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我把电视调到中央一频道,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直播大家盼望已久的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这时,烟花开始燃放了。天空中相继出现了29个黄色的大脚印,一步紧接着一步,这步一出现,先前一步就消失了。烟花照得人们的脸金灿灿的。原本深绿色的大树变成嫩绿,小白兔变成小金兔,蓝花变成绿的了。人们不禁被这神奇的变化所吸引了。
烟花将夜空映得五颜六色,好象是一位画家把颜料涂在夜空中。
烟花的颜色变化极多,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一会儿绿油油的,一会儿半绿半黄,一会儿半红半紫。梨黄、苹果绿、黄瓜绿、茄子紫,什么颜色都有。
“呯、呯…”烟花在空中变成了菊花,有绿的,有黄的,有红的,形状千姿百态,一朵更比一朵漂亮,五彩缤纷、争奇斗艳的让人目不暇接,真是“非花更比花甚之”呀。菊花渐渐散了,变成一颗颗小星星投向地面,划向空中。
一会儿,空中又有几个数字和字母展现在人们眼前。我不禁赞叹道:“我国的科技发达了,中国越来越富强了!这真是科技奥运呀。”
接着,鸟巢周围的'烟花成了一根根“白柱”围绕着鸟巢,“白柱”渐渐消去。但人们依然十分兴奋,望着夜空久久不肯离去。
我的爸爸,有一双浓眉大眼,圆圆的脸蛋,厚厚的嘴唇,还有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虽然是乌黑,但里面却藏着几丝白发。
我的爸爸是一名货车司机,每天都握着方向盘,要是天气暖和,那还好过一点,要是寒风呼啸的冬天,下雪天,那可不得了,整双手都被冻得通红,虽然是坐在车里,爸爸也不会被“狠毒”的风婆婆放过,不免要打个冷站,或者会把脖子缩进衣领里。以前我认为开车就是一种享受,更何况天天都握着方向盘,样子还酷酷的。当时我大声而自豪地对爸爸说:“爸爸,以后我也要像你一样,当一名司机,天天握着方向盘”,爸爸总是笑而不答。
现在我长大了,终于知道爸爸有多辛苦了。他常常天不亮就出门,总是起早贪黑。这几天柴油特别紧张,爸爸凌晨四点就出门加油了。那时我还在睡觉,正在做一个美梦,可是这个美梦竟被爸爸的开门声给惊飞了。天呐,我的鸡翅,烤鸭全飞了……今天,到吃完饭的时间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没并不觉得奇怪,因为这是常事。九点四十,爸爸回来了,全身“灰尘扑扑”,看上去十分疲惫。妈妈把热了好几遍的菜又重热了一遍,我们就开始吃饭。
爸爸的手,帮我洗过衣服,从小洗到大,一洗就是十一年,直到现在。每个双休日,爸爸总要问我有没有要洗的衣服。可是我,却很少问爸爸有没有要洗的衣服。想想,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爸爸的手,帮我举过伞,从小到大,一举就是十一年,直到现在。每当下雨,爸爸总会掏出一把伞来,高高的举在我头顶,然后和我一起,漫步在雨水中。等回到家,才猛然发现,爸爸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了一大半。
爸爸的手,“准备打过我”。一次,他让我帮他买东西,可我因为看电视给忘了,还跟他顶了两句,紧接着,一只手“腾空而起”,但情不自禁的放下,眼里闪过“晶莹”的泪花。
我快乐的童年就是在爸爸的“手里”度过的,他给了我温暖的爱,不一样的童年,童年的时光,将会是我这辈子永远抹不掉的记忆,难以忘怀!
