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曾瑶,曾瑶也是我的好朋友,她坐在我旁边,我们交往很密切。
曾瑶有两条柳叶似的眉毛,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鼻梁上有颗小痣,她性格活泼开朗,为人大方,还乐于助人呢!
有一次在公园中,我和她在一个小桥上玩耍,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在桥边上哭。我上前一问,原来是她和妈妈走丢了。我没办法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哭。还是曾瑶有办法,她先做个鬼脸,然后又是哄又是逗,终于止住了小女孩往下掉的“金豆子”。她又对小女孩说:“***妈会来找你的,别哭了,姐姐陪你玩,好不好?”小女孩点了点头,曾瑶就带着她在小桥边玩耍,过了一会儿,小女孩的妈妈找过来了,牵着小女孩的手,对曾瑶说:“唉,吓死我了,小姑娘,谢谢你!”曾瑶笑了笑,说:“不客气,阿姨,下次可要小心一点啊!”说完就一阵风似的跑开了。
现在想起来,我还真羡慕他呢!能与她做同桌,一定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吧!
她也经常帮助同学,比如说有一次,我没有带雨伞,而外面又下起了大雨。她见了就把伞撑开,把我送到了家,再自己回家,我身上没有打湿,可她的上衣却湿透了,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的眼角湿润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的好朋友曾瑶。
寒假里,《我的野生动物朋友》陪我度过了这段美好的时光,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文中主要讲了小蒂皮和非洲的野生动物一起生活、玩耍的故事,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人与动物之间也可以无隔阂的生活、玩耍。小蒂皮把动物们当成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大象阿布是她的哥哥,狒狒星迪是她的朋友,就连危险的豹子,她也照样跟它玩耍,谁还能比蒂皮更胆大呢?可蒂皮说那不是大胆而是因为她对动物很了解。一般来说动物是怕人的,所以它们见到人时就发出叫声或做出很凶的样子,吓唬人。
我觉得动物和人不一样,动物想要什么东西,一点就足够了,而人总希望得到很多。动物为了自己的主人可以牺牲自己,而人不会,除非是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不然他们可不会拿生命开玩笑。在人的心目中,自己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世界上的许多动物都死在自私的人类手里,当然不是所有人。那些可恶的盗猎者们,为了一点利益,就屠***那些可爱的动物。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想那个爱笑有喜欢风吹着头发的小女孩——蒂皮,就是想告诉我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就让我们和小蒂皮一起与动物交朋友吧。
很庆幸能读到这本书《我生活的故事》。海伦·凯勒,出生于1880年,亚拉巴马州,是一个长久以来生活在没有光明、没有色彩、没有音乐的环境中,自信而又好学的女孩。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唤醒了人民的灵魂。他有着发愤图强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毅力。“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这不也正体现了她的精神吗?!
她从七岁开始学习,十二岁自己写了第一部小说,后来精通了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语言,成为十九世纪著名的作家,教育家。这些无不使我感到震憾。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同样,也唤醒人民的灵魂,并给予光明、希望、快乐、自由。那昙花一现,不过象征而已。人间的缺憾,也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这里已经完成。树根埋藏在阴暗的泥土中,却分享到树顶的愉悦,想象那充满阳光的天空,鸟儿在飞翔,啊!这是因为同自然有着共鸣,所以我也理解了看不见得东西。《奇迹的诞生》海伦·凯勒说:“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交响乐,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幸福。
夏日流逝,用什么安慰我的寂寞,惟有那绚多彩的秋叶,现在的忙碌是为了将来的享受。
你瞧,那个正在看书的女孩,就是我的同桌。他可是一只“书虫”。
她那乌黑色的头发,浓浓的眉毛,眼睛就如同两颗黑色的水晶似的挂在眉毛中间,鼻梁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深度的眼睛像位小博士似的,樱桃小嘴,那张嘴里蕴含着他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灯。从这张嘴里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火冒三丈,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己。他学习还不错,语言表达能力不算好,个子中等。同学突然问他问题时,她总会在那傻笑,不过她还是挺乐于助人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还在上课,突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就如同一支支离弦的箭一样冲出了教室,门都快被挤爆了!班里只剩下几个平时比较文静的同学。有几个调皮的男生从外面跑进了教室大喊了几声:“吴卤蛋!吴卤蛋!”(那时是我同桌的绰号,其实她叫吴丹我本以为她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吴丹还是津津有味的看着书,那几个男生又以更大的声音喊道:“吴卤蛋!吴卤蛋!”可是她还是津津有味的看着书,那几个男生有调皮的说:“吴卤蛋!你是不是耳背啊?”吴丹理都没有理他们,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她已经完全陶醉于书中的故事无法自拔了。
怎么样我的同桌就是“一只”名副其实的书虫吧!
