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只外来的母野猫。它是美丽的。身子修长,皮毛呈黄白相间的颜色,大约有3、4岁了。只是因为整天流浪在大街上,徘徊在垃圾桶周围,所以显得有些瘦弱,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它刮倒似的。当然,我每天都给它送东西吃,渐渐的我们都互相熟悉了,它一见到我就亲热的跑过来温顺的蹭我的裤管。
记得母猫刚产完六只小猫的第二天,我就欢天喜地的拿着食品袋跑到楼下给它们送吃的,每到这个时间母猫都会在楼道的墙角边等我。那母猫只是吃了一点就急急忙忙的去喂自己的孩子了。我高兴的以为院儿里又要多添点儿生气,可没想到就在短短的十一、二天内,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那天,我刚刚放学回来,就听到奶奶说有一只小猫被人打成了坡脚,还有几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母猫为了保护小猫,也挨了几棍子……听到这里,我的`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连午饭都没吃,就跑到了小猫们常去的楼道里。我忍不住吓了一跳,地上虽不是血迹斑斑,但也有一些模糊地血点,想必是被人清理了一下,这应该是那只被棍子打成坡脚的那只小猫留下的血迹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拔腿就大步流星的往外跑着,离开了阴森森的楼道,直到跑到自己家楼下为止。我气喘吁吁地呼吸着空气,心里异常难受,感到很痛惜……“一只只多么可爱顽皮的小猫们啊!这多彩的世界它们才只看了几眼就匆匆离去了。它们始终无法逃脱任人抛弃和虐***的命运吗?短短一个月,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了?!”我不禁用手捂住两只眼,悲愤的想着——慢慢的,我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我放下双手,探头望了望对面的那间黑屋子,却没有发现母猫的影子。就是学猫叫呼唤了几声,也仍听不到回应……我失望的回了家,从此母猫和逝去的小猫们就成了我的牵挂。
让我没想到的是,短短的几个星期,我竟然又见到了母猫,它不再是那样的美丽,而是变得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身上还有几道浅浅的疤痕。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的送食物给它,一如既往的喜欢着它。它却不像以前那样爱黏着我了。
没过多久,母猫又产下了一窝猫崽,大概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危着想吧,每天都只有母猫出来觅食,不见小猫们的踪影。因为好奇,每次见到母猫我都会观察它的去向。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了小猫们的窝,它就在我家前院的破地下室里。于是我不再给母猫送食,直接向破碎的小窗里蹑手蹑脚的投放。
或许是命运的捉弄吧,我有好几天因为太繁忙没抽出时间来给小猫们送食物。结果在一个饥寒交迫的晚上,母猫第二窝产下的几只小猫被活活的冻死了。母猫把小猫们的尸体叼走了,再也没回来过。
从此,我一直被惭愧的情绪缠绕在心间,所以常常到小猫们常去玩耍的地儿站上几分钟,连呼吸也是小心翼翼。思念着仅仅几天前消失的小生命。虚幻朦胧的景象出现在了我的眼里,仿佛我还与猫儿们在一起……
我的食品袋从此再也没有用过,它已经不是那群可爱小猫们吃食专用的袋子了。
从那以后,我见到了猫,脑海里不禁就会浮现出我与母猫和小猫们的往事……
