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可畏充满活力,虽然有时欢笑有时忧,我曾经误会过我玩得最好的伙伴,甚至让我差点失去这个玩伴。
记得那是四年级,学校创办一次手工创意比赛,我和我的好朋友就参加了,因为我们都喜欢做手工。回家后,我忙着做手工,都快十二点了,竟然不知道,手工终于做好了,把东西整理好,上床睡觉。
一觉睡到大天亮,都快迟到了,我急急忙忙的弄好了,去学校,“手工比赛快开始了,请参赛的选手带着你们做的手工来操场”广播响了,我到书包里拿手工的时候,发现我做的手工不见了,我心想:不可能啊!我明明放进书包里面的,怎么不见了,“你做的手工真漂亮”听同学说,我把头一扭,看见我的好友手上拿着手工作品,我一看,那不是我的吗?怎么会……
当时我气傻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就给了她一掌,她刚要开口,被我堵住了,我说:“你,亏我把你当做我的好朋友,没想到你却偷我的手工”。她说:“你听我解释,我没有”。“啪”又一个巴掌拍在她脸上。因为我做手工比她做得漂亮些,同学们都相信是她偷了我的。
回家的路上,她给了我一卦信然后走了,那时,我见她哭了,信上的大概内容是说手工不是她偷我的,(当时我就心想,还想狡辨,明明……)。我还看见她写道,手工是她想了一个晚上才想出来的,如果我喜欢她可以送给我。我心想,这手工明明就是我的还要你送干嘛。她最后一句写道:即然你那么不相信我,那我们绝交吧。我说:“绝交就绝交,你以为我只你一个朋友啊”!回到家我对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这时妈妈从我房间里拿出一个手工模型出来,我一比,真的一模一样,妈妈说:“这个才是你的,昨天你睡得太糊涂了,忘记放在书包里了,你错怪你同学了”。
当时我就想起我今天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唉,怎么办呢?她会怪我吗?她会原谅我吗?
第二天去学校,我的手工模型拿了一等奖,我却没有高兴,因为我失去了我再也得不到的东西,我本想今天当面和她道歉的,但她今天没有来,听老师说,她转学了。当时我好想哭,我好想和她说对不起,让她原谅我,但一切都晚了。
想起那时,心就一下酸,心想自己当时那么小气干嘛,如果重新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和她之间的友谊的。
每当我翻起三年级的教材时,不禁感到有些惭愧,思绪之间到了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我正在抄教材的词语,我的“死党”侯炫同来找我玩,我便迅速将词语抄好,和她去玩了。在玩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偷偷地跑到了我的课桌旁,往我的教材上瞟了一眼,便离开了。我没当回事,便继续和“死党”玩。
当我回到桌位时,发现教材没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桌洞里翻过来翻过去,还是没找到。这时,我回想起刚才有一个人在我的教材上瞟了一眼,肯定是那个人拿了我的教材。我问了一下周围同学,她们都说:“是汪涵。”我气呼呼地找到她,说:“你怎么将我的教材拿走了?”她摇摇头,我生气地说:“我都看见了,就是你。”她看样子十分委屈,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留了下来。回到座位上,心想:哭吧,谁让你拿我的教材。我跑出去和同学玩去了。我看到她还在哭,心情愈来愈沉重。回到桌位上,发现教材回来了,当我掀开第一页时,上面写着:“我并没拿,如果你硬要说,我就把我的给你吧。”我有些惭愧,因为丢了一本教材却如此说她,并且误会了她。我向她道了歉,她说:“没事,那个教材就当我送给你了。”心中再一次多了一些愧疚。
直到现在翻起那本教材时,总会回想起那场误会,我真想再对她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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