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声音转换店开张了!也许,你一看到这题目就会想:声音怎么可以转换呢?但是,这家不可思议的店就在海底的深处开张了,快过来看看吧!
“高高的椰子树,圆圆的椰子大,树下的小竹楼……”咦,是谁的声音在海底荡漾?瞧,其实是那位声音转换店的店主——我在唱歌呀。虽然在海底深处,但是这家店还是特别引人注目的,因为有一个长长的海底通道通向这儿。
这家店的布置很特别:大门口是一个玻璃自动门,走进这个门,你能看见一个大棚,那个大棚里种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声音花,有甜美的、有可爱的、有强壮的……另外还有一个通道通往一个玻璃室的,那里就是转换声音的工作室,也是所有人最期待的地方哦!
没过多久第一位客人就来了,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沉默无言地走了进来,抬起头,东望望,西瞧瞧。我见他不肯开口的样子,便说:“你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换声音吗?”“我的声音像女生,所以许多人都嘲笑我是一个女孩子,我很不开心,所以才来这换声音,希望老板能给我换一个强壮有力的声音。”我二话不说,去大棚里摘了几朵蓝色的花,带着他一起进入了玻璃室,让他坐在蓝色座椅上,把五朵蓝色的花放进座椅旁的能量箱里。过了一会儿,小男孩出来了,一个劲地向我道谢,他的声音可真像个小男子汉。
接着,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
每个座位上都有人,就连着通道上都挤满了人,我生意非常火爆!
我的“声音转换店”生意非常火爆,每天都有几十个人来让我转换声音,欢迎随时光临声音转换店!
有一天,在茂密的森林里传来了三种奇妙的声音,它们分别是嘲讽的笑声、求救的哭声和沉稳的脚步声……
雨后的森林,空气格外清新,小动物们都出来散步了。它们有的在尽情地吮吸着树叶上的雨水,有的在顽皮地踩着水坑,还有的在欢快地打着水战……
小鸭今天开心极了,因为美味的虫子实在太多了,它可以吃个痛快了。忽然,它一不留神,脚下一滑,掉进一个对它来说是个“万丈深渊”的大洞里了。它害怕得直抖擞,它边哭边拼命地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可是,洞口的小动物们并没有向它伸出援手,它们不是哈哈大笑,就是捧腹大笑的。
不远处传来了沉稳的脚步声,那是大象伯伯的脚步声。大象伯伯走到洞口,严厉地训斥小动物们,“我们森林里的动物们要学会互相帮助,怎么可以这样取消别人呢?如果现在掉在下面的是你们,你们还笑得出来吗?”
听了大象伯伯的话,小动物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它们和大象伯伯一起去河边取水,灌入大洞里,不久,小鸭子得救了,它激动地又哭又笑的,那样子别提多可爱了,连严肃的大象伯伯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前,有一个城市,这一个城市每天都有很大的噪音,声音很大,多而杂。由此,人们称这个城市为“噪音城”。
有一天,耳朵们实在受不了了,决定集体远离着一座城市。
第二天,人们起床一看镜子里的自己。突然看到自己的耳朵不见了,人们为此苦恼不已。
耳朵们离开了人们,走到森林里生活,每天都提心吊胆,自己什么时候被森林中的动物给吃掉了,但又不想回去,去受噪音。
而“噪音城”的人们呢、人们没有了耳朵,生活极不方便。
早上起床开始,一切声音都没有听到,说话也是自说,走在马路上,一切声音也听不见。车来的时候,喇叭也听不见,这也是交通事故增多……终于有一天,人们决定去寻找,自己的耳朵。
全市人民,开始四处寻找耳朵。耳朵们也因为在森林之中不安全,有很多都不见,失踪了。
终于有一天,人们在森林的一个地方发现了耳朵。
这是有的耳朵回到人的身上,因为这些人要听耳朵们心中的想法。
人们首先说:“耳朵们,请你们跟我们回去好吗?”耳朵们说:“不行,城市里的噪音太大了,我们根本就受不了。”人们一时间彻底醒悟了,愧疚的说:“对不起,耳朵们,是我们错了,我们不该这样,只为了自己,请你们原谅我们,跟本我们回去吧!”耳朵们听了有所感动,纷纷回到了主人身上。
从那天起人们都用适合的声音,从“噪音城”变成了“声音文明城”,其他一些失踪的耳朵也回到主人的身上。
风声,有时柔和,春天,只是你要静静地去听,专心地听,它不一定只是“呼——呼——”的。夏天则更壮观,满树的叶子在摆动,就像一个大沙锤,这不就是风的声音吗?它只是借着别人来完成属于自己乐声。秋天,树叶洒落了一地,只剩一些“残兵弱将”还坚守在阵地上,一阵秋风吹过,树叶就“沙沙”地响起来,时而随风左右摇摆,时而前后晃动,与前面的叶子“哗哗”地摩擦着,像在荡秋千;时而绕着圈子,“唰——唰”的画圈,跳着摇摆舞。冬天,北风狂暴地呼啸,是何等的威风啊,但它却能使人的意志变得更坚强!
