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思考的基础是静,而这静正是我们所缺失的。光从上面这件事来说,在纪念死者时喧哗作势本已不合常理,而以各种形式宣读出“他们的某某精神值得学习”更是剥夺了人们思考这行为背后的意义的权利。可见,在思考这门必修课上,人们的基础还很不扎实。
其次,“思”是这门必修课的关键。在我们的教育越网来越倡导交流与合作之时,思考的.力量却被淡化了。一堂课上,学生若不是在解题,那必是在听讲,若是什么也不做,则会被认为是在浪费时间。恐怕那个“吾尝终日而思矣”的荀子在今天会被认为是个游手好闲之徒吧。由此可见,这门课上,我们尚在及格线上挣扎。
那么,怎么做才能在这门必修课上取得进步呢?第一,摒功利心是十分重要的。举行纪念活动不应以引起媒体观注或造成某种社会效应并带来经济利益为目的。功利心使人盲目,浮躁并远离思考的境界。第二,养成对事件客观评判冷静分析的能力。不要被报刊上作者的观点所牵引而版面看待。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不直接呈现观点,而是给人多个思考的角度。童话是一种,小说也是。
学好了思考这门必修课,我们才不至于在快节奏的生活和爆炸着的信息中迷失自我。要知道,任何人在外部特征和日常琐事上都相关无几,唯一使你与芸芸众生不同的便是内部的思考能力和深度。思考是通向成功和内涵的捷径。
微茫中,看到一个母亲牵着年幼的儿子,手里捧着白花,静静地站在江边。母亲说:“那里,曾有三个哥哥……”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从“芙蓉姐姐”“凤姐”的时代时开始,网红就进入了我们的注意范围,这个群体真正爆发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网络直播而迅速崛起的。从艾克里里到papi酱,从微博到B站,各类网红在各种平台上层次不穷,最早的网红其实靠着段子火起来的,比如陈安妮这些人,而最近以火爆朋友圈的一个自称“集美貌与才于一身”的女子以papi酱获1200万融资、估值3亿人民币。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早已和网络深度融合,网红的一些行为与语言已经能很大程度影响观看者。我们不反对“网红”,但在市场经济下,不少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片面追求自我价值和利益,淡化社会责任感。低俗、粗制滥造的网络文化也随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如罗玉凤炒作、郭美美炫富、papi酱粗口等捏造炮制低俗内容。“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催人奋进的伟大时代,我们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伟大的时代需要正确的价值观,需要真正的网红,所以我们得保持理性,要理智的对待功和利,不能一味的去“拜金”模仿图慕虚名。
网络红人对我们的影响其实很大部分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要坚守自我,做最好的自己,不受部分网红负面的的影响,社会需要真正的网红,也需要那些能够带给我们精神鼓舞的人成为网红。坚守美好,在平凡的世界中做好自己,我们都能成为“网红”。
逆商,就是你面对逆境、承受逆境所带来的压迫感时的能力。越来越多的组织与企业都开始重视对于“逆商”的评估。读《逆商》这本书,能够为企业培训提供思考和帮助。
逆商是什么呢?它可以是一个测量工具,也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又是一套改善方法,是我们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面对逆境有三种人:第一种叫放弃者,喜欢逃避和安逸;第二种叫扎营者,获得地位后停滞不前;第三种叫攀登者,他生活不仅仅是为了得到一个社会地位。我们可以将自己与这三种人对照,看自己到底是一个放弃者、扎营者、还是一个攀登者,这就有了一个疗愈的过程。梭罗说过:“最害怕死亡的人是那些知道自己从未真正活过的人。”尼采也说:“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他就可以忍受生活加诸他的一切苦难。”这就是一个攀登者会有的内心变化。书里还提到了“逆境困局”,意思就是在任何情况之下攀登者的数量和逆境的困难程度成反比,逆境越厉害,攀登者的人数就越少。
一个人在社会至少要面对三层逆境,第一层逆境来自社会,比如社会文化,这是基层逆境。第二层逆境是职场逆境,第三层逆境是个人逆境,这是最核心、最隐隐约约、最深层的逆境。那么在面临逆境的时候,我们通常要小心几条岔路,一是攀登者变成扎营者,我们要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变成扎营者。二是科技万能,当我们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把责任推到科技身上。三是打鸡血,这种方式在心理学上又叫“后群体兴奋”,经过这种打鸡血的方式后就会很兴奋,觉得人生充满了斗志。
逆商的原理建立在三大理论支柱之上。一是认知心理学,就是首先要改变自己的认知和心理状况。书里着重讲到了“习得性无助”,就是生活不断打击你,使你觉得无法支撑。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产生了“习得性无助”,就会非常缺乏掌控感。归因理论有正面的积极的归因,还有反面的'消极的归因。二是健康新论,就是身心关系。当你用软弱来应对逆境的时候,会导致抑郁甚至会产生癌症。三是脑科学习惯的养成,习惯养成不一定需要21天,我们要想改变一个习惯,重新塑造一个习惯,就要开辟一个新的神精通路,这样新的习惯就养成了。
逆商有四个维度,一是掌控感,即你是不是觉得这件事你能掌控;二是担当力,即遇到事情能做些什么;三是影响度,就是逆境对我们的影响;四是持续性,就是这个逆境能持续多长时间,逆境的起因会持续多久。
逆商高的人遇到事情会考虑各种可能性,他们的潜意识反应是这个事情肯定有办法解决,我一定要努力找出来。一个人的效能与逆商是相关的,逆商一旦被提高,效能也会提升。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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