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到初中,学生接触最多的课文乃是“描述”类的,如、童话和寓言、散文、小说、剧本等,它们基本上属于文学作品。一般直至初二和初三,才开始正式提出“说明文”“议论文”的文体概念和读写要求。文学作品注重形象化地“描述”;而“论说”则不同,侧重于揭示事物的特点、阐释事理的本质,论述思想观点,阅读时需要凭借理性的思辨力来条分缕析,理解论辨过程。
进入论说类文章的学习,尤其是解读议论文,难度陡然增大,很多学生有畏难情绪。从形象思维为主转变到抽象思维为主,完成这一转向,教学中需要增加过渡环节,采用一些办法来缓解矛盾。
1.从文字表达方面,比较“描述”与“概述”的区别。
例如,同一项内容(如闻一多先生的“最后一次讲演”),如果作描述应该怎么写,如果充当论据应该怎么写,后者可参考课文《谈骨气》的第九自然段。从“描述”,变为“概述”,这是表述上的变化,体现了不同的表达目的、文体特色。
2.从材料与“中心”(观点)的关系方面,比较“描述”与“概述”的区别。
再看闻一多先生拍案而起的实例。详细描述事件过程,其“中心(观点)”是揭示、赞美闻一多先生的精神和气概;概述该事件,放进议论文当中,是用它来证实“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后者,概述事件与文章的论点发生了密切联系。由此,渗透论辩意识,关注论点与论据如何相互依存。
3.把“描述”改写成“概述”,培养材料与观点相依存、观点与观点相联结的意识。
例如,写三段相关的文字(文段),第一段文字要求描述一件可笑的事;第二段文字要求指出这件事“可笑”在哪里;第三段文字要求透过“可笑”的现象,探究事情的本质,——有哪些让人笑不出来的深层教训。写后两段,显然是牵引学生朝着“议论”的方向转,去寻找“议论”的一般特色。然后,反过来,要生把第一段的“描述”改为“概述”,强调材料与观点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强调从概述之中提取“观点”,还要强调所提取的观点之间具有一定的纵深度(一层进一层地谈出个人见解)。
4.参照其他文体的相关写法,引发比照,初步理解“议论”的某些特点。
像举例子、作分类、打比方、发议论等,记叙文、说明文里也经常能见到,其具体的表述作用和使用方式往往与议论文有所区别。通过比照,分辨异同,能够产生一定的借鉴效果。
学生对被说明事物具备了相应的知识,还会遇到行文障碍。因此在章法安排、语言运用等方面必须排除一些难点。从整体上说,有效之法是仿写。模仿是创新的基础,是技能形成的捷径和桥梁。
但是运用教材范例指导学生仿写,必须据学生的实际确定模仿点,而不是雷同。如《香山红叶》和《人民大会堂》都是以行踪为序组材的。前者是散文,行踪露得很实在,充分表现了“我”与同游者的感受,外化了散文作品的感情意蕴,主观性叙述贯穿全文。而后者是说明文,“我”和建筑师的行踪表现得很简洁,只在2、9、12、14段中点了点,成为一条虚线,等于带读者将大会堂游了一遍。把教材中的范例举出来,作为按行踪顺序介绍的一个仿点,可提高学生习作的成功率。教材中的仿点很丰富,要针对学生实际,循序而仿。通过借助仿写这个捷径和桥梁,让学生深切地说明文的章法安排、语言运用的特点,进而掌握说明文的写法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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