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叶脉书签就是把树叶去叶肉后制成的夹在书里的小片。它的制作方法很多,这里我只介绍一种简单实用的。
制作的第一步是选材。树叶的种类繁多,但适合做书签用的那种叶脉分布均匀又密集的却并不多。通常选用桂花树的叶片进行制作。要注意叶片须完好无损,而大小则根据需要决定。
有了材料,首先要进行腐化处理。就是使叶片上的'叶肉腐烂。若是把叶片浸在水中,让其自然腐化,需较长时间,所以可以选用化学药剂催化。一般用氢氧化钾4克或碳酸钠3克溶于100毫升水中,制成药剂,把叶片浸入药剂,然后进行加热。等药液煮沸10分钟后,再把叶片取出,放入清水中漂洗。
接下来要进行整个制作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一去除叶肉。你先找来一把旧牙刷,把叶片背面朝上,平放在桌上,用旧牙刷沾水后顺着叶脉,从叶柄部向前轻轻地刷,把腐化的叶肉刷去;然后把叶片翻过来,用同样的方法,刷去叶片正面的叶肉。刷的时候要小心,宁可慢点,不要弄断了叶脉,否则就前功尽弃了。刷完后,再用清水把叶脉漂洗干净。
叶脉制成了,可是让它成为书签还需进一步加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用颜料调制一些染色液,把叶脉浸在染色液内(加热更好,几分钟后取出。再用吸水纸吸出叶脉上多余的染料,把它放在玻璃板下压平。
过些时候,你取出彩色的叶脉,再为它配上一根美丽的细丝带。看着这一张张树叶变成的小工艺品,闻着那淡淡的香味,你一定会爱不释手的!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将身心托付在书中。
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温暖。《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掉,我越发看清了那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期望的双瞳。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礼貌、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
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地,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那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出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
以往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以往清新沁脾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以往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地填满。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了。书页越发地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可是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地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长久的等待,长久的窥视,我最终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以往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能够看手機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它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礼貌的以往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了这种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枚书签,只是一枚书签,我无法让当今的人们再关注、呵护、使用我,但我还是想高声呼吁:远离手机,远离碎片化阅读,真正地将人文精神记录并流传下去,即使你不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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