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印记作文(那一抹不褪色的印记作文)

永远的印记作文(那一抹不褪色的印记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6-11 05:46:28
永远的印记作文(那一抹不褪色的印记作文)

永远的印记作文【一】

撇开友谊,无法谈青春,因为友谊是点缀青春的最美的花朵。 —— 池田大作

花落悄然本无声,谈起青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些为梦想奋笔疾书的霜晨月夜,和在那懵懂岁月里始终陪伴在身边的好友。友谊,便是在那段熟悉而又稍显陌生的时光里,留给我最深的青春印记。

大学前最后一次和溪桥在一起是我的升学宴,还记得那天晚上有我、门主、一帆和棍子,我们一起吃香辣鹅,玩流星蝴蝶剑,以暂时的欢聚来忘却即将离别的忧愁。九月二日,我和溪桥各自从襄阳出发,而目的地,却是南北两条相反的方向。我有些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以襄阳为起点,以楚河为界,让我们各自去征服半壁江山。出发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有惆怅,有不舍,有些许兴奋激动,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命运的担忧,冥冥之中,命运之线牵引我们向相反方向开始千里之行,终有一天,线将汇聚,而那时,我们将踏遍中华的万里河山。

让我们回到命运之线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初三,班主任老李,那时世界末日的传说还未得到证实,卡扎菲还是革命英雄,拉登还未死。我们之间的感情如醇酒,经年过后,历久弭香。我们俩并不是没有闹过一点矛盾,也曾为了某个问题而起争执,或是因为各自看法不同而产生隔阂。但我一直相信,没有闹过一点冲突的朋友,不是真朋友。还记得那时溪桥和我一起玩《金庸群侠传》,他为此还写了一本小说,但却在某个课间被当时班主任收走。私下里,班主任曾对我妈说过:“陈溪桥这孩子,可比李文恒精明多了”。我想她的措辞有点问题,她本意想表达的是“能认清正确的方向以及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却误用了“精明”这个词。记忆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你拉开一扇门,就会发现一片过往风景。那时,我和溪桥都喜欢写小说,他总是用俗不可耐的“升级流”,我总是用千篇一律的“灭门惨案”,而我们还自得其乐;那时,我和溪桥都很喜欢抢人东西吃,其实有时并不在真正抢了多少,而是一种扫荡般的习惯和乐趣。如今回想起来,真有点可笑,而我们当时的那种形象和状态,是永不复返了。

溪桥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勇往直前,意志坚定的人,从他当初前刷夜以及应试作文的文风就可以看出,锋芒闪烁在字里行间。其实这很好,我认为这是一种并不盲目的自信。高考之后由于目标被解构,溪桥一度有些散漫消沉,从微博日志上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之前风格的差异。但他始终还是想改变,我记得他曾有一条说说“蜕变”,说明还并未真正向庸俗屈服。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太弱,在失去外力压迫的情况下会失重,并没有明确的内在目标以及强韧的精神。

在溪桥走的前一天,我为他写了一首诗《英雄再会》,这是我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为自己自勉:“

恒河沙劫中

有一粒血

众生的轮廓

在谁的瞳孔里面

我们用青锋

划开世界的冰雪

说声再见

那拔剑煮酒的誓言

霹雳空弦

来自后羿的指间”

我忽然想到了那年八月二十八号下午,一帆请唱歌,我和溪桥两人手持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唱,从《离歌》到《拯救》,从《生生世世爱》到《死了都要爱》,从《泡沫》到《我的好兄弟》,直到众人散尽,只剩下淋漓尽致的我们两人。多么像芸芸众生之外的思想者,骄傲并孤独。

想想时光真是神奇,六年光阴弹指即逝。还记得我们在三中时每天放学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小路旁住宅区里有一只会说“早安您好”的八哥,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和溪桥再次并肩从那里走过,它是否能够认出模样改变的我们?

永远的印记作文【二】

此时我在故乡,这是生我养我的一片土地,在这片土地,我曾经爱过,也恨过,曾经爱恨交织过。这片土地给了我无限多的爱,给我温暖、理解、宽容和抚慰,但也有寒冷、伤害、压抑和仇恨,我曾经有过一段人生平坦的路,也有过因为少年失祜而经历的漫漫坎坷的路,可如今到知命之年,所有这些都变得云淡风轻,故乡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符号。

生命中有许多值得回望的地方,大学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停靠站。昨天在班级微信圈中看到我的室友幸福地成为公公,大学同学中有不少人拥有了第三代,我确切地感到我们这代人已经老了,可同学相聚,我们又重回了青春时代。

毕业三十年聚会的时候,我们跟随视频回忆我们的青春,朗诵我们自己创作的诗,人人眼眶挂满泪花。其实我们的大学时代并非充满诗情画意,由于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我们这代人多数是土鸡变成金凤凰,身上打着鲜明的贫困的印记,背负着沉重的自卑的阴影,在城市的角落里蜷缩着。

