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个少年,手拿一个塑料瓶,盖儿上插着一个大头针,脸紧绷着,眉头紧锁,那严肃认真的劲怎么看都是在做一项伟大的科学试验。“耶”我成功了!他一蹦三尺高,难道是他创造了奇迹,刷新了历史。成为了牛顿二代?“哼哼,小样,你以为你是谁呀!看我不用我的超级无敌大喷泉射你个落花流水,看你再敢欺负我不!”他满脸兴奋的自言自语。我一脸茫然地问:“你在干吗?”他却娘娘腔地回应我:“我不告你!”我气得挥手打去,他见势不妙,忙歪着笑嘴神秘的告诉我:“我要去攻打某某女生了,你瞧好吧!”说完便一跃而去。一分钟后,一个“落汤鸡”拖着“受”伤的身体回到座位,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
圆圆的脑袋,白里透红的脸颊加上扁扁的鼻子,显得那样憨厚、可爱,一对“招风耳”给他的外貌又平添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他,就是我的后桌——张志豪。
张志豪不仅长得有意思,他这个人更是有意思。
一阵清脆的下课铃声,让我们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张志豪可是出了名的“珍惜时间”,你看他两腿一蹬,一骨碌站了起来,拍了拍胸脯,嘴巴一张一合地准备一展歌喉。“我叫小沈阳,艺名也叫小沈阳……”那唱功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虽然他是小沈阳的忠实“粉丝”,但是也不能这样啊!简直玷污了人家小沈阳的“光辉形象”,再看看我们班同学的反应吧!经过他这么一折腾,同学们都笑得前仰后合,还有些同学一直“呕吐”。我曾多次苦言相劝,可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
张志豪有个毛病实在是让人心烦意乱。上课时,他总是喜欢把脚放在我的板凳上,老师一讲到精彩的部分,他也跟着激动起来,一个劲地蹬我的板凳,这个捣蛋鬼把我弄得连课都听不进去了,全是一肚子火气。可这是上课呀,无法明目张胆地跟他作斗争。于是,我就来了一个“地下工作”,我使尽浑身解数去拧他,等我自己都累了,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仍然保持着他的“优美姿态”。下课了,我刚要找他算账,可他却从嘴里蹦出七个字:“生命在于运动嘛!”说完,还向我做了个鬼脸,一溜烟地跑了,把我弄得哭笑不得。唉,真是拿他没办法呀!
“天下无不散筵席”,新学期开始了,老师让我和别的同学换了位,但我俩时常“隔江相望”,抿嘴一笑,到现在我还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张志豪究竟是我的笑星还是我的克星呢?
月光如影,照耀大地。独自一人,四处游荡。一片萧瑟,心痛不已。——题记
时光飞逝,自从进入中学,时间就如同沙漏。伴随着学业堆积如山,早已忘记很多。可每当无事闲旷下来,她依旧发来一条问候——还好吗,小三。
第一话:万人从中相遇
与她相见还是在六年级转学的时候,由于我是新来的所以很不招人待见。但她的.微笑是我第一眼看见的,终身难忘。按一般程序,应该是老师安排座位,可我的新老师似乎很民主。班上空了5个位置让我选,我自然走到了第一个欢迎我的人那边去了。刚刚坐下,同桌的她就传给我一个纸条——你好我叫小戍。我憋着笑回了话,小树?怎么有点奇怪,我很难想出她的父亲是怎么想到这个名字的。实在太有创意了。
第二话:同学情深如海
“小三你去哪儿,也带我去玩吗?”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不用说我的同桌是也。无奈的我撒了一个小谎:“我去男厕所,你要来欣赏一下风景吗?”听到我这话,我那单纯又可爱的同桌脸瞬间红了,赶紧跑开不理我了。第二次月考结束了,原本一二名的我却掉到了五六名,这道晴天霹雳直击我的头顶。毫无疑问我哭了,伤心而又痛苦的哭了。既是为我的低分而哭,也是为我的心情低下而哭。一张餐巾纸掉在我的面前,我那善解人意的同桌看到我这样似乎收到了感染,心情也变差了。但每当我心情低下的时候,无论她是伤心还是开心,我的身旁总有她的身影。
第三话:闲时坐对谈心
在星期天,学校的后边草坪上,总会有两道身影。他们会是谁呢?当然是我和小戍了。映像最深的一次是在暑假时,树叶茂密。我是一个善于观察用好问的人,上一次听哥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树叶是相同的。我在想小戍会不会知道呢。心情总是写在脸上的,心急的我怎会忍住。“小戍,你说世界上那么多片树叶你能找到相同的吗?”小戍虽然看过很多书可这个问题还真把她难住了。可聪明的她怎么会失败呢,“小三你能找到吗,你能我自然也能?”听着这毫无问题的完美答案,我自认不如。摘下一片树叶,撕成两半,一片放在小戍手里,一半自己握着。“小戍,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正如人一样。我把这片树叶撕成两半,以后见到自然仍认出对方了?”小戍开朗的笑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如同工作时,若有休息时间无论什么时候都觉得很短。我们学生不也是这样吗?
