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用它来告诫自己:言多必失,少说多做,祸从口出,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总之,能闭嘴的时候就闭嘴。
但是马丁·路德金说:历史将记取的社会转变的最大悲剧不是坏人的喧嚣,而是好人的沉默。
“房间里的大象”,在英文里,意指所有那些触目惊心地存在却被明目张胆地忽略甚至否定的事实或者感受,就是那些“我们知道,但是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该知道”的事。“皇帝的新装”是个典型的“房间里的大象”,但“皇帝的新装”只是个隐喻。在一个电视相亲节目中,嘉宾们七嘴八舌地分析某个相亲失败的男人哪句话说错了、哪个表情不当,却绝口不谈他的职业是厨师或者鞋匠的事实,这时候,电视屏幕里站着一头大象。成百上千个人坐在一起煞有介事地开会,但谁都明白这个会只是个橡皮图章而已,在那个会议厅里,同样站着一头大象。
有些时候,沉默也许是起源于善意和礼貌,比如在临终亲友面前,我们不愿意谈起他们的病情,比如和一个口吃的人聊天,我们假装注意不到他的口吃。但是另一些时候,沉默源于怯懦。人们害怕权力,害怕高压,害怕失去升官发财的机会,害怕失去房子车子,于是沉默成了自我保护的机制。高贵是高贵者的墓志铭,沉默是沉默者的通行证。
另一些时候,人们所恐惧的,甚至不是利益上的损失或者肉体上的暴力伤害,而是精神上被自己的同类群体孤立。出于对归属感的依恋,他们通过沉默来实现温暖的“合群”。对认同感、归属感的强烈需要,大约是写在人类基因里的密码,这个密码有时候会成为勇气的源泉,有时候却让我们蒙上了自己的眼睛。
所以,沉默的人数越多,打破沉默就越难——因为当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沉默的漩涡,从这个漩涡中挣脱出来需要的力气就越大。历史上的先知,往往命运悲惨。面对第一个站出来大喊“屋子里有大象”的人,人们往往不会顺着他的手指去看有没有一头大象,而是怒斥他为什么吵醒了自己的好觉。甚至,他们会因为那个人的勇气映照出自己的怯懦而恼羞成怒,你那么大喊大叫干什么?哗众取宠、爱出风头、不识时务,神经病。“沉默如癌细胞般分裂生长”,房间里的大象就这样在“合群”的人们的相互拥抱中越长越大。
好在随着大象越长越大,它被戳破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因为随着大象越来越大,掩盖这头大象所花费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并且,目击者的增多也意味着出现“叛徒”的可能性在增大。最终,孩子小声的一句嘟囔“皇帝没穿衣服”,就可能使这头充气大象瞬间瘪下去。
拒绝发声并不奇怪,因为发声不但需要勇气,而且意味着承担。
直视沉默也就是抵抗制度性遗忘和集体性否认的压力,直视生活中不被阳光照耀的角落、被压迫者的痛苦和我们自己的软弱。
人们习惯于用政治或社会的压制来为自己的沉默辩护,却往往忘记了正是自己的沉默在为这种压制添砖加瓦。
我们尽可以堵上自己的耳朵或者捂上自己的嘴巴,但是当房间里有一头大象时,它随时可能抬起脚来,踩碎我们天下太平的幻觉。
我们都在一路相遇,一路告别
再也不会为突然有人离开而痛苦不堪,也不会再为突然出现了某个人而欣喜若狂。有些人总是突然就从你的`身边消失了,然后慢慢从你的生活中淡去了,不是你们之间出现了某种问题,也不要总觉得他的离开就一定是自己什么地方做的不好,其实这都很正常。因为本来我们都在一路相遇,一路告别,你来到我的世界我离开他的世界,然后你离开我的世界转身又去了他的世界。
一年一岁,你我同赏多少日出黄昏,人活一世,又能共度几个春秋。很多时候我们还没来得及相遇就已经错过了,还有一些人我们遇上了可忘了彼此打声招呼,后来也是匆匆而过,最终还是谁也没能记住谁。那么那些相遇后的意义又该是什么?