我的第一个同桌是男孩,身高一般,长相从来没变过。
一节自习课上,大家纷纷赶作业,可他呢?他先是咬着笔,那笔盖被咬得满是口水,散发出阵阵恶臭。“嘎吱———”一声,他把笔盖咬碎了,大家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像是在说:“没事,只是笔盖碎了。”他的“玩具”被玩坏后,只得找些新玩意。不一会儿,他找到了新鲜玩意———鼻子。他把手指塞进鼻子里,抠啊抠啊,总算抠出了一个“珍贵的”鼻屎,他先是把鼻屎放进桌肚中,又把手指放入口中,尝了尝,他闭上眼睛“享受”了一番,似乎十分满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同时更加努力地抠啊抠,我差点吐了。有洁癖的人若是看到了会不会口吐白沫、送进抢救室呢?吃过了“下午茶”,是不是该来点“果汁”呢?说来就来。他将笔杆迅速拧开,拔下笔头痛饮起墨水来,喝下之后,似乎十分不满,又吐在地上。
“再尝尝什么呢?”他心里想。他又打开消字笔的笔杆,喝起了“汁水”。看样子十分难喝,只见他两眼一挤,眉毛一皱,吐出了消字笔水,又取出复写笔尝了尝,好像没有一个符合他的要求。看见这场景,我身上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这就是那位令人闻风丧胆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小刚,他长着圆圆的脑袋,眼睛炯炯有神,时而忽闪忽闪的,时而日不转睛的注视身边的事物;脸蛋红彤彤的,像个大苹果,头发乌黑发亮,他精神抖擞。他是一个热心、好学、机灵的人。他是我的好伙伴。
他爱好学习,成绩优秀。小刚上课听讲专心,勤于思考,喜欢读书,善于做练习。十月八日中午,阳光明媚,秋风送爽。我们班的绝大部分同学吃过午饭后,都走出教室,到外面玩耍去了,有的跑步,有的唱歌,有的打球,而小刚呢,他却坐在教室里,认真地阅读课文,精心地做数学习题。他是那么的专心,他是那么的投入。有的同学叫他出去玩,他却一一回绝了。上周的语文和数学单元考试,他两科均得了九十五分。
小刚不仅爱好学习,而且富有爱心,乐于助人。这学期学校开展了一次献爱心捐款活动,小刚把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全部捐了出来,在那次活动中,他共捐出了100元,我们班数他捐的最多。平时,同学们中间有人如果遇到困难,小刚总是主动地帮助别人。
总之,我的同桌小刚是一个十分优秀的人,他热心、好学、关爱同学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我为我的同桌感到自豪。
在小学的生活中,闪烁着数不清的记忆浪花。在里面有一个人让我最难忘。他,就是我三年级的同桌。
他叫王强,因为他博学多才,鼻梁上还戴了一副大大的眼镜,所以我们送了他一个雅称:“大学生”。在其他同学眼中,我和他做同桌是最合适不过了。其实我们都在心目中树立了一个坚定的目标:一定要超过对方。我们一直都在暗中较劲,但是有一件事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我无意中翻开了王强的奥数书,一道题引起了我的注意啊!那么多数字呀!”我惊叹道。这道题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来,总不能一个一个的数字加吧,那得加到猴年马月呀!正当我疑惑不解的时候,王强走了进来。他不但没有怪罪我动了他的书,还细心地给我讲解了这道题。“我们有一道公式(首项+末项)*项数/2,相邻的数之间的公差是一样的,就可以用这个公式。”听他滔滔不绝地道来,我简直惊呆了。后来,我按照他教我的方法成功地算出了这道题等于他见我学得这么快,还给我讲了高斯解这道题的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这更是让我震惊。
后来,他因为某种原因学了。在记忆的银河中我会永远记住这位博学多才的同学,希望他不要忘了我这个在暗中和他较劲的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帅气的阳光男孩。一张俊俏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一张会讲风趣话的嘴,剃着一个短短的平头。
一天,他一来到座位旁,用手托住下巴,另一手叉腰,做了一个模特儿具有的典型动作,对我说:"王沁,咋样,酷吧!""呵呵!"看到他那滑稽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原来他穿了全身都是黑色的休闲运动装。
他还是一位称职的语文组长,虽然官品小,但他却毫不在乎,也不敢怠慢,别看他是个小小男子汉,平时大大咧咧的,每次他都把作业本理的整整齐齐,"义不容辞"的把同学们本子的角都用手抠的好好的,我总喜欢拿他那组的作业,干净呗!
他勤学好问的品德给他又增添了一道五彩的光环。一天,我正在聚精会神的做着作业,他凑过来,说:"老王,打扰一下,这题怎么做?""这题嘛,应该这样。""哦,我懂了!谢谢你!""不用!"
在操场上也时常有他的身影。篮球,"白投白中",乒乓球,刹的你措手不及,跑步,身轻如燕,健步如飞……
这就是我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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