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今年又出台了一些新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将这些政策告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生产的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86元、86元,比均提高3元。
二、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其中早稻、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中晚稻、棉花每亩15元。
三、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范围。全省共有1l大类27个小类77个品目的产品列入补贴目录,新增***虫机、烟雾机、农作物秸秆处理机械等14个品目。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30%,血吸虫疫区上限不超过50%,对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旋耕施肥播种机及深松机4类重点推广机具实行10%-20%的累加补贴。
四、继续对种粮农民实施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补贴发放以小麦和水稻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平均每亩补贴50元。
五、继续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最低不少于10元。对种植小麦、稻谷的耕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10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按照每亩8元增加良种良法配套补贴。
六、继续实行引进奶牛补贴。从省外购进或迁入我省集中饲养良种奶牛3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补贴1000元;从国外引进的高产奶牛,每头给予补贴1500元。
七、实行新型农民培训补贴。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人均补贴350元;参加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人均补贴500元;参加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贴900元。
八、实行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农民工到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给予200-1000元培训补助,具体补贴数额因培训工种(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
九、加大国家及省级公益林补偿力度。今年起,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每年5元/亩提高到10元/亩。
十、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目前,已开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棉花、大豆、能繁母猪、奶牛等8个险种。各险种保费为:水稻15元/亩、玉米12元/亩、小麦10.4元/亩、油菜10.4元/亩、棉花15元/亩、大豆9.6元/亩、能繁母猪60元/头、奶牛480元/头,其中,财政补贴种植业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80%、补贴奶牛保险保费60%。农户负担保费为:水稻3元/亩、玉米2.4元/亩、小麦2.08元/亩、油菜2.08元/亩、棉花3元/亩、大豆1.92元/亩、能繁母猪12元/头、奶牛192元/头。种植业保险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最高赔付标准为:水稻300元/亩、玉米240元/亩、小麦260元/亩、油菜260元/亩、棉花300元/亩、大豆160元/亩。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发生死亡最高赔付标准为: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
十一、提高参合农民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和即时结报,将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对农村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承担。
十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在我省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为城镇户口,并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十三、全面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返乡农民工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十四、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差额补助,实行应保尽保。
十五、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延长一年,至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或新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按换购或新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或新购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1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2年内不得过户。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十六、继续实行家电下乡补贴。到20xx年11月底止,凡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规格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不高于销售价格13%的直接资金补贴。家电下乡产品为国家招标确定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大类。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7000元,冰箱(含冰柜4000元,手机元,洗衣机3500元,壁挂式空调3500元,落地式空调6000元,电脑5000元,太阳能热水器5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2500元,燃气热水器3500元,电磁炉1000元,微波炉1500元,每户农民每类家电产品限购2台。自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省委、省政府殷切期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粮食生产,努力夺取今年农业丰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野外焚烧秸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空气中总悬浮物数量明显升高,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野外焚烧秸秆,会形成滚滚浓烟,大大降低了空气能见度,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三)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村庄、山林附近,容易引发房屋、农作物、山林的火灾,造成人畜伤亡。
(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野外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广大农民朋友:
我市已进入油菜、小麦的集中收割期,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一是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对人的眼睛和咽喉产生较大刺激,轻则导致流泪、胸闷、咳嗽等,重则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不易扩散,造成局部大气能见度持续下降,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的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质量;五是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和片片焦土,对生态系统、景观环境破坏极大。
今年,我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设立奖补资金,对小麦、油菜、玉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20元;对水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每亩奖补10元,推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焚烧行为,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宣城、生态宣城、和谐宣城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执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助的多元筹资机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筹集。
(1)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其中6元归入家庭门诊补助账户);
(2)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本县财政核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县民政局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个人交纳部分,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中给予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安全。
农民朋友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今年12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一项造福于我县农民、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业,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温馨幸福,请尽快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吧!
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宣
二O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全面整治村容村貌。但是,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普遍存在,这不仅破坏了农村优美的环境,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优美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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