当初我们一起看过同一部电影,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当初我们一起听过同一首歌,一起学会了它的旋律,后来却再也没有一起合唱过。当初我们一起走过某些街道路过某个超市,当初我们一起坐在树荫下谈天说地,讲着自己给自己规划好的未来,可是后来未来永远都没有来,而身边听的那些人却早已换了一批又一批。
以前爱听的《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依旧还存放在手机里面,只是现在谁也想不起来了。有些歌是随着某个人带到你的生命里的,有一天那个人转身离开后这些歌却永远留在了你的生命里,轻易就生了根再也无法彻底根除。一旦你用一点情绪去将它们润湿它们就能马上发芽长大开花,这些花有好看的不好看的,也有香气怡人的同样有恶臭无比的。后来开什么花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还愿意让它们发芽。
恋爱过的我们曾经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就相遇在了一起,一起走过一些夜晚彼此取暖,一起靠嘴里的那一点液体互相解渴,一起走过一段路,然后一起还没有挥手告别就又相互离去,消失在彼此世界的最边缘。
本以为会记住很久,久到自己都记不住到底有好久了才会忘记,可突然发现有些夜晚早就想不起。一开始记住了一些人的正面,到最后却连他们的一个背影都忘掉的一干二净。
每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应该睡觉,然后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起床,走在街上不知道哪是方向,在人群中不知道你们都去了哪里。在另一条街上还是会在另一个人群里?是睁着眼睛在休息还是闭着眼睛在思考?这些都是告别后的你我之间的距离,很近却又隔着千万沟壑,你不需要过来我也不用过去,因为我们在告别后都还在等着自己下一次的相遇。而在那些相遇里再也不会出现你的名字。
有些人就像是手机上无意间推送的消息,有兴趣你会看一下,没兴趣的就直接手指一滑就删除了。但其实不管你看还是不看结果都是一样的,时间一久就忘了,因为你知道明天还会有那类消息出现在你的手机上,也就没有什么好在意的了。
我们相遇后总有一天还是要相互告别,而那些告别后的你们能够比以前过的更好就是那些相遇的意义。自己看过很多故事,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现在可能我们早就没有在一起,而那些故事会永远帮我们年轻着。
我们一路相遇,然后一路告别,一路向前将相遇告别后的彼此推到回忆里。有一天想起,不会悲伤,也不用觉得曾出现的那些人一旦离去就永远不会再出现,其实他们只是在与另一个你相遇,与此刻的你告别。
我知道有一天还会有很多人离开,那就彼此相拥,道一句最后的祝福,我也知道还会有更多的人与自己相遇,那就面带微笑轻轻地说一声欢迎。
一弯新月
时光的缝隙搅动蹁跹的思绪
怀念我们桃花下的相遇
一世情牵
我的爱载不动你的离忧
心的舟子划不到彼岸的美丽
一生叹息
曾想将遍地落英洒满你的衣襟
如今却只拾得一片死去的记忆
老外婆
因舅舅们都外出打工了,母亲和两个姨商量着轮流接外婆到家里来住。
外婆今年87岁,头脑还算清楚,可身体却真的很不好。因了年岁大了的原故,外婆的脑血管收缩的特别厉害,经常性的头晕头疼,每天都得靠药物来缓解。外婆刚到我家时天气正冷,头晕症状严重。我们陪她到人民医院看过医生,医生给开了类似于她以前吃过的药,说不能保证能收到好的疗效。
外婆是从来没有去过大医院的,也从来没坐过小汽车。这次的“享受”让外婆喜出望外,掉得只剩几颗牙的嘴是乐得合不拢:哎呀,看到我的这些后代过得好,我打心里高兴啊,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坐小车子到大医院看病,这是何辈子修来的福喔!随后的好久,外婆都是开开心心的,头晕症状好了很多。
其实,外婆以前就唠叨着到人民医院来看病,舅舅们都觉得这乡下医生看了好几回了,老年病想治好是不可能了,所以没有搭理她。这次我带外婆去人民医院看病最初的想法也只是安慰一下老人家,免得她老唠叨,想不到竟是如此效果。
老外婆是个性子极要强的人,如果不是舅舅他们都外出打工了家里没人照料,她是断不会到这几个女儿家里住的。总记得以前,她只有在女儿们家里办喜事时才过来一趟,而且从不过夜,说自己住不惯——其实是不愿麻烦女儿女婿们。如果哪家留她过了一夜,那绝对是脸上有光的事,其他几个姊妹可是羡慕得不得了。
的确,老外婆可是我们晚辈心目中的女强人。她和外公一起在那个饭都吃不饱的年月里硬是把七个子女拉扯成人,而且每个子女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外婆经常不是接济这家就是安抚那家。
她,就像一把伞,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总是那么强大地庇护着伞下的亲人,包括我们这些后代。而此刻,外婆却真的老了,瘦小的身子倦缩在椅子里,深陷的双眼昏昏欲睡,没了神采。
她把坚强和强大留在了生命的过去,而今,“老”,让她有了认命的迹象。每每看到此种情景,我的心里总会涌起阵阵酸楚,这就是生命?这就是人生谢幕的场景?