从哪说起呢?先从这封信说起吧!我这人平时有事没事就喜欢写点东西的,杂七杂八的一大堆,可说到正儿八经的给人写封信,真可谓是“大姑娘出嫁——头一遭!”你说你从未收到从外地寄来的信。说来我这做朋友的惭愧,记得听你提过几次,总说着要给你写的,可都是“鸿雁在云,鱼在水”始终没成行。现在就让我充当一下外乡人给我远方的朋友写封信,捎去我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你还记得我给你发的一首诗《五秒钟》吗?那里边基本上表达了你我相聚再识时我内心的真实感受,我记得最后一句是“童年、现在、未来都应该美好,是的,美好!”我这封信里想说的也就是童年、现在、未来这些个内容了。
童年是什么?我梦里魂牵梦萦的将它追寻,它是一首唱不完的歌,绵延无穷无尽。站在岁月的最前沿,回望逝去的风尘,我心飘飞如潮水,童年的日子着实可贵。我梦见自己漫步在岁月的沙滩上,看那潮起潮落,夕照碧落。在那鸥翔云集的天空下,海面湛蓝湛蓝的,广阔浩淼,在落日余晖的探照中,整个海天世界都镀上了层金色的外衣,沙石贝壳熠熠生辉,在金色的沙滩上,我赤着脚,和玩伴们在潮起潮落间追逐奔跑,嘻笑玩耍。感谢造物主赐予的这一切,随意拾起一枚贝壳,那里写满了回忆,我看到了童年里那一个个如金子般闪耀的日子,一张张可爱烂漫的笑脸,嘻笑怒骂皆成一幅图画,当然那图画里边还有着你。那时的天是那样的蓝,那时的时间是那样的漫长,那时的思想又是那样的单纯和天真。乡村里的童年别有一番滋味,你可以细细咀嚼这样的情景,春日里油菜地间放风筝,小河池塘边捉蝌蚪,三月三里地米菜煮鸡蛋,清明时节去踏青……夏日里争相池边钓龙虾,背着父母去游泳,树林里打秋千;秋天里空地上三五成群打玻璃弹珠、跳飞机房、玩画片,田野上拾稻穗,放野火……冬日雪后堆雪人、打雪仗、最有趣的是几个人相约着到田野里追野兔……当然你们女生玩的和我们有些不一样,但这些你应该很熟悉吧!我还记得我们几个还捉过迷藏、搭过锅拉活(呵呵,我不知道这用普通话咋说,你懂的!),过过家家……我记得上小学那会,我们总是一个班吧,你家是五年级那年搬走的,我记得你那会不是挺爱说话的,感觉挺文静的,读书还挺聪明的。哈哈,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关于你的事是:或许是小孩子都挺懒的,我们那时都兴放学后丢书包教室里,第二天上学时就不用背书包了。你有一次也这样的,不知道是谁恶作剧把你的书包给藏了起来,当你第二天早上来时怎么也找不到书包,以为是被别人偷了,着急得哭了,还回家了……当然你说我烧你衣服那事,我确实记不得了,可不是故意忘的哟,哈哈……你那会儿还总当着小组长吧,权力还是有那么点的,儿童节时总有你跳舞的。我记得教过我们的老师有丁木英(语文)、李琼兰(数学)、丁灿明(自然)、祁小红(劳动)……还有那个教我们儿歌的老教师叶老师,《小草》、《卖报歌》、《王二小》、《让我们荡起双桨》、《在希望的田野上》……这些确实是那纯真年代里最美的旋律。?
