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我的对手作文好开头好结尾)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我的对手作文好开头好结尾)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2-01 08:19:51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我的对手作文好开头好结尾)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一】

我有一个同桌冤家,她留着一头黑发,夹着两个夹子。她的个子比我高些,非常朴素!她就是胡瑶!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俗话说:不是冤家不碰头!真没错!

冤家路窄NO.1

我天生就喜欢清静,可却当上了背书组长,怎么也赖不掉听组员背书的'责任,而偏偏我的组员是她。所以一到背书时间,我就希望我的耳朵聋了,听不到任何声音!

又到了背书时间了,我便扯着嗓子开始喊:“我们组的胡瑶背书了!”我拼命喊了十几声,胡瑶这个“背书痴呆患者”也没反应过来。

我跑过去,把她揪了出来让她背。胡瑶慢吞吞地打开书本,开始背:“燕子去了,又再来……”刚背到这儿,我就指出了她的两处错误!让她背一段话,简直比登天还难!

“这个……(文章作者写得那么糟糕的,害得我背不出。”这就是她一句课文错了五六处的时候说的话。每每听到这话,我的怒气就上来了!

冤家路窄N0.2

胡瑶不仅背书一塌糊涂,就连上课时“地下活动”也不少。有一次,她把脚放在我的椅子上,不论怎么甩也甩不掉。于

是,我一狠心,一脚下去,这才赶走了她!这算小的了。有时她更“猖狂”了!把脚挂在我的衣服上,我怒气冲冲,但毕竟在上课,所以,我饶了她!

冤家路窄N0.3

我和她的事情数也数不清,有机会,我一定花上一个月给你们讲!

虽然我们是同桌冤家,但我们平时关系很不错!这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回忆!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二】

我的同桌很调皮,却有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粱般的鼻子。

有时候,他很调皮又让人觉得搞笑。

上课了,科学老师走进教室给我们上科学课。这时候我的同桌就把莲子皮向我扔来,我以为是纸团撞在了头上就没怎么在意,继续上课。过了一会儿,越来越多的莲子皮向我扔来,我看了一下同桌,没想到一块大的莲子皮直接扔到了我的脸上。我的脸气得直接变成红彤彤的西红柿了,我瞪了一下同桌,他赶紧把脸转过去,嘻嘻哈哈地笑来笑去。

我哪里受得了这样子的同桌呢?真想再也不理他了。同桌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快看!”只见他把莲子皮放在鼻子边上,一吸再吹就到了桌子上。我笑得差点都没气了。下课了,我自言自语道:“唉,这一节课,我都只听了几句话呀!”

有时候,他很坚强,让我敬佩。二年级的时候,班来转了一名新生,他就是我的同桌。为什么说他很坚强呢?事情是这样的:体育课,我们一起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有人喊:“快来呀,我们班的新生嘴巴出血了。”我跑过去,只见地上滴着好多血,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之后才反应过来,赶紧跑上楼。过了一会儿,同桌被她的妈妈接走了。到了医院,同桌的嘴巴被缝了八针。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吓得提心吊胆。要是让我去缝八针的话,我肯定不愿意,有时还会大喊大闹的,而他没事人一样。所以我很佩服他。

这个人便是我的同桌张誉。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三】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四】

我的同桌是一个急性子的人,每一次考试他一做完就拿去给老师改;他不太喜欢说话,他只有在跟自己非常熟的人面前才会尽情的聊,在其他人面前一般不会有很多话;他只要是做自己拿手的事情对自己都很有信心,可像画画儿、唱歌……一些自己不拿手的却迟迟不敢开始,上美术课的时候老师叫画素描人物画,我的同桌画画儿本来就不是很好,让他画素描就更画不起来了,而且还是人画人因该算难度比较高的了,他拿着铅笔紧紧的抓在手上,不敢往纸上画生怕画错了;在音乐课上老师叫唱歌的时候,他的声音总是出不来,因为他怕唱错了丢脸;他做作业的速度很慢,很慢,有的时候我都做了两页了,他一页还没做好。

我虽然也是一个性子比较急的人,但我对自己不敢确定的事情要犹豫很久,每一次考完试我直巴巴的看着别人去改试卷,我也很下想去但我又不敢,应为我每一次觉得自己考得还不错的时候都考的比较不理想;我这个人呢…比较随和,我跟别人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