由于我们都要上班,母亲也是里里外外忙个不停,老外婆经常是一个人呆着,大多的时候总是孤独陪伴着她。只有在双休日的时候,在我们得空的时候,才会凑在一起大声地和外婆说话。
也只有这个时候,老外婆的脸上才会重新绽放出生命的笑容。由于外婆听力不好,所以在交谈的时候,我们更多地是听她说,说她过去拉扯几个孩子不容易,说现在世道咋变得这么快,要过日子还得到外地去找生活,以前可都是外地人到我们这儿找生活……
只要我们随便拉扯上一个话题,老外婆就能连篇累牍地联想过去,抒发感慨,而且是周而复始,不断重复。母亲听烦了,找点家务去做避之;爱人听烦了,约几个好友出去逛去;小女儿是没时间听的,老师布置的作业让她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只有我老老实实地陪老外婆说着话。其实也不用说什么,只要在关键点上大声地应和一声就行,让老外婆知道我在听她说,我在和她聊。
和外婆说话成了我得空时的一堂必修课。母亲和爱人问我跟她说话累不累?不烦吗?我说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闷死吧。
坐在老外婆的身边,看着她的眉飞色舞,我明显感觉到老人家的生命凭添了几份活力。这是一种需要在得到满足后的毫不掩饰的释放。我心中的五味瓶被打翻了。我是要腾出更多时间来陪伴老外婆的,哪怕是一种神不守舍的陪伴,都是值得的,珍贵的。
我到底写的是什么呢?要想知道就听我说吧!
前 几天,天气一直是阴沉沉的,今天早上忽然下起了小雨,一会儿居然还伴着小雪,不久就只鹅毛般的雪花从天空中飘下来。地上一会儿就白了。当时我们正好在上第 一次英语课,我们坐在教室里看见窗外鹅毛般的大雪正在飘落着,心里巴不得快点下课。一阵铃声响起,原只有读书声的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我一走出教室,看 见地上已经是一层厚厚的雪了,学校就像一个粉装玉砌的学校。
那落光叶子的杨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远处,冬天常青的松树上也堆满了沉甸甸的雪球。一阵风吹过,树枝轻轻的摇晃,银条和雪球儿都落到地上来了。
走 到学校后花园里,看见的则是一些红红绿绿的雨伞下藏着一些正在玩雪的同学。有些同学可能太爱雪了,连雨伞都不拿,就和别的同学打起雪仗来了;有些同学呢, 可能是因为天冷就躲在教室里看雪。我们七年级的同学呢,有些同学没去玩雪,看见下面玩雪的`同学玩得那么高兴,心里就不觉得痒痒的。就也跟着一起去玩雪了。 忽然有一个同学叫道:“扔些雪上来。”这时下面的同学就陆续的将一个雪团扔上过道。而我们在过道里的同学,捡到雪团就把雪团扔下去,这样我们在楼上的也可 以打雪仗了。
雪除了好玩,还可以给明年带来丰收呢。因为冬天下大雪,可以冻死一部分害虫,并且雪水渗透到地层里又能供庄稼生长,俗话说:“瑞雪兆丰年。”
在这,我想请问一下大家:“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这是不是和雪有关呢?
这,银妆素裹的白色世界真好!
