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则寓言里,有两个人和一头驴走在路上。这两个人是父子关系,这头驴是他们的财产。这故事很老,想必你已经听过,但都是从人的角度来讲的,现在我把它从驴的角度重新讲过。对于四足动物来说,能在路上走总比被拴在树上要强,何况春日融融,两个人都没有骑在它身上,所以它感到很幸福。我不知道驴子知不知道这样一句古话,叫做“乐极生悲”,但这意思它绝不陌生。走着走着,遇到一伙人,嘀咕了几句,儿子就骑到它身上来了。读过这则寓言的人必然知道,他们遇到了一伙农妇,她们说,瞧这两个笨伯,有驴不骑,自己走路。按照人的概念,这伙娘们是在下蛆、使坏。但驴子毫无怨言:它被人骑惯了。
文章写到了这里,我忽然想到要作点自我介绍。我现在是个自由撰稿人,过着清贫的生活。我的稿子发在刊物上,只有光秃秃的一个名字,没有一对括号,里面写着“美国”。基于这些状况,我和那头驴一样知道自己傻,写个文章也本分,决不敢起那种取巧的题目:“人眼看驴”,或者“第三只眼睛看中国”。闲话少说,让我们来讲这个故事:驴载着人往前走,又遇到了第二伙人,又嘀咕了几句,儿子就从驴背上下来,换了老头骑着。驴子知道自己傻,所以谁爱骑谁骑,它一句话都不说。
在寓言的原本里,驴子遇到的第二伙人说:瞧这少年人,骑在驴身上趾高气扬,让老父亲在后面跟着。人心不古,世道浇漓,到了何等地步。老年人的屁股硬一些,但对驴来说也没有什么。糟就糟在又遇上了第三伙人,这是一伙少妇,七嘴八舌地说:这个老头太可恨,自己骑驴舒服了,全不顾自己的孩子,让他拿两条腿来撵你们四条腿。从驴的角度来看,这话讲得没道理,什么“你们”?这四条腿都是我的!既然此驴不骑不可,谁骑也不可,两个人商量一下,干脆就一齐骑上。一只小毛驴,背才是多大的地方。老头骑着脖子,小孩骑着屁股。驴子难免要嘀咕:我就是傻,你们也不能这么欺负我。你来试试看,这让我怎么走路?
我既是个学究,就得读书。现在的书刊内容丰富,作者名字前面有括号的全是重要文章。有的谈新儒学,有的谈后现代,扯着扯着就扯到了治国之策。当然,这路文章的实质是和别人商量怎么治我们,这就和驴耳朵里听见人嘀咕一样,虽然听不懂,但准知道没好事。总而言之,我看到带括号的文章,满脊梁都是鸡皮疙瘩,联想到那寓言的最后一幕。
这头驴又遇到最后一伙人,这些人对骑驴者说:两人骑一头驴,你们想吃驴肉吗?从驴的角度来看,挨***被吃肉倒也好了。骑在驴背上的`人跳下驴背,一个揪耳朵,一个扯尾巴,把它四条腿捆在一起,穿过一根大杠子,倒扛起来,摇摇晃晃地上路了。那驴头在下,脚在上,它又不是蝙蝠,怎能呆得惯。何况它四个蹄子痛入骨髓,所以大叫起来,但编寓言的人不肯翻译一下它喊些什么。我这篇文章要替驴说话,所以当翻译义不容辞——它喊的是:我得罪谁了,你们这么捏咕我!编寓言的人还编出一个寓意,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考虑到驴的惨状,真不知是何心肝。我的寓意却是:“闭上你的臭嘴,让别人走路。”当然,还有个寓意也说得通:别当驴受人捏咕,要当捏咕驴的人——就算损人不利己,起码也赚了个开心。但这种寓意只适于狠毒的人。
你好!我们是经过六年风风雨雨的老朋友了,致陶奕同学的一封信。今天,在即将小学毕业的前夕,我要和你一起回忆一下那些酸甜苦辣的`日子里度过的美好留念。酸,那天阳光明媚,我们都乐滋滋地背着小小行包,春游去喽!我心中也充满了无限乐趣,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一天的旅行之中,大家都又累又渴,当导游宣布了:“可以吃饭了!”我们以风驰电掣之速“夺”得一片草地,就“安营扎寨”了,小学生作文《致陶奕同学的一封信作文》。饭后,趁着阳光灿烂,大家在草地上嬉戏着,哄闹着。因为我和你是组长,所以我俩将众人吃剩的瓜果皮都拾起,堆积在指定地点处。忽然,我在草地上发现了一个空薯片罐子,便提醒你将它扔掉。可你不以为然,说:“我已经清理好本组的垃圾了,这个罐子应由你去扔。”我很生气,就与你吵了起来。实际上,当时我也是出于气愤的状态下,才伤害了你,请你原谅,我知道当时你是不愿意再跑一趟了。再说,最后还不是我忍气吞声把垃圾扔掉了吗?甜,记得是四年级上学期,在考“角”的单元测试时,我忘了带量角器。只好问你借,没想到你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我的心中涌起了感激的涟漪:谢谢!苦,在我参加了校舞蹈队的日子里,星期一、三、五都要练习,没有办法和你一起回家,我总惦记着你在回去的时候要小心一点,不要发生意外,我就放心了。辣,我俩有时会因一点小事而发生矛盾。你不知道,我回到家后,心里很难过的。我会努力改进自己,为了和你相处得更好!我相信风雨过后总是彩虹!“今天我们桃李芬芳,明天是祖国的栋梁。”也许毕业后我俩会升入不同的中学,但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祝你生活愉快!
你的好朋友 滕越
XX年2月20号
你看,他那黑似意大利巧克力的头上有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显示出一副机灵的.模样。一双明丽的眼睛下面长着空对地发射孔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他最喜欢穿着一身绿色的运动服,彰显他的运动魅力。
记得在上次的学校运动会上,他参加男子50米短跑。只见参赛选手站在起跑线上,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班住瑞涵也不甘示弱,在阳光照耀下的他显得更加的自信!当枪声一响,他反应灵敏,他的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眨眼功夫他就到达终点夺得第一名,给我们三(3班立下了汗马功劳,取得了荣誉!
这就是我喜欢的短跑健将—朱瑞涵,爱运动的我,平时也一定要加强锻炼迎接下一年的运动会,力争为我们班级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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