高一那年,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叫押尾桑的指弹吉他演奏家的视频。只用一把吉他,在他手里却能表现出千变万化的感情,他独特的弹奏技巧更是加强了乐曲的节奏感,仿佛心跳是随着乐声跳动,就怕乐声停下。我一下子喜欢上了吉他,决定要学会它。
起初我是自学,后来想多懂得一些理论知识,我便找到了峰哥。
第一次见到峰哥是在照片上,是峰哥和一个外国吉他手的合影。两个大男人都留着长长的卷发,面容有些狂野。也许这是搞搞摇滚乐的人的特色吧。他们的.眼眶都略深,看起来好像里面充满了对艺术的见解,一不小心就会喷涌而出。总之,很艺术的样子。结合之前看到的他的光辉事迹和他的造型,我认定了要向他。
第一次上他的课,我很紧张,应为我从未和那样的人打过交道。峰哥叼着烟,身旁还站着个男人,很高,留着长长的直发。他鼻子上有一个环,但是丝毫没有让人牵的感觉。
我大着胆子向他打了声招呼(当然那时我不敢叫他峰哥),他阴沉沉的转过脸,我等他完全转过来,但却感觉他转得好慢,长发似乎是静止的没有一丝飘动。他用手拿开嘴上的烟,抖了两下。突然,他脸颊的肌肉向上一提,眼睛被拉成一条线,眉心聚拢,露出了狼一般的笑——灰太狼。我突然觉得他长得其实蛮可爱的,肉肉的鼻子,深深地眼,卷卷蓬蓬的头发,就像一个粗糙的布偶。
峰哥带我到琴房,帮我找好位置,又去帮我开空调,他一直洋溢着那不是很精致却很真诚的笑。这让我越发觉得他并没有刚才看上去那么吓人。
峰哥是弹电吉他的,他给我上课时只用一把很一般的木吉他。琴虽一般,但到了他手中就像有了生命一样,和用好琴弹得一样令我佩服。这让我对好琴并没有那么强烈的追求***,也使我没有和很多人一样从吉他爱好者沦为吉他收集者。峰哥教吉他不像其他老师。其他同样学吉他的人常常会被逼着考级,只学考级的东西,而峰哥却会教你了解乐曲,让你了解很多很多的为什么。
后来应为学业我不得不暂停了学琴,但和峰哥这段往事我是不会忘记的,应为峰哥将我领上了正确的路,以后我也能靠自学不断进步。
一路上我走走停停。我看见屋后的小河在融了冰以后又开始不停歇地奔跑起来,仿佛看见河里有达利画的软钟,随着水流一去不返。试着挽留,又从指隙溜走,反倒是初春的水沁凉了指尖。闭上眼,听时光流走的声音,又好像有古老时钟的声音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当--当--当--”滴落着时间。然后,我静静地凝视着流转的水面,又觉得自己看着的不仅仅是那片波光粼粼。
停停走走,我伫足在某条小径上。初晴后的小径还有被雨水滋润过的痕迹,有种洗去所有尘埃后的清明。隔着帆布鞋的鞋底感受到径上鹅卵石带来的奇特享受,突然就有了想要褪去鞋袜的冲动。然后,我真这么做了。有些疼,有些凉,更有些湿泥透过脚指缝的滑腻感。不能说怎样怎样的舒服,只是看着自己的光脚丫便忍不住一个人傻笑出了声。
径边被栽种着许多花卉。茶花,梅花,迎春花。还有些叫不上名的。这些花都开的极好,也许真如席慕容说的朵朵都是它们前世的盼望,所以才会这般的精雕细琢想要开出一树嫣然吧!还是抵不过内心的欢喜,采下了一捧姹紫嫣红,不知这于它们是成全还是辜负?
怀抱那一捧姹紫嫣红,继续紧跟春的脚步,最后连自己也不知落脚在了何处。只见那窄窄的柏油小路和两边一直蜿蜒向前排过去的杉树,像极了只能在梦里见着的`景致,若此时再听首舒伯特的《小夜曲》怕是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好。
不知什么时候本还明朗的天空竟又飘起了雨,雨丝沁入纤维,湿了衣衫,有越来越大的趋势。才想起春日里的天是不该信的,这一秒的阳光明媚,说不定下一秒便是细雨绵绵。该跑回家的,只是在奔跑的前一刻我记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报告,据实验表明,在雨天走路和奔跑淋到的雨水是一样多的,所以我放弃了奔跑的念头。沿着来时的痕迹,不紧不慢,继续辗转在各个地点。
春日里,在天晴的时候,该到外面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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