考完试,同学给我推荐了一些短篇小说,其中就包括这篇《黄昏里的男孩》。在这些小说中,“黄昏里的男孩”这个极富诗意的题目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幅唯美的画面。就这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这篇小说。
看了题目和文章的开头部分后,我以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的故事。一个落魄的、可怜兮兮的男孩已经沦落在街头好些天,正当他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又大又圆、红彤彤的苹果映入他的眼帘。他向附近看了两眼,很快发现了这个可以使他果腹的苹果的主人,是一个年过半百、有着满头白发的水果摊摊主,他叫孙福。他盯着孙福,试探性地伸出手想要拿到这个苹果,并且多次告诉孙福他现在很饿,希望能得到他的施舍,但是都被孙福无情地严词拒绝了。终于这个被饥饿冲昏头脑的少年趁孙福不注意时,用他那黑乎乎的小手拿了一个苹果,然后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孙福发现后,一边快速跑起来追赶着,一边大喊着“抓小偷”。不一会儿,瘦削的少年终于被孙福抓住了——他跑不动了,没有力气了。大概是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情急之下,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大口地咀嚼起来。可孙福仍然不放过他,使劲掐住男孩的脖子逼他吐出来,后来,男孩还是无奈地把已经嚼碎的苹果碎屑一点点全部吐出来了。紧接着,还有对他更残酷的惩罚——孙福毫不留情地将男孩的右手中指折断了。更恐怖的是在后面,孙福并没有为自己欺负弱小的.行为感到惭愧,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折磨男孩。他将男孩绑在摊前,并强迫他见到一个人就大喊“我是小偷”,直至收摊。到最后,男孩累得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微弱的摩擦的声音,这时孙福就会告诉顾客:“这个男孩在说‘我是小偷’。”终于,孙福收摊了,男孩也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晃动着断指,一步步艰难地向远处蠕动着,虚弱的、摇晃的身体仿佛下一步就会倒下,最终男孩慢慢地消失在黄昏的尽头。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狠狠地纠成了一团。这个可怜的男孩多么的无辜、无助呀!他只是个孩子,做错了事难道没有被宽容的权利吗?何必要用那么卑劣、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瘦骨嶙峋的孩子!孩子这么小,难道不会留下心理阴影吗?或许这个孩子在以后会恐惧所有陌生人,他会以为人人都是坏人,他的未来也是不堪设想的。心里除了有对男孩的同情,更怀着对孙福做法的鄙视和反对。他竟然对男孩做出了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凡是有人道的人都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对这个单纯的孩子多么苛刻啊!本以为故事讲到这里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还有下文。后面的内容讲述的是孙福收摊回到自家后,回忆往昔。想起了自己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是美好的回忆却以儿子不幸落水、妻子跟着一个剃头匠离开了他为结局。所以孙福只能攥紧那张已经泛黄的黑白照片,希望能寻找到曾经的幸福感觉……
读完整篇小说,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读到最后,我才明白,小说真正的主角不是男孩,而是孙福。平时我们总能看到做坏事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做坏事。然而文章结尾就很好地诠释了原因。掩卷沉思,虽然孙福开始对男孩所做的事情很让人无法忍受,但是他的曾经,他的无奈,他的悲伤又让人忍不住也想要宽容他、同情他。
文章始终离不开一个“偷”字。开始是男孩偷走了孙福的苹果,在惩罚男孩的期间,孙福一直在反复地提到“偷”这个字。孙福可能认为,他的那个5岁的儿子的意外落水,是上天“偷”走了他的生命;美丽的妻子撇下他和剃头匠离去,也是那个剃头匠“偷”走了他的妻子。而孙福没有从这些阴影中走出来,没有想通,而是一直这样憋着。所以每当看到小偷,或者听到“偷”这样的敏感的字眼,孙福总会变得很激动,行为很无情、残忍,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可能他自己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这种细微的变化,但是在日积月累中,孙福却好像变了一个人。这些事,“偷”走了孙福的灵魂,让他变成了一个残酷的人,渐渐地变得麻木不仁,变得丧失人性。
