‘灰姑娘’。我终于上春晚了。
今天,我煎鸡蛋了。这是我第三次煎鸡蛋,你会想,我为什么煎鸡蛋呢?哈哈,告诉你吧,妈妈为了锻炼我自立的能力,才让我煎鸡蛋的。
首先,我把鸡蛋拿出来,把锅烧热,再放上油,过了一会儿,就可以煎了。我拿起鸡蛋,在锅边一磕,鸡蛋裂开一条缝,我把鸡蛋用两手掰开,鸡蛋清和鸡蛋黄就滑落到锅里,锅内立刻发出“嗞嗞” 的声音,我看着鸡蛋黄发生了变化,它由橙色变成了金黄色,鸡蛋清由透明变成了白色,鸡蛋香极了。不一会儿,鸡蛋的正面就煎好了。我想尝试一种新的方法,就在正面放了点番茄酱,就准备煎背面 了,我用了一双筷子,两把勺子才把这个鸡蛋翻了过来,锅发出了“啪”的一声,蹦了起来,把铁盆碰掉了,妈妈听见了,走过来看着我,说:“干什么呢?”我不好意思地说:“妈妈,我把盆碰掉了 。”妈妈长长呼出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鸡蛋煎好了,我把它盛到盘子里,我闻到它的香味,忍不住吃了一口,啊!真好吃!
这一波三折的煎鸡蛋太有趣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 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在一场破烂拍卖会上,拍卖商走到一把看起来非常旧、非常破、被磨损得非常厉害的小提琴旁,拿起它,拨了一下琴弦,结果发出的声音跑调了,难听得要命。他看着这把又旧又脏的小提琴,皱着眉头、毫无热情地开始出价——10元,没人接手。他便把价格降到5元,还是没有回应。他继续降价,一直降到0.5元。他说:“五毛,只要五毛。我知道它值不了多少钱,可只要花五毛钱就能把它拿走!”
就在这时,一位头发花白、留着长长的白胡子的老头走到前面来,问他能否看看这把琴。他拿出手绢,把灰尘和脏痕从琴上擦去,然后慢慢拨动着琴弦,一丝不苟地给每一根弦调音。之后,他把这破旧的小提琴放到下巴处,开始演奏。美妙的旋律从这把破旧的小提琴流淌出来。
竞拍者们开始出价。一个人说100元,另一个人说200元,然后价格就一直上升,直到最后以1000元成交。为什么有人肯花1000元买一把破旧的、曾经5角钱都没人买的小提琴?因为它已经被调准了音,能够弹出优美的乐曲。
犹太人认为,一个人也像一把小提琴,你的心态好比琴弦,调整好了心态,别人就不会轻视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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