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既可爱又聪明,我很喜欢这只小狗。它长着一对乌黑发亮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灵敏的耳朵,圆圆的头。它的一对眼珠子像两颗黑弹珠,红润的嘴里又着两排整齐而又锋利的牙齿,它的两条小腿很短,跑起步来去很快,它可神气极了。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 莎茜莎茜不仅长得好看,而且还特别的顽皮。
那天,我正在写作业,忽然,听见妈妈大喊;“快滚,快滚下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赶快去看。呀!我的小狗莎茜竟然把妈妈的毛线球当球踢呢!当时我真想揍它一顿,可看到它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的样子,我又不忍心了。
莎茜还很善解人意。每当我们开车回家的时候,它只要一看到我们,就大老远的跑过来,使劲地摇尾巴,好像在说;“欢迎大家回来。”还有一次,妈妈买了一块肉放桌子上,它就窜上桌子上,把肉给拽了下来,害得妈妈把它给揍了一顿。莎茜就是我最可爱、最忠诚的朋友。
我家的小狗,是我心爱的宝贝。它的一举一动,一扑一咬,都可爱极了。
记得初来乍到的那一天,它努力地爬上楼,看着它“大汗淋漓”的样子,我也感到非常欣慰,进了屋,它东闻西嗅,东张西望,一点也看不出陌生和胆怯。它很快就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在我心中,它变得更加可爱了。
它全身白白的毛包裹着它那胖胖的身体,看上去就像一团雪白的毛线球。两只眼睛大大的,炯炯有神。一对耳朵在有任何声音发出时都会不自觉地立起来。因为它的脑袋很大、很圆,再配上那圆滚滚、胖乎乎的身体,所以它先有了一个外号——小板凳。
“小板凳”成了我家的一员之后,越来越顽皮,越来越淘气,越来越为所欲为。沙发上有它的爪印,小茶几上有它的梅花足迹。
有一次,它竟然突破了自己的极限,跳上了我那“高高在上”的床。它先是俯下身子,让头尽量碰到自己的前爪,然后卯足了劲儿,“嗖”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再抬头看时它已经在我的床上开始它的巡逻了。真是太有运动天赋了,居然跳上了几倍于它的床上,我被它的“英雄事迹”所感动,当它任意“践踏”我的床时,我竟只能保持沉默。
后来,我又给小板凳起了一个响亮的好名字——“于七悦”。为什么?因为它有七种开心的方式,也是突破自己的事迹,比如干吃狗粮,狂吃西瓜,不穿衣服出外散步……跳高就是它最喜欢,我最敬佩的一项,挑战高度——1,25米,挑战难度系数——五颗星,这难道不是一个令狗惧怕的维度系数和挑战高度吗?它却完成得极好,不费任何力气,直接跳上去。
这就是顽皮、可爱又聪明的“于七悦”。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前些日子,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吉娃娃”,意思是我希望它能给我们家带来吉祥和如意。
这只小狗初到我们家时,脾气可大了!我想摸摸它都不行。只要一挨近它,“吉娃娃”就会飞快地逃走。,我问妈妈:“吉娃娃是不是很害羞啊?还是它不喜欢我,才这样一看到我就跑开?”妈妈笑着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融洽都要一点时间的.,更何况是动物呢!你耐心一点,多跟它玩玩,对它友好点,过段时间它就会跟你成为朋友的。”于是,我每天都把剩下的碎骨头和饭菜用一个碟子装好,端给“吉娃娃”吃。刚开始,“吉娃娃”还不愿意吃,一面盯着地上的食物,一面不时用警惕的眼光瞅瞅我。我想它肯定是不愿意我在旁边看着它吃,于是以后就把碟子放在地上,等它走过来了,我就轻手轻脚地走到一边去。
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发现“吉娃娃”不再像以前那样怕我了:当我把它的食物端出来的时候,它不再远远地躲开,而是亲热地迎上来,对着我手中的食物“汪汪”直叫。我有时在旁边看着它吃、它非但没有对我充满敌意,反而吃得更带劲,不时抬起它那沾着饭粒的脸对我欢快地叫两声,仿佛在对我说:“小主人,你给我的饭菜真香!”我每天一有时间就和“吉娃娃”一起玩,我们慢慢地混熟了。“吉娃娃”对我非常亲热,它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我有时放学回来,它竟然迎上来围着我又蹦又跳,直往我身上蹭。它常常当着我的面不客气地把碎骨头吃得精光,吃饱了就眯起眼睛睡大觉。那样子真是又好笑又可爱!我想:现在“吉娃娃”已经接受我了。
又过了两个星期。有一天,我突然看见“吉娃娃”跑过来,趴在我身边,全身发抖,还不时哼哼唧唧地叫着,好像在对我倾诉着什么。我就急忙问妈妈:“吉娃娃是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妈妈说:“它可能是着凉了。”于是,我立刻把它抱起来,妈妈在它的窝里增添了—些暖和的棉花。我把它放在温暖舒适的窝里,“吉娃娃”果真不发抖了,还在窝里活蹦乱跳地玩耍呢!
