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能够跟随自己心走的人,都是勇士。这样的人必定是看尽世态炎凉,方才能够领悟的老者。然而,一个15岁的小姑娘却刷新了我的判断。
欧阳娜娜,13岁就成功考取世界顶尖音乐学院——美国柯蒂斯音乐学院,成为郎朗的学妹。15岁,她和大美女林青霞站在一起参加一档电视综艺节目。张爱玲喊,“出名要趁早”,然而,少年成名必定遭受非议。
很快人们就发现她来头不小:她的父母都曾是台湾演艺界名人,现在在台北身居要职;她的姑姑欧阳菲菲,是将《感恩的心》和《热情的沙漠》唱红大江南北的天后级歌手,而林青霞就是她姑姑的好友。好事者理直气壮:“如果我有这么显赫的家世说不定比她还红。”“欧阳娜娜一点儿也不漂亮,不过就是靠林青霞的关系罢了。”面对镜头,她始终微笑,从不解释。
然而更大的质疑扑面而来:“15岁,正是读书的最好年华,为什么还有时间参加综艺节目?”家人替她发微博解释“休学” 。惹来诸多不怀好意的猜测:“休学当艺人,太不明智了”“欧阳娜娜贪慕虚荣”。更有人诽谤她“因为通告太多被学校开除”。事实却是因她未成年,赴美不能住校,她的妈妈只得放下工作,带着妹妹一起去照顾她,爸爸和姐姐留在台湾,幸福的\'家因她而分散两边,她为此愧疚,才大胆决定暂时“休学”。等满了18岁,就一个人出去念书。
面对镜头,她的妈妈难过得落泪,而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可能被所有人喜欢啊,讨厌我的人对我没影响,我又不用和他们讲话。”一副“我不在意,只随我心”的姿态。从此后,依然做自己,拍戏、写书、弹琴,不亦乐乎,越来越美。
当我们为“不喜欢自己”的声音烦恼时,告诉自己“没有人能够被所有人喜欢”就能够像欧阳娜娜一样快乐起来。
他从幼儿园到六年级一直都很努力,学习成绩也一直是名列年级前十。他认为这是一直都在照耀着他的星星给他的庇护。六年级,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新的人生起点。开学那天,他开心的进入教室,先是跟他的同学们打招呼。然后老师进入教室,之后再是开学典礼。开学典礼后就是上课,呵呵,这一切都这样真实,这就是他快乐的校园生活。六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的某个星期四,学校开展了一个读书活动,活动期间会有各个书店来学校卖书,卖书地点就在他们学校的操场。他们班的每个同学都带了钱买书,当然他也不例外,他带了100元,想买几学类别的书。中午在食堂吃完饭,他一看还有一些时间,就打算利用这些空闲的时间去操场买书。他先是回到教室放碗,随后便去操场买书了。他买完书回到教学楼,刚到教室门口时他发现班主任站在讲台上,教室里每个人都端端正正的坐在位置上,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就好像他是千古罪人一样。他先喊了一声报告。班主任点了点头默许他进来。回到座位,他把书放进桌洞,然后又问同桌发生了什么事,同桌瞪着他:”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自己知道,不要装的很无知,我们都已经知道了。“他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便想问班主任,当他刚想问时班主任就问他:”中午干嘛去了?“”买书“”买书?原来你买书是用别人钱买的啊。”听见这句话的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接着班主任说:“XXX同学的100元钱不见了,是你偷的吧?”不,不是我偷的,这件事情和我没任何关系,我买书是用自己的钱买的。是我用爸爸给我的钱买的`书。“他解释着,但是这些解释全部都被班主任的一个无知的理由给打破了:”全班人都说你先回来的教室,XXX同学说他的钱放在他的书包里,钱上还画了个三角形的记号。然后,中午吃完饭就不见了,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除非你能找到偷钱的人,不然钱就是你偷的。“”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没有偷那个人的钱“他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解释着。但是没有用,没有人相信他。”够了,放学后,你来我办公室,我会把你家长叫来的。“班主任完全没有把他的解释当回事。放学后,他的妈妈来了。他妈妈一直都相信他,这次也不例外。但是为了应付老师,他妈妈也只有忍气吞声。那之后他还是和以前一样每天晚上都看天上的星星,但是,每天晚上都是乌云都把星星遮住了他看不见星星,他想:星星都已经不会和以前一样照着他了,连星星都不相信他了啊。于是,他绝望了,他堕落了,他不再看星星了。
但事实真相不会在一旁看着。学校每个星期一都会按照惯例的举行师生演讲,主要就是通报下这星期学校的计划,以及上星期学生表现的总结。星期一,学生演讲完这星期的学校计划后,老师便到演讲台上列出了上一星期学生们报失的物品(所有捡到的失物都会被交到教导室)。在列出了一大串失物后,老师最后报出:XXX同学捡到100元钱,钱上画了一个三角形的记号,请失主到演讲台下认领。这句话一说,他们班的同学都深深感到了愧疚,包括他班级里的班主任也因为冤枉他而感到羞耻。事后,班主任让全班对他做出道歉。但他冷冷的回了一句话:“对于你们那只值100元钱的信用比起来,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次事件后,他不在相信任何人。他的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他的班主任也找过他谈了好几次的话,但都于事无补。学期结束,他留级了。放暑假前的最后一天班主任把他的爸爸叫来了,他们三个人谈到很晚才出的校门。在回家的路上,他爸爸走在前面,他走在后面,突然,他爸爸,停下来,抱住他的头让他往天上看:“看啊,儿子,那些星星它们一直都相信着你,一直都在照耀着你,只是你没有想去察觉,你以前不是一直都相信星星照着你吗?既然曾经相信着,那现在你也要好好相信啊。”他茫然的看着天上,忽然,他察觉好像有光在照着他,他的茫然被那道光打散了,“星星是在照耀着他啊,自己又是从什么时候忘记了这些星星呢?”他感觉那光附进了他的身体,多么温暖,凭借这光,他好像找回了那个被星星照耀的自己。
他不再迷茫,不再绝望了。一切还是像以前那样那么新奇。星星还是像以前那样在照耀着他。
又是一个六年级开学,他充满希望的进入学校,上着课,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的那样喜欢着学校,相信着别人。因为他知道,小时候照耀着他的星星,现在还和小时候那样在照耀着他,并且以后一直会照耀他。
我们有时候也会堕落,也会迷失自己。这个时候就需要那道代表着某些感情的光,指引我们找回自己,然后再重新让星星照耀自己。照明自己以后的路。
也许你会无意间看到这封信,也许你永远不会看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给你。
开门见山的说:我喜欢你,不瞒你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感觉的\',有可能是在书店一起买书的时候,有可能是在仲夏之夜在小吃摊和家门口与你两次相遇的那一刹那,更有可能是在下着倾盆大雨的放学之际,你把唯一一把雨伞递给我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连我自己的很吃惊,那些不起眼的细节居然会记得那么清楚,甚至连你自己都有可能想不起来的眼神都记得那么清楚,或许你早都记不起你曾和我相遇过,和你的那些令我动心的举动。
我喜欢你,喜欢看你的侧脸,我喜欢你,哪怕和你吵嘴、打闹,我喜欢你,即使你喜欢的不是我,我喜欢你,哪怕只能默默地看着你,看着你笑。
总之一句话:我喜欢你,最后祝你幸
喜欢你的人:我
某年某月某日
五年级:雪之瞳殇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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