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知了叫了起来,荷叶荷花旺盛了起来。在夏天,不仅有那些,还有许多它独特的味道,吃冰激凌时的冰爽和一些必须在太阳底下劳动的人们的酸苦。
在夏天,和其他三个季节不同的就是热。每当我站在太阳底下时就会感觉大地就像一个蒸笼,我是里面的一个小包子。在太阳下呆了差不多五分钟,我就会满头大汗,有点头晕起来。这时,我就不会管三七二十一,立马打开冰箱,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我会情不自禁地说出一个字:“爽。”随即,我会马上拿出一个冰激凌,用舌头去舔一下,冰爽的感觉就会传遍全身各个部位,炎热也被消去了些许。冰激凌的.冰爽是我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夏天不仅仅只有享受的味道,还有一种辛苦的味道。
那种味道就是苦。在一些地方,一些农民每天都要冒着酷暑,在太阳底下工作一天。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会被太阳折磨得汗流浃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们不会停下来休息太长时间。从他们头上滴落的滴落的汗水,里面都有许多苦的成分,又有些许的酸楚。骄阳似火,他们的汗水滴落到了田地里……
夏天的味道还有很多,我们要自己去发现、寻找,只有这样,你才会发现夏天的其他一些神奇、有趣、不同的味道。
她,有时活泼,有时文静。每次下课,她都会迫不及待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每天都会带不同的“花样,”总是专心致志地看到铃声响起。因此,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小书虫。”她也不介意,反而笑嘻嘻地唱着:“我是小呀,小呀,小书虫……”为什么说她是小书虫呢?我们来看一下吧!
有一次下课,我正想着一题目,却怎么也想不出来。我看了看正在看书的'海玥,问:“海玥,这题怎么做?”她没回答,我又问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反应,我更大声的问了第三遍,她终于回过神来,热情地给我讲解了一番,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这就是我们班爱阅读的“小书虫,”我应该要好好向她学习,让自己也喜欢上阅读。
I have read a book the other day called The Monkey’s Paw which is written by W.W.Jacobs.The story began on a cold and dark night.Old Mr White got a magic monkey paw from his friend Morris.Morris who told him that the monkey paw could give three wishes to three people,but it couldn’t bring them happiness.However,Old Mr White still used the paw to make wishes without listening to Morris’s discourage.Finally, he got thirty thousand pounds but his son died.At the end of the story,Mrs White almost became crazy.The whole family fell into sadness and fear.
This story is gripping and also a little scary.It is tragic and sobering.The plot is both unexpected and reasonable.Although Old Mr White’s friend had warned him,but he didn’t listen.At last it became a tragedy.What caused all this?It’s obvious that the Mr White’s greed. He wanted to get the money with no pay,but that is impossible in this world.I’m afraid he’ll live out the rest of his life in regret. The three men who used the monkey’s paw all paid an irreparable price for their greed.
This short novel tells us a lesson that we can’t daydream.Waiting for money and success comes with no pay is stupid and not realistic.We should work and study harder.Chase the treasure on your own without regret or sadness.
说起我的同桌,便会让人想到革命女英雄刘胡兰,她们拥有一样的姓氏。没错,我的同桌就是她——刘威。
我的同桌爱说、爱笑、爱跳还爱开玩笑。她有一张樱桃小嘴。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眸子,像俩颗星星,像两颗珍珠,像溶在玉杯玉露中两朵黑牡丹的花瓣儿。我的同桌不仅有俏丽的容颜还有聪慧的头脑。她最大的优点就是爱读书。
一说到书,她就仿佛“钻”进书的世界,还好像和书中的人物交流。说她爱读书是错不了的,不然同学们怎么会送她“啃书虫”的雅号呢!
记有一次,我去她家和她一起做作业。她先写完了,就拿出一本书来,我看封皮挺新,原来是昨天买的《西游记》跟我显摆一阵便读起来了。
她读书的时候喜欢身体坐正,手里转笔张着她那樱桃小嘴。看见她那傻样我便不觉得笑了,没想到竟然不影响她。
时光匆匆,转瞬即逝。六年就这样过去了,自从毕业典礼那天以后,我们六年的缘分被风吹走了,来到到了不同的中学,不知以后我们的友谊会怎样?
刚过去的期中考试她考了语文100、英语100、数学99(做那道错题的时候她肯定开小差了),你们要知道,我们可是三年级了哦,她还能坚持这么多满分,真的很厉害很厉害的。她能一直保持优秀就是因为她喜欢看书,只要一有空就看书,瞧,课间十分钟她还捧着书呢,我只好去拉她,她却叫着说“等会等会,等我这页看完”,我不依,抢过书合上,课间可是让我们好好休息休息的,而且只有十分钟;一放学回到她妈妈办公室也是先看书,连杂志和每天的报纸都不放过;假期出去旅游她也不忘带书,火车上、酒店休息的时候都是看书。
她就是个“小书虫”,但看的书越多收获的也就越多。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是我们学校的.“写作达人”,多篇文章被《衢州晚报》、校园麦克风选中;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知道了很多很多我所不知道的趣事,但一有时间就会与我们一起分享;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还能与大人一起谈谈新闻,说说自己的想法;因为看的书多……
王一舟,我的骨灰级闺蜜,我们在阳光下义结金兰,虽然没有像电视上一样跪拜喝酒,虽然彼此表情不是很严肃,但这份真诚我想彼此都是感受到的,我为有这个闺蜜而自豪,我会好好珍惜我们之间这份友情,直到永远。
吴员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房里有许多许多的藏书。不过,对于这些书他却疏于管理,这就便宜了书房里专门吃书的书虫。
这一天,书虫刚刚吞下了一本《诗经》,他得意地说:“我应该到外面去看看,让天下人都知道我是大学问家。”于是,书虫就爬出了书房,开始了他的游历。可是,游历过程中他备受挫折,蜣螂、苍蝇都欺侮他。书虫又迷惑又委屈,找到了吴员外,问他:“我满肚子都是《诗》、《书》,可以称得上是大学问家了,可为什么还有这么我的无名之辈欺负我呢?”
吴员外听了书虫的话,笑道:“你虽然有很多的学问,怎奈食而不化,又有什么用呢?”
[含义]学习再多的知识,如果食而不化,不知道如何运用,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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