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子不高,调皮,这大概是众人对他的第一眼评价吧!他在班里,可是众所周知的开心果呢!大错误不犯,小毛病倒不少,但老师却一直拿他没有办法,因为每老师都被他说的哭笑不得!
有一次上政治课的时候,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居然比我高了,看得到黑板了,然后他就是像遇见了流星雨似的,总是在后面说:今天我比你高了,比你高了嘞,啦啦啦!因为我是属于那种不想学习就不学习,一学习起来就很讨厌别人来打扰我的那种人。于是我就报告了老师,那个时候他的脸立马阴沉了下来,政治老师脾气太好,人太温柔,只是跟他说要他以后多吃点饭而已。他又像是打翻了五味坛,不知道是该欢喜还是忧。
我的梦想是长大后当老师,这个我同学都知道的。下课的时候我们大家在一起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未来去了。我后桌说:你以后去当老师要去教老班的儿子啊!第一天就跟他说要他以后小心点,第二天看见他讲话就惩罚他,然后他回去告诉他爸爸说老师罚他,然后他爸就会说谁让你今天讲话的,我都准备要打你了!听完,我们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有这个逗比在,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
说归说,这个逗比认真学习起来的时候倒还蛮不错的!可谓是雷打不动!所以,他成绩也不差!
逗比,我们相处的时间也才一年半,也只剩下一年半了,初中三年,一晃眼儿就过去了,毕业之后,当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会不会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那个时候你可还会记得我?可还会记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经历过的风风雨雨?荣辱成败?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在小学的生活中,有许多令人难忘的同学:有在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的;有在摔倒时给我一句真心的问候的;还有在不会的题中告诉我解题方法的……但最令我难忘的同学莫过于我的同桌——王喆。
“轰隆隆”,“轰隆隆”,天上的天神仿佛得到信号一般,将天幕撕开,把天河之水全部倾斜到人间。
放学后,我独自坐车回家,刚出校门不远,我的.衣服就全部湿透了,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接着就是几个“震天响”的喷嚏。我站在车站上等车,平时拥挤的车站,今天也冷冷清清,就剩下我一个人,过路的几个小孩,撑着几把大伞飞快的跑着,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溅了我一身的脏水,“哎呀呀!……早知出门我就带上一把伞就好了,这个破车站也真是的,不安个遮雨的,正倒霉!唉……”我失望地说着。天越来越黑了,路上没几个人了,雨越下越大,我成了个落汤鸡。这时,头上的雨没了,一个熟悉又诡异的笑声传进了我的耳中,“哈哈哈”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王喆!我惊讶的一时说不出话来。王喆把伞递给我说:“我刚值完日,刚刚恰巧看见你,我带了两把伞,先借给你一把,你明天再还给我吧!”“嗯”我点点头,“谢谢你,王喆”。“没关系”王喆咧开大嘴,冲我做了个鬼脸。望着王喆的身影,我身上的凉意全没了,心里一阵温暖。
看!这就是我在小学里最难忘的同学——王喆,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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