文章中的少年,在被孙福惩罚后,也变得更加不堪,他的生命或许也会被上天“偷”走,如果他有幸能活下来,可能也会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这使整个故事的结尾弥漫着悲伤的气氛。而文章中围观的群众,在看到孙福用残忍的手段对待一个孱弱的男孩时,只是冷眼旁观,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行为,甚至偶尔对孙福的话还有附和。这也体现了这些群众的态度,无关自己的事情,已经不予理睬,也变得麻木了,没有丝毫的想去帮助弱小的想法,没有人情味……这些也都是被“偷”走灵魂的人。
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小悲伤。文章中的群众漠不关心的态度恰好反映了现在整个社会对待弱小被欺凌的态度。我想,绝不能让小说中的情景再次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重演,不能让更多的人变成像孙福这样被“偷”走灵魂的人。首先,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遇到这种以强欺弱的行为时,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怀有爱心,在看到他们受到侮辱欺负的时候,应及时恰当地伸出援助之手。此外,我们应该忘记一些仇恨,少背负一些包袱,感觉累了的时候就放松自己。我们始终要相信一切都是有希望的,人间一直是温暖的!就让我们秉承着这种信念,一起迎接明日初生的太阳吧!看,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是在网上买的,原本是给家里买套电视连续剧《武林外传》的vcd,之后又想买本书看看,网页上列着很多本余华的书可以选择,比如《活着》等,我选了《黄昏里的男孩》,大概因为题目吧,只简单看了书摘,就点击确认了。
收到网站两封订单确认的电子邮件后,第二天书和vcd就送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vcd的塑料外盒摸起来很凉很凉,书也是凉的,于是先放进抽屉里。过了一会儿,觉得可能变暖和了就拿出书来看,不是读,只是看看封皮,看看序,看看目录。
封皮是土黄色的,左边中下方有些许凸起,我死活也看不出来那些许凸起构成了什么图案,只得联想起了毕加索的作品,比如《萨比诺的女人》。
《黄昏里的男孩》是余华的短篇小说集,讲述故事的语言风格让我想起《许三观买血记》和《活着》。《许三观买血记》是上学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看的,读的毛骨悚然,尤其是关于卖鲜血的那些讲述;《活着》是我站在三联书店里看完的,让我想起《悲惨世界》,里面讲冉·阿让的话“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
《黄昏里的男孩》里的故事的题目很奇怪,我总是读了几段或一页后就忘记了故事的题目,于是往前翻,看了之后就想,为什么会叫这个题目呢,等看了七八成,却又觉得那题目再恰当不过,也有的时候读到了结尾便恍然大悟,题目就自己跳出来了。
故事的内容我看在了眼里,可还需要我猜猜究竟故事是什么意思,摆在眼前的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只能靠猜测了——幸好《黄昏里的男孩》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细节,诸多暗示;另外,还需要多读几遍,到时其意自现。
一天晚上,灯打开了,耀眼的光四处撒满。手电筒穿着花衣服,也来展现自己的'身姿。蜡烛一身油油的,躲在一个角落里。
电灯哥,你看你脸上这么有光,我也能照出一小部分的光,要不我们俩做个兄弟吧!手电筒满脸讨好的样子说。
电灯瞟了一眼手电筒,撇撇嘴说:就你,想我做兄弟。哼,怎么可能!
那个那个,电灯哥呀!您不仅高端、大气、上档次,而且受多人喜爱。我
行行,行了!电灯打断手电筒的话,很不耐烦,做兄弟行了吧!
行行手电筒憨笑。
电灯指挥别人搬家了:里面那个蜡烛你给我听着!我劝你赶快走别在这里呆了,这可碍了我们的眼啊!并且里面那些皮包骨细条条,你们都得给我滚出去!我可无所不能,永远照亮世界!
这时,突然停电了。四处看不见一点光亮,伸手不见五指。
主人把手电筒一开,哎呦——没充电啊!
主人在黑暗中慢摸索着,找到了蜡烛和火柴,咔嚓火柴点燃了,慢慢移向蜡烛,接着蜡烛也燃烧起来。整个房间昏暗昏暗的。
第二天,那根蜡烛融化了,只留下了白色的液体。
何谓美?契诃夫说:“人应当一切都具有美,外貌,衣裳,思想。”是啊,人时刻都应该具有美。然而,那白色的血液,黑色心的人,他美吗?
我深知这不是我所能及的事情。但,我实在看不下去一些人的行为,另我极其不满的行为。也许这就是我写下此文章的原由吧!
一些人为了物质追求,他们宁愿放弃了人格;一些人为了物质追求,他们宁愿放弃了尊严;一些人为了物质追求,他们宁愿没有人性:我在想,那些不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人格?怎么做人的人?那一心受物质奴役的人,一心受身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钱所摆布的人,那是人吗?就像中国的x官污吏一样,那种人还有多少?
x官污吏切不说吧?就说这老百姓。为了牟利,学校的'在校住宿生去餐厅烧一壶水1元钱。为了牟利,他们在粮食中抽条,本50斤的大米,抽出10斤,封好还按原价卖给我们。为了牟利,他们把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加工成食品卖给我们。为了牟利,他们把医院废弃的布条拣回来,加工成棉袄,棉裤卖给我们。这是老百姓吗?是今天的老百姓吗?我始终扣心自问?我该说什么?他们简直把我们当成现代的阿Q了?