美好的童年已远去,我总还记得你当初的样子,自从你家搬走后,我们也就没见过面了,各自也都有各自的那份天地,在自己的路上前行着,各自的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一回***回来时说你在孝感读中专的,我也不知道你具体过得咋样的。前年忽然收到你的短信,我当时真是既激动又感动的,谢谢你还记得我,十多年呀!脑子在不停的转动,你当初的样子马上浮现在眼前,也努力回忆与你相关的些许事情,感觉那一切都还清晰可见。我没事的时候也总爱回忆,特别是在静寂的夜里,有时想起我们去年冬夏里的相聚,感觉挺开心挺惬意的。你的样子和当初的没有太大的改变,所有的变化都写在脸上了,还是那样的漂亮,(呵呵,会说话吧!)当然更成熟了些,也更稳重了些,少却了当初的稚气。我有时在想,即便我不曾见过你现在的照片,要是我们某天在某个陌生的场合相遇的话,我肯定能一眼将你认出来的。
去了你工作和住宿的地方,这周围的环境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封闭和压抑,高大茂密的树木,长长的甬道,密密麻麻的宿舍楼……就像一个大大的围城,围住了天,也围住了地,也围住了所有的梦。四年多的工作生活,足够能将一个人的理想和锐气消磨殆尽,使所有的浮躁与轻狂归于平淡,或许生活本该是这样的,人生也该是这样,与其说你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倒不如是说你已习惯了平淡,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如果真的让你换了个环境,你肯定会有太多不适的,平淡安稳没什么不好,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与你的交谈中,感觉你这人对生活还是挺有想法的,精神世界也足够强大,你有你的宇宙和天空,那宇宙和天空无比的广阔,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应该强大起来,这样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保持内心的平静。《平凡的世界》你看过吧!那里边的孙少平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物,他是平凡的但又不平庸,生活里他遭遇了很多,身处各种各样的境遇,有苦有悲,有甜也有乐,他始终在生活的道路上前行着,总能保持一颗平和的心,最重要的是他的精神世界无比强大,他有着一个坚强的宇宙,那份平和与坚强来自书本,来自劳动和生活的各种体验。因此,无论是你还是我都应该让自己的精神世界足够强大起来,这样在面对生活种种时能够宠辱不惊,保持心灵的平和。
外边的风还在吹,应该是暖锋吧,现在你我或许都还有太多太多的不如意,我还得在这风沙里起行,寻找我的那个屋檐——我穷尽一生的高度,你也在平淡中慢慢地寻找你所想追求的吧,谁叫你是MM呢,啥都会慢点的!呵呵!未来肯定会好的,风沙偶尔还会迷住双眸,但请相信:前行着就美丽着,远方有的是莺歌燕舞、花红柳绿!
懵懂的岁月中,隐藏了一些简单的思念。
——开头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最早认识的是粉笔。
很惊异于它的色彩,那么多的颜色是怎样涂上去的呢?于是我们用小刀轻轻地把它削碎,把各种颜色的粉混合在一起混入水中,但最终往往得到另一种未名的色彩,于是那水也只能倒掉。
粉笔大概也成为了某一段日子里的玩具,我家的后门成了涂鸦之处。喜欢在地上画房子,并且乐此不疲的.跳,于是粉笔,变被固定在了某一个时刻中,但仍是否在延伸,我不知道,因为我把纯真,把家乡,一起丢了。
进了小学,铅笔也就随之而来。
记得以前有一个胶文具盒,自从装了一堆铅笔进去后,它便变的漆黑了,而铅笔却成了我们财富的标志。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看的笔,只是一袭红色的包装,上面赫然三字——菲菲牌!
这是我妈最喜欢给我买的一类笔,但总是因为削铅笔而花掉我爸爸半个小时的时间。没有转笔刀,因为那个对我来说是很奢侈的,那个时候有一把红色的小刀——又是红色,毫无特别之处,它的特长不是削铅笔,而是划破我爸的手。于是奶奶给我买了一种撕撕笔,可以用手撕开的一种铅笔,但这次受伤的是我爸的指甲。
看到了一些小孩的铅笔,心中突然有一种感动,但我不知道,在何时何地,我把我的铅笔,我的童年一起丢了。
圆珠笔。
我的第一只圆珠笔是从哥哥那里搜刮来的。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用圆珠笔的人很少,问他们大概也很少见到写了用铅笔擦不去痕迹的笔。甚是可笑,现在人们惊异的是能擦去钢笔印记的铅笔吧。
后来渐渐有了很多种颜色的圆珠笔。
记得有一男生偶得一红色圆珠笔,以为甚是美丽,便带来学校炫耀,甚至连作业都用那笔做。
现在看来叫创新,不过那个时候叫发神经。他的作业本被老师当场撕掉,还被罚重新做作业。
圆珠笔渐渐替代了铅笔的位置,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同学都只是换芯不换笔,买一大包芯放在文具盒里,有事儿没事儿拿出来瞧瞧,但那些几圆一大包的芯会在不知不觉中漏光。失算了啊!
我是握着圆珠笔走出小学的,不过现在它离我们太遥远了,于是像那些漏掉的信一样,它也与我的曾经,我的小学,一起被我丢掉了。
转笔
转笔,是从初一开始的。那是一种突然风靡的动作。笔成了玩物。
不过,这大概是老师们所不允许的。转笔就是漫不经心,谁要再转就把谁的笔给扔了。
谁若是能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转转,那才叫有功夫!
习惯了吧。转身和同学们说话的时候笔转了,想问题的时候笔转了,转转转,我们习惯了。
我的手上的转笔年华,与我的时光,我的初一,一起被我丢掉了。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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