古汉语辞典中对“义”的解释为:“正义,合理的行为或事情。或者是恩情,情谊”。而现代汉语辞典中则是指“由于私人关系而甘于承担风险或牺牲自己利益的气概”。由上述或繁或简的解释中,我所了解到的“义”从字面上已经不同了。古人的“义”与今人已经开始有了异议。
通过学习《荆轲刺秦》和《鸿门宴》我进一步了解到古人眼中的“义”是一种气概,是一种侠士之间相怜惜的情谊,荆轲甚至愿意以生命为代价去刺***秦王。只为了一个“义”字,值得么?荆轲眼中“义”这一字重如泰山,因为“义”他才能在太子丹门下安身立命,也是“义”才让他结交了像高新离这样的侠士。所以“义”对他可谓是一切,他要报得不止是太子丹一份恩情,更是要去做一件正义的事,一件有利于人民的事。而项羽眼中的“义”则有此狭隘,他的“义”不是一件合理的事,而是与刘邦的一种情谊,通俗点儿说就是哥们儿义气。但也正是凭着这种义气,才使他手下的人都信服于他,愿意与他一起战死沙场,这也不失为一种英雄气概。所以古人眼中的“义”不仅像辞典中解释的那样是件正确的事或是一种情谊,更重要的是“义”字背后那种值得人们去赞扬去称颂的精神和气概。
而现在的人眼中的“义”,已经逐渐演变成为“哥们儿
义气”或是一种正义的行为了。在当今社会没有一个人会“傻”到为了“义”去像荆轲那样为朋友两胁插刀。现在的有只会为了利益插朋友两刀。而项羽身上那种豪气也不见了。虽然在“哥们儿义气”上有所体现,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义”可以与顶羽的“义”相提并论。这种义气是一种不理智的,它与原先字典上所说的正义的事背道而驰。
但“义”并不是不存在了,在当下“义”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细节中。由为兄还偿的“爱心兄弟”,替***银行还债的银行行长,还有为曝光地沟油工厂仗义执言的农村妇女……这些人虽没有先人那种舍身取义的壮举,但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践行“义”,宏扬“义”,传播“义”。现在人们眼中的“义”演化成为了一种讲诚信、守义气的美德。
虽然古今“义”已不同了,但“义”带来的结果都应是发的。正如字典上的解释,义就是正义。真正的义无论化为哪种形式,它给人带来的永远都是值得称颂,被流传的东西。
唉,我们组里就只有女将有用,男将就是吃白饭的。“战斗”时,要么就是“丢了枪”(笔没了),要么就是“肚子疼”逃掉“战斗”(不上学来啦劣迹斑斑。而我们女将呢,光荣事迹不计其数,简直就是“花木兰”。
我们小组里,有了这莫两个“累赘”,我们组可成了“班级之最”_班级进程最慢组。班里有十多个小组,而我们组则是第三名,倒数的!唉都怪这两个“废柴”,拉后腿得程度比三峡工程还巨大。
虽然说,我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慢,但快起来,速度还是可以的,可是,蜗牛先生和乌龟女士环游世界一周回来,他俩一篇英语课文都背不下来。
虽然说,我的语文知识及不上老师的渊深,但还是个“谜语”(语谜)。但他们呢,上语文课就跟没事人一样。
虽然说,我的日记速度及不上陈佳艺和董雨顺的捷速,但还是可以的。可他们俩呢,虽然比我快,但只会写读书笔记,连老师也都评他们为“读书笔记专家”。
如果我告诉你他们的名字,你不妨把他们“招安”走,我可不有这两个“废柴”,告诉你吧,他们就是任瑞欣和靖赛!
我是一个活泼、有力量的男孩。活泼就不用说了,最令我自豪的是我的力量。
记得有一回,我、爸爸和妈妈从六合回来,带了一瓶油、一大袋重约5千克的菜和一个笔记本电脑。到了站我想:“如果我不拎的话,爸爸、妈妈一定会累着的。如果我拎的话,他们就可以好一点。”所以,我二话不说就把油拎起来了。爸爸妈妈心疼地说:“儿子,我们来拎吧!”“不,我来拎。”我一边说,一边向前跑。就这样,我拎着一瓶油回到了家。
还有一回,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酒。那天一下子买了10瓶酒,但是那么多酒妈妈根本拎不动,我心想:“我如果帮妈妈拎4瓶,妈妈就可以轻松一点,如果我不帮妈妈拎,那我们连家都回不了。”因此,我也不闲着,一把拎起身旁的4瓶酒,一声不吭地回到了家。
我的力量真令我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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