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老螃蟹觉得不安了,觉得全身太硬了。自己知道要蜕壳了。
他跑来跑去的寻。他想寻一个窟穴,躲了身子,将石子堵了穴 口,隐隐的蜕壳。他知道外面蜕壳是危险的。身子还软,要被别的螃蟹吃去的。这并非空害怕,他实在亲眼见过。
他慌慌张张的走。
旁边的螃蟹问他说:“老兄,你何以这般慌?”
他说:“我要蜕壳了。”
“就在这里蜕不很好么?我还要帮你呢。”
“那可太怕人了。”
“你不怕窟穴里的别的东西,却怕我们同种么?”
“我不是怕同种。,,
“那还怕什么呢?”
“就怕你要吃掉我。”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读很多书籍,但有了挺多的心得与体会。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
余秋雨先生不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散文家,他的语言清新自然,文笔通顺流畅,时不时一句富有深刻哲理的语句,就能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且深深地沉沦在文章里"不能自拔"、回味无穷。无论是人还是文章,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的典范。
在《山居笔记》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是《一个王朝的背影》和《历史的暗角》。
先谈一谈《一个王朝的背影》。这篇文章以清王朝为背景,以康熙的"长城"——避暑山庄为线索,开始了与清朝的谈话。文章的开头以康熙的人生与能力入笔,写到了"康熙希望能筑起一座无形的长城".所以他在避暑山庄外设立"木兰围场",每年去那里打猎,也算是一种浩大的军事演习。这就是康熙作为一个君王的伟大之处,无形胜有形,便可以不再去修长城。他不但精通中国文化,而且熟知国外名人所著的几何与自然科学的学说著作。他"将生命从深宫里释放出来",使那个时代强盛无比。而到了他的后代乾隆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康熙的"长城"突然变成了康熙炫耀自己功名与荣誉的地方,"乐滋滋地自我品尝,这使山庄回荡出一些燥热而又不详的气氛".紧接着,排斥了外国文化并只限定在广州开放外贸,从而导致清王朝逐步走向衰落。
之后的嘉庆在避暑山庄看到了父亲的功德,不禁觉得身上的担子太重。这就使之后的子孙在这种压力下一步步带领清王朝走向衰败。在清朝灭亡后,著名的学者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水自尽;余秋雨先生在文末的一段话,让我很有感触:"我轻轻地叹息一声,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在《历史的暗角》这篇文章中,余先生列举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又一个臭名昭著的小人,并且详细的分类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小人在中国人的心中,自古就有一种范畴,卑鄙的、邪恶的、损人利己的人都会被人们自动划分到小人这一行列中去。小人的嫉妒与自我利益的膨胀,往往会使一个又一个文化名人走向冤屈之路而无言以对,或许这正是小人真正的强大所在。余先生的一句话,令我的理解更加深刻:"小人的势力往往在暗角中滋生,牵绊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人被就算被绊倒,摔了个倒栽葱,也对这些人或事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在这一方面,小人的手段耍的极其阴险。"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在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侮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享受侮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一个二个文化名人被逼上绝路的原因所在。虽然如此,但小人往往不会落得好下场。因为——小人终究是小人。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爸爸表面很严厉,实际上却充满爱心。鼓励孩子要坚强,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来了。很重感情,特别爱花。简单归纳一下“我”成长的历程。“我”在爸爸的管教下克服了懒惰的毛病,在爸爸的鼓励下有了挑战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在爸爸话语的激励下最终以成人的姿态镇定地面对爸爸去世的恶耗。作者在文中没有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情,而是通过具体的事情,用细致的动作描写展现了爸爸的形象和“我”成长的过程,这些描写将感情表现得深沉而含蓄,值得大家深刻体会。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一条心地很好的蛇抓到一只麻雀,想要把她一口吞掉,于心又不忍。于是把她盘得紧紧的,谆谆善诱地,劝她服从命运,还劝她拿出牺牲精神来献身于他。讲完之后,才客客气气要动手吞吃,并且说:
“你看,我不象别的蛇那样不讲理,我和他们是毫无共同之点的。”
寓意:讽刺那些口头说自己如何如何高尚,如何如何出污泥而不染,实际上却还是与别的执行者一样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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