我们也相互嫉妒过,彼此伤害过,甚至大打出手过、反目成仇过,为了点鸡毛蒜皮斤斤计较过,可这些都化成了一辈子的友谊。我们重走了校园,那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留下我们的记忆。我们如数家珍。临别的时候,我将我读大学的城市重走了一遍,记忆一一复现。我从内心真真切切把她认做我的第二故乡。

我的第三故乡是海南。我虽然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但它是我第一次青春放逐的地方,我第一次出什么叫自由,什么叫检验和实现个人价值,以及为了这些所付出的代价------街头流浪、四处碰壁、希望与绝望的交织、成功与失败的碰撞,以及在这块热岛上我们这批拥有同一理想者所缔结的人间最珍贵的感情。

如今我已在上海定居二十年。每一个新上海人都可能写一部自传体小说。过去有《北京人在纽约》《上海人在东京》,如果让我写的话,就写《乡下人在上海》,分三部曲,第一部难,第二部苦,第三部甜。人心归处是故乡,我现在确确实实把回上海说成回家了。

永远的印记作文【三】

“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这句话是郭敬明说的,我第一次看到时竟有一闪而过的感动,很微妙的那种。

花季十七的我,本应手捧阳光,本该快乐开朗,但在我的身上总散发着一缕淡淡的忧伤,老师说我有些多愁善感,或许是吧,但老师你不曾了解,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总有别人不曾体会的痛……

在这个多梦的季节,在这个花样的年华,我总感觉自己承受的太多太多,该面对的面对了,不该面对的也面对了,难道我的人生就注定比别人要多曲折,多坎坷吗?

在家里,父亲的威严几乎让我忘记他是我的父亲,是我最亲的人,他有时亲切有时严厉,让我想靠近却没有勇气,有时他的刻薄压的我快要窒息。真的,他的性格昂别人分不清他到底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在学校,我总想和同学和平相处,想和每一个人成为知心朋友。我不明白,不管我怎么努力,有些人总让我无法靠近,甚至有些人要与我为”敌”总想在我们之间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我们90后的'少年,来时总说我们太放肆,目无师长,说我们太不懂事,在学习期间谈恋爱。是的,这是我们的错,这一切真的不该,我们明白,这一切都不是时候。

可是,老师你知道吗?没错,我们还太小,但我们也接近成年,有时内心的感受自己真的控制不了,是我们的自控力太差,是我们禁不住这花花世界的诱惑,这一切的一切我们都懂。

在这个时期,青春的光环在我们身边回环,但我们也有自己的伤痛。面对生活得种种我们笑得很灿烂,而我们的眼泪也在泛滥。那种感觉是青春滑过掌心的幸福和疼痛。

永远的印记作文【四】

几年前的夏天,我同父母一同前往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大峡谷,以观其壮丽风光。

去大峡谷前一天,我刚刚从国内的老师那里得知了中考成绩。当冰冷的分数闯入我眼帘的瞬间,我便开始焦躁不安,不知未来的我将何去何从。

我难忍心中的失落,向父母请求不去大峡谷——我希望能静一静,消化掉难以接受的事实。可是母亲却执意让我一起去。而谈到我的成绩时,她只是说:“别急,时间会给你答案。”

第二天一早,父亲便开车带我们驶进大峡谷国家公园。在昏暗的晨曦中,我瞥到一堆峡谷边的岩石。呵,不过是几层积满灰尘的石头,它们光秃秃地立在公路边,显得单薄至极。我有点后悔来这里。

一会儿,太阳升起来了。路边的光景仿佛也有了些变化。那些岩石沿着斜坡倾了下去,我开始看不到它们的去向。父亲的车渐渐慢了下来,直至停止。我们下了车——听说这里就能看到最大的峡谷。

向下看一眼,我便完全臣服于这景象。

这是一处极深的峡谷,一眼望不到底。看到时不免惊愕,我甚至感到一种隐隐的压迫——它太过深邃,哪里才是尽头呢?阳光照进了赭红的岩石,却照不进峡谷深处。

再看那在阳光下格外灿烂的岩石。它们层层堆积,堆成现在壮阔的形态,似乎那些岩石已经经历了太多磨难和漫长的时光。是的,我能从它们的裂痕中看出来,它们苍老的灵魂在向我诉说。

这时,我听见身边的游客说,这大峡谷经历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年才成为了现在的样子。曾经,这里流经一条大河,河水的侵蚀让从前的平地变成峡谷。这个过程慢得无法察觉,可它的确就这样发生了。

原来如此,这样的宏伟,这样的壮丽,只能是时间的磨砺,是百万年孤独沉寂后的结果。或者说,这一切都是时间留下的印记。

母亲说得对,我应沉下心来,让时间告诉我答案。总有一天,漫长的时间也会在我身上留痕,让我拥有独特的模样。

永远的印记作文【五】

我已走得太远了,我的故乡。可走得再远,谁又能把他乡认故乡?