子曰:子利而行,多怨”就是说:“只要根据自己的利益做事,必然招来许多怨恨。”是啊!一个人算的太精,凡事都以自己能否获得利益为依据进行处理,惟利是图,最后,必然是以失败而告终。可现在的人谁又知道“时时刻刻忙算计,算来算去算自己”的这个道理呢?
今天,在这夕阳下,我独自走在这条僻静的小煤屑路上,我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白色的血液,黑色的心,那种人他美吗?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但我喜欢男孩的聪明、勇敢与幽默,喜欢与男孩们聊天。课余,一大群男孩总是聚到我的座位周围,大家一起谈天说地,不管是学习、娱乐QQ还是生活上的各类趣事,我们都说的无比快乐,情绪也迅速会好起来,无拘无束。
我——大群男孩中唯一的女孩,总是先全神贯注地男孩们各抒己见,然后或补充,或反驳,毫无顾忌,滔滔不绝。有时会与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又会使他们佩服的五体投地。我觉得男孩们的想象力非常地丰富,大多敢想敢说,与他们谈论,十分惬意。
男生的粗犷豪爽、心胸宽阔、豁然大方对我的帮助还真不小。在五年级的一次体育课上,余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于是,我和荣雅琴就准备向老师借羽毛球拍和羽毛球,可当我们赶到时,已经都被借光了,我和荣雅琴沮丧级了,正当我们要离开时,我班的男孩就拿着一副球拍递给我说:“涂雨璇,我的这副借给你吧!”我双手摊开:“不了,你们还要打呢!”他们对我说:“我们去打篮球。你就拿去吧!”我们是心里满是感激,嘴角又挂上了笑容,说:“真的非常谢谢你。”于是,他们一挥手就去玩了。我也很开心,到空地和荣雅琴打羽毛球去了,我们一边打过来、打过去,一边聊天,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开心极了。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羽毛球打到放自行车的亭子上去了,担心着:“如果被老师发现了,我就完啦!”荣雅琴也问我:“该怎么办啦?”我也没多想,就在想办法,突然想到了身姿矫健,有活力的男孩们。我就上去把同桌的'他给叫了下来,因为他是运动细胞最好的人了。他也没有反抗:“那我下去看看吧!”他到下面后,就说:“我爬上去拿。”我被他吓了一跳,立刻说:“不行啦!那样太危险啦!”他却对我说:“没关系的,那要什么紧。”我也就只好让他试试看喽!于是,他就迅速爬到亭子顶端,试着用手捡到羽毛球。二十分钟过去了,他终于把羽毛球给捡下来了,对我说:“拿去吧!”他用手擦了擦头上的汗。我知道,他为了帮我捡羽毛球,把他到累到了,连忙说了声“谢谢。”他说了一声不用谢就头走了。我也没说什么,只在心里慢慢想:“他这个个还挺好的嘛!”“叮铃铃”下课了,我和荣雅琴把那“可恶”的羽毛球交给老师,呼!今天可真令人胆战心惊啊!
我与班里所有的男孩都相处得非常融洽,男孩们的心胸一般都很开阔,他们很少忧虑,更不会哭泣,也很乐于助人,当我有了烦恼,男孩们总会送来一个个滑稽的笑。立刻能驱散蒙在我心头中的云雾,就在今年大扫除的那一天,胡老师吩咐我去擦墙上的污渍,我一答应了。可是我一时找不到水桶了,于是,我班的男孩们提了个水桶来,说“用一下吧!”我当然也就谢谢他们,擦了起来,“可恶,擦不掉诶!”我不禁嘀咕到,他走了过来,说:“我可不信擦不掉,让我来吧。”说着,就帮我擦了起来,他试着用各种办法,不久后,终于OK了。他面带笑容,说:“好有成就感的。”我觉得他可真好玩,男孩们就是幽默,不过,对我的帮助还挺大的呢!
我觉得与男孩们交朋友,从没有友谊的破裂,即使闹些口角,那也只是短短的一瞬间。
我觉得男孩女孩,大家都是孩子,同在一个教室,同在一个集体,何必去想象那与我们相隔千里的“男女之别”,又何必去在意封建社会的陈旧习俗。不要怕家长老师在意,更不要怕同学们揶揄,只要大家以诚相待,坦然相处,谁也无可非议。从异性同学身上,你会学到很多。大家在一起,互补又互利,共同生活,共同学习,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集体。
来吧男孩女孩们,伸出你们的手,敞开你们的心,我们一起手牵手,共驻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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