与他做同桌,就免不了迁就他顽皮的孩子气。同桌他总爱“挑衅”:我想题时,用手突然猛撞一下,我正想教训他,可他却对说:“你超线了,所以我推了你一下,可是,一不小心用力太大。”他说中还带着笑意,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有时他还说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怪话……这类事件层出不穷,当我感到又气又可笑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它那得意的样子真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哎,同桌的毛病真不少:爱在课间玩得满头大汗地回来肆无忌禅地就往我身后一座,可是,这些都不能影响我为有他这样的同桌而高兴。
同桌是个乐于帮助人的人,虽然同桌学习不好,闯过无数次的麻烦,可他乐于助人,一次,老师让一位同学帮老师抱本子,我的同桌第一个举手,蹦着,跳着,嘴里喊着:“老师!老师!”可老师没有叫他,失望的坐了下来。
虽然他乐于助人,但是他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每天多有他捣乱的身影,上课捣乱,说话,打扰别人……要是他把这些坏习惯改了,我就觉得世界安静下来。
我的同桌,他就是这样,愿意真心真意帮助别人每天做恶作剧,我真希望我可以帮助他把这些坏习惯改掉,我相信他会变得更好。
他,陪伴了我六年。离别以后,他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同桌的我。
他对于女生来说是一个很害羞的男生,但对于男生来说,他是一个男子汉。可能是异性的原因吧!每次打饭排队的时候,因为我的两个闺蜜坐在前排,所以,他就被女生“夹击”了。前面说过,他对异性很害羞,每次打饭时他都跟我排在后边的一位男同学说闲话。刚开始,他坐在我旁边很少与我说话,后来,他便慢慢熟悉了我,开始与我交谈。
其实,我跟他不一样,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我很好强。班上的人都叫我“女汉子”不光是我揍人很厉害,骂人也很厉害,死人都可以说“活”。
往事桩桩件件,使我难忘的还是那件事:那是一次考试,教室里安安静静,一丝声音也没有。这次考试是考语文,语文老师很厉害,要是被语文老师发现你在照抄的话,那你就死定了!连我都不能幸免。语文我最在行了,不一会,我快做完了。他(我的同桌)一直盯着我看,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我偷偷的撇了他一眼,他还在看我!他犹豫了一会,最后,他塞给了我一张小纸条。我打开看了看,哦~~~原来是他有一题不会做呀!我把答案写在纸条上面,递给了他。他刚准备打开,语文老师站在旁边,看见了我们的所作所为,我们看见了语文老师不由得吓了一跳。语文老师大发雷霆:“好啊!居然在我的眼皮地子下照抄!你们俩,放学到我的办公室来!”
放学了,我和他背着书包战战兢兢的来到语文老师的办公室。语文老师一见到我们就说个不停:“呵!长本事了哈!……”语文老师说完了,我们走出办公室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夕阳下,对视,傻笑……
同桌的你我不会忘记。
我的同桌叫李子琦,今年10岁,担任我们班的正班长。
李子琦在女生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人。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观察力特别强;一只高挺的鼻子居高其下;一张“攻击力”十足的嘴巴,谁都说不过他;一双世间万物都能听得见的“顺风耳”,同学们别想窃窃私语。
“你呀,太度了。”这是我对李子琦常常说的一句带有提醒性的话语,因为李子琦太爱学习了。有一次,我去他家,李子琦趴在书桌上专心致志地看书,我叫了几声,可他就像一棵屹立不动的大树,听不到我说话,他那坚韧不拔、勤奋刻苦的精神,真让我羡慕。
他的火眼金睛和顺风耳是“绝世搭配”。有一次,老师去出差,临走前再三嘱咐李子琦要管好班级的事务。李子琦上任以后,对班级的工作一丝不苟,有一次自习课时,李子琦凭借自己的“绝世搭配”侦查到了一个景同学在玩拉面王,毫不犹豫地将他教训了一顿,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从此我们班纪律相当的好,老师回来后,还表扬了我们。
同桌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的同桌如何呢?
食堂午饭过后,走着,走着,不经意间,我脱离了大部队,来到了曾经我们学习的游乐园,五(3)班的教室门口。
我停下了脚步,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一些往事便顺着记忆的河流,鱼儿一般游进我的脑海,流进我的心胸。我想到了我的前同桌——陈俊晔,我和他之间发生过的那个尴尬的事也涌上心头。
那一天和往常一样。
到了优秀作文分享的时间。
史老师报着同学们的名字,可当我听到“陈俊晔”这三个字时,十分惊奇。平常作文向来不好的他,这次怎么会得优秀作文呢?
当我发愣之时,陈俊晔开始了他的朗读,我细细地听着,咦?这家伙这次的作文写得可真不赖。
可是,这作文怎么感觉在哪儿看到过,我越听越可疑。
会不会是我自己想多了,羡慕人家拿了优秀作文。对,肯定的。
可是,我要不要检举他呢?如果说了,那我和陈俊晔那艘友谊的小船岂不是说翻就翻了;那如果我不说,不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老师则一副惊奇的目光盯着陈俊晔,而陈俊晔的脸此时变成了个熟透的苹果。
下课了,记着他被老师叫去办公室那凄凉的背景,一股淡淡的后悔之意涌上尽头,我像无脊椎一样,无力地趴在课桌上,心中五味杂陈:后悔、盘点表……交织在一起,让我坐立不安。
这时,他回来了,微笑地望着我,而这微笑里并未有一丝责备指责我的意思,他的笑容依然是那么灿烂,那么明媚。
而我的心也如有着一块石头,终于着地了。不知怎么的,我的心情十分舒畅,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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