我已离开太久了,我的旧友。可离得再久,谁又能把往事化作一缕烟?

当《北国之春》的旋律再度飘来,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我儿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歌声里我似乎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往日的情景在眼前一一重现。

我看到了童年的自己,那个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遇到生人会害羞,望着天空会发呆。害怕孤单却常常孤单,容易满足也容易哭。

盼望着长大,因为长大后能做许多小孩子不能做的事情。对明天充满了期待,对未来满怀着信心,总相信等着我的会是个美丽的人生。

我看到了那个走在放学路上的少女,马尾轻摇,衣袂飘飘。田间小路有野蔷薇在随风飘落,晚霞映红了西边的天空。

我手捧席慕容的《七里香》,一遍一遍地默读着:“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作满园的郁香”。少年的我呀,如何能读懂这份沧桑的心情?

这时,我的伙伴正走在我身旁,我的父母正等待着我回家。我还不懂什么爱恨离愁,世态炎凉。还不明白原来成长就是一路寻找一路丢失。

我看到那个令我脸红的少年,正一边走一边含笑望着我。我想说等等我呀,和我一起走吧,可是我终没有勇气开口。看着你越走越远,我努力想去追赶,可是你走得好快呀,任凭我如何呼喊,你还是不见了踪影。

我的少年,可知道这一走就是永远,这一别就是经年。可知道你将是我最甜蜜最痛苦的回忆,你的名字从此和故乡连在了一起。如果我能预知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我将不会让你轻易地从我眼前飘走。

都说初恋时我们不懂得爱情,其实,初恋不懂得的是爱情的变数和人性的复杂。初恋往往是毫不作假毫不功利,最纯真的、最值得把握的爱,是人情感的一种本能。只是那时的我们没有勇气和能力去担当这份感情,最终只能和人生中的最美失之交臂。

我看到我的父母还是中年时的模样,劳累了一天的父亲正就着小菜,慢慢地品几口小酒。这样的时刻,是父亲一天里最为放松和快乐的时候。只是我不解为什么酒有这么大魔力,让人在半醉半醒之间似乎什么都想的很开。

母亲正在园中涮洗衣物,她的身旁有洁白的栀子花正吐露着郁香。年幼的我在作文簿上写下这样惊艳的话:“此时的世界如此静好,却不是我想要的世界。我渴望远走,渴望飞翔,渴望外面的世界,我的梦想在远方”。谁又能想到多年以后,我渴望的却是这旧日时光。

故乡,离开你后,我成了一个没人领养的孤儿。这里有我朝思暮想的亲人,有我纯真可爱的伙伴。有我童年的足印,少年的梦想。我无法忘记,也难以割舍。

在一次次与你挥袖之际,我带不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了铭心的记忆和无尽的思念。

永远的印记作文【六】

晚饭后,我一如既往地捧起手机,熟练地点开游戏,手指在屏幕上灵活地划动,看着精彩激烈的打斗局面,只得到精神上暂时的点点满足。

“儿子啊,”妈妈走了过来,轻声说,“你好久没帮我们做家务了,今天的碗你洗吧。”我看都不看一眼身旁满脸期待的妈妈,边玩弄手机边叫道:“未满十六周岁不可就业打工,这可是法律规定的,自己去洗,别影响我打游戏!”妈妈看着我和我手里的手机,叹了口气,默默转过身,踱向厨房。

爸爸看着背影苍茫的妈妈,转过头来厉声喊道:“那就快去写作业,别在这浪费时间!”“等我这局玩完再说,我的事我自己安排,这叫劳逸结合!”听着我的声音比他还大,爸爸愣一愣,顺手抓起身旁的皮带。可望着比他高出半个头高大结实的儿子,爸爸顿了顿,眼神黯淡下来。叹口气,转过身,说声抓紧点,就匆匆离开了。我没留意,双目紧紧盯着手机。

“哥哥!”幼小的弟弟摇着我的手臂,“来跟我玩吧。”“走开!”我挣脱了被弟弟拽紧的手臂。“没看见我正忙着吗?自己去玩玩具!”弟弟显然被我粗大的嗓门吓呆了,双眼噙着泪花,嘀咕着“哥哥不一样了”便飞跑去找父母。

哥哥不一样了,我愣住了,这句话犹如巨锤般砸向我的内心,望着已经空无一人的客厅,我的心沉重得像注满了铅,压得我心慌。沉寂的空气中仿佛有无数多对眼睛,看向我的内心:傲慢、虚荣、懒散、虚假。

我猛然丢掉手机,冲往房间。

从此,厨房里,我与妈妈共做家务,充满母子情深;书房里,我静心学习,一丝微笑爬上爸爸嘴角;客厅里,我与弟弟共同游戏,嬉笑声不断

但是,我将永远记住,这一年,十三岁。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幸亏撞得不重,只留下一道疤痕。它将时时提醒我:青春有限,岂可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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