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选修2—2)》第3页和《物理》及《化学》课本都提过守恒定理。人们发现了物质的微观结构之后,提出了物质守恒,即质量守恒定理。但后来发现,在一定条件下,物质可以转化成不占任何体积的能量,于是物质守恒受到了挑战(例如高速运动的物体质量增加),于是,又提出了能量守恒定理,能量只会转多或转化,不会消失,然古人早已在《约翰福音》中写道:“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且约翰在《启示录》中又说,一切能量都缘自神,且是自有永有,永不消灭。
这些只是遇到的困惑之一二,比如按照古人的观点,为什么我们明胆知道不能破坏大自然的客观规律还要损毁神的产业(如生态失去平衡、战争)呢?
在《地理(必修2)》以及其他课本中都提到过,如果我们破坏地球的`结构,或者违背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中央电视台有一则公益广告这样说:“人类最后一滴水也许是自己的眼泪!”是啊,人们看到自然灾害不再稀罕,而是屡见不解,才醒悟过来:那一个个为着利益而挖出的坑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坟墓啊!殊不知古人早已告诫我们要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查阅《创世纪》的相关内容,你会很敬佩的发现,在那个连通讯都困难的年代,居然会有这样的结论;神让万物各从其类,各有独立生存的优势,且神制定了各种各样规律与定理,不能违背,因为神认为自己创造的一切很美好,不需要也不能改变任何一条规律。你看,是不是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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