我喜爱我的“吉娃娃”,通过与它的相处,我受到了一种启发:做每一件事都要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这样才会得到好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非常爱读书,从没出生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讲,当我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用手抚摩着肚子里的我,给我讲故事、朗诵古诗。每当妈妈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兴奋地在她的肚子里扭动。到我出生后56天时妈妈就在我的童车上夹了一本《婴儿画报》。当时我目不睛地看了足足有十二分钟,妈妈不忍心累着我,赶紧把书移开了。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到了两岁半的时候,我就能拿着《婴儿画报》给爸爸讲故事了,但是我并不认识字。等到五岁时我学会了拼音能自己读书了,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一回到家里我就会拿起心爱的《365夜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催我吃饭。我才很不情愿地放下了书。
我爱书,常利用午睡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看书。看到高兴的情节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读到伤心处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次,我在读《猴国奇事》时,读到高兴处竟得意忘形地大笑起来。这下把正在睡午睡的父母全惊醒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书被没收,然后被强制着睡觉。从那以后我害怕再被发现,想笑时只好忍着,实在忍不住了只好钻到被窝里笑,笑得满床打滚,上次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以上厕所为名,反锁在洗手间里看书,我给自己约定好了只看一小会儿,可是一读起来就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约定早被抛到了脑后。“宋昱漫——宋昱漫——你在厕所里都呆了一小时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呼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忙说:“妈妈我闹肚子了。”我连忙把书藏好跑了出来。只见妈妈端着茶给我拿来了“泻立停”。我想:是药三分毒,只好向妈妈坦白了。
正是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积累了很多课外知识,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还在全国优秀作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呢!
就象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为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爱读书!
记得在我小时候,第一次接触的书是爸爸珍藏至今的连环画版《西游记》,当时我才四岁,面对这么一本名著,那时的我就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毛的怪物,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猴子,这猴子脚下踩着的“棉花”,使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什么?它怎么会浮在空中,为什么猴子踩在它上面……”这千千万万的问题,犹如香喷喷的食物吸引着我,诱使我打开了书本,眼中满是活灵活现的孙大圣。于是,当晚我就缠着爸爸给我讲连环画中的故事内容。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很兴奋,连做梦都在水帘洞边抓蝴蝶。
慢慢地,我入了小学,认识的字也多起来,我能借助拼音自己去了解书中的世界了,我和书成为亲密无间的好伙伴了。记得有一次,我抱着一本书,坐在阳台里,嘴上还念念有词的。妈妈叫我去买东西,我就是故意捂住耳朵,对妈妈的吩咐不理不睬。等妈妈把声音提高到100分贝,我才觉得大事不好,妈妈也要像大耳朵图图的妈妈那样火冒三丈了,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不满地看了妈妈一眼,无奈地跑下楼去。我是忠实的绘本书迷,关于这类书,我家多得就放不下,我坚信买书就是买智慧,就是买到一笔财富,一堆装也装不下的精神食粮。每看一本书,就能收获很多养料,能是我心中的小苗苗越长越快,越长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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