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我都上六年级了,要小学毕业了,正好今天也是我的生日,我打算和同学们聚会一下。
今天早上,我早早地就起了床,(.邀请了几位同学一起在公园给我过生日。可我最担心得还是李坤鹏,能否出席我的聚会。因为:李坤鹏前几天,把我舅舅从广州寄给我的一本《中华成语故事大全》弄丢了。为这件事我俩还发生了不愉快。这时,几位同学来到我家,打断我的思绪。向我走来,纷纷把生日礼物送给了我。有同学送得是精致的笔记本;有同学送得是有趣的玩具;还有同学送得是好看的故事书……我十分高兴,提上蛋糕和饮料,带着他们来到了公园的凉亭。开始过生日了。这时,一位同学说道:“咦?李坤鹏呢?”别的同学说道:“他肯定不来了,我们开始吧!”我没有反对。同学们帮我插上蜡烛点上火,当我闭上眼睛默默许愿时。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我睁开眼一看原来是李坤鹏。这时李坤鹏把我叫到了一旁,对我说:“对不起,上次把你的`《中华成语故事大全》弄丢了。给!这是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说完便把手上的一个生日礼盒,递给了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有两本书:《中华成语故事大全》和《中华谚语故事大全》。我便问道:“这本书这地方不是买不到么?你在哪买的?”他说:“这两本书是我爸爸出差时我让他给我买的。”我点了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谢谢你的生日礼物!”这时,其他同学都鼓起了掌说:“欢迎李坤鹏参加聚会。”……后面,我们有说有笑,有的同学对我说祝福话语;有的同学和我干杯饮料;还有的同学竟然把蛋糕往我脸上抹。这次的生日聚会,就这样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今天的生日聚会,我不但得到了同学们的祝福,又得到了一份真挚的友谊!
再过几天时间我们就要开学了,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我们决定召集小学同学聚一聚。
我们召集的同学有八位,我们首先去了KTV唱歌,在KTV里,我们别提有多High了,我唱了几首我最爱的歌,汪峰《北京北京》和《再见青春》,是我每到KTV必唱的两首歌,随后,我们又一起唱了那英的《征服》和《白天不懂夜的黑》。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眼看就要到时间了,我们又选了一首周华健的《朋友》,希望我们能友谊长存。
唱完了KTV,我觉着我的嗓子都要哑了。唱完歌之后,其中有一人提议一起去吃个饭,于是,我们和家人商量完之后,一起准备去吃火锅。吃过饭后,我们一起聊着小学时的奇闻趣事,一个个都乐得哈哈大笑。
自从升入初中后,我感到小学时的那种欢乐感消失了许多,我总是觉着和初中同学在一块有些拘束,没有和小学同学在一起的欢乐感。这次的同学聚会,让我有似乎重新找回了那种感觉,和小学同学一相聚,就觉着初中同学远没有小学同学看着那么的亲切。
马上就要开学了,我真的希望以后能多抽出些时间再和小学的同学聚一聚。
读完这则新闻,笔者不能不佩服梁小梅对知识的执著,然而,却也认为她读完大学后再耗费6年的时间“回炉”读初一这一行为相当地不明智。为什么这样说呢?且听在下慢慢道来。
其一,梁小梅对于知识或学习的理解有误。知识并非意味着印在课本上的铅字,学习也并不等于走进课堂去读书。知识其实是人与自我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建构,永远处于动态生成的状态之中,而学习其实就是通过人与自我及人与世界的交流与对话而进行知识建构的过程,因此,知识无处不在,学习亦无处不在,学习的要义并不在对确定性的寻求当中,而在于向一切可能性或不确定性敞开。学校教育只是人的自我教育生涯中非常有限的一个部分,梁小梅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补偿自身知识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又何必将自身局限于当前中国的那种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狭隘而无用的学校教育之中呢?
其二,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人生苦短,就当初决定重读初中的26岁的梁小梅而言,姑且假定她能达到90岁的高寿,6年的时间也相当于她余生的十分之一。若是十一二岁的儿童,受其思维发展阶段的限制,须循序渐进地完成自己中学时期的教育,但26岁的梁小梅却完全没必要按部就班地花6年时间走过这一阶段,因为只要他或她愿意付出一定的努力,一个成人完全能够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自学完成这6年的所有学习内容,剩下5年的生命岂不是虚度了么?何况,对于特定的工作实践及人本身来说,并非所有这些所谓的“知识”都是必要的。由于时间是人最宝贵的资源,因此梁小梅的这一决策是一桩高投入低产出的买卖,非常地不划算。
其三,学习的意义何在?这是梁小梅必须进行理性反思的一个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得不首先扣问自己,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笔者以为,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上,一切崇高的宏大叙事都是骗人的玩意儿,人最高贵的且天经地义的追求在于促进自身的快乐和幸福并使之最大化,当然,这一追求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不损害别人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权利的基础上。在此意义上,为学习而学习是不可取的,学习只是人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手段之一,如果因为学习的缘故而抛弃人生其他可以带来快乐和幸福的方方面面,无异于舍本逐末,其结果也必定是得不偿失。
当然,我们尊重梁小梅选择自己的生活及生存方式的权利,可这种选择却也不能不说是不值得效法的,读者诸君以为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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