我和我的同桌截然不同,但是也有很多相同点!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五】

我的同学,一个胖胖的女孩。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有神;一张小小的嘴巴,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她非常爱撒娇。她是谁?她是我的同桌——朱静琪。

她是一个变音“小公主”,每唱一首歌,她都能唱出不同的腔调来,比如《因为刚好遇见你》她唱起来声音时高时低,表情丰富,跟李玉刚有的一拼。

她还有一个爱好——画画。她的画一级棒,每次作业都得星,据说家里的画画本都有五十多本了,你说她厉害不厉害。

他还是小干部,是数学组长。她每天帮助老师收作业,每次给老师送作业都有小奖品,我好羡慕呀!

她还是《我的世界》的大亨,简直是了如指掌,据说她已经玩了六年,每一次大战,她都没有缺席过。

这就是我的同桌,优秀的同桌,羡慕吧?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六】

在一个星期二的早上,二年一班的李老师一脸严肃地走进教室,说:“同学们,我们下午要考第八单元,请同学们做好准备。”

培培暗暗叫苦,因为昨天他光顾着打游戏,忘了复习了。没办法,只能“临时抱佛脚了”!他一整个上午都没听课,忙着复习语文第八单元!

到了下午第二节语文课,李老师抱着一大沓考卷走进教室,说:“考试不能作弊,要上厕所的人赶快去,看图写话认真写,字要写端正,考试期间不许走来走去。”

于是,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去上厕所,赶紧跑回教室准备考试。等同学们都到齐了以后,李老师才把考卷发了下去。

开始考试了,教室里鸦雀无声,只能听到笔在写字的“沙沙”声。

培培一拿到考卷,就叫苦连天!因为,考卷上的题目他都不会做:“shi”字怎么写呀?“越”字怎么读呀?“子”能组成什么词呀?他急得抓耳挠腮,冥思苦想。过了一会儿,他瞟了一眼同桌佳佳的。哇!自己想破脑袋才做了三道题,没想到她都已经做到了第七题(最后一题了)!培培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到佳佳全做完了,培培的眼睛情不自禁地看了她的考卷一眼,哇,看到了一题。培培暗自窃喜,将答案迅速地写进试卷。还有三题呢?该怎么办呢?培培心里想着,“有了!”

这次,培培故意把橡皮扔到地上,然后趁着捡橡皮的时候,又偷看了佳佳的考卷。一旁的佳佳有点儿怀疑了,为什么他一直往我这边看呢?

这时,培培又像长颈鹿一样,把头伸了过来。佳佳早有防备,双手一摊,把考卷遮了起来。

“我的好同桌!你给我抄一下吧。”培培可怜兮兮地说。

佳佳摇了摇头,摆了摆手,说:“不行,你这是作弊,老师会骂你,还要批评我呢。”

“哼,亏我以前给你那么多零食,你却不给我抄,不跟你做朋友了。”培培生气地说道。然后他把头一转,起身交了试卷。

培培回家后,一肚子的不开心。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培培开了门一看,原来是同桌佳佳来了。“你怎么来了?”培培惊讶地问。

佳佳笑着说:“我来帮你复习一下,下次争取考一百分。”

培培羞愧地低下头说:“你真是我的好同桌!”

我和我的对手作文结尾【七】

我有一个漂亮保健书包。它外观大方,色泽鲜艳是二十一世纪最流行的书包。

这个书包是爸爸特意从深圳给我买回来的,是用最新的一种防雨布做成的。上面的图案是一个调皮可爱的米老鼠头像,咧着嘴笑着,好象在说:“小主人,你一定要努力学习,考出好成绩,来报答你的爸爸。”所以我天天背着它上学,每当想起这幅图案,我就下决心认真学习。这个书包不管是晴天还是下雨,它都陪伴着我。

我的书包里面共有四层,外面还有一层带拉链的袋子,两侧有两个袋子,我平时把水杯放在左边的袋子里,右侧的袋子放毽子或跳绳,书包的第一层装的是语文书、英语书和数学书,第二层是学习资料,第三层是作业本,第四层是彩色笔,而外面的一层装的是文具盒和改正纸。

我非常喜欢这个书包,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而且